《經濟法》教學新突破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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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類開設的《經濟法》內容繁雜而學時較少,應稱為與經濟有關的法律,要在短時間內掌握這些法律,並達到學以致用,實屬不易。在《經濟法》的教學實踐中,勇於探索、大膽創新,調整了教學內容的順序與結構,增添了新內容突出實用性,而部分內容採用學生自學方式,尤其採用了視訊案例教學,實現了經濟法教學的新突破,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受到了同學們的普遍歡迎。

《經濟法》教學新突破論文

一、按法律邏輯及認知規律調整教學內容的順序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趙威主編的《經濟法》是按經濟活動中的主體-行為-爭議的順序來安排教學內容的,先講經濟活動中規範經濟主體的法律,再講規範經濟行為的法律,最後講規範經濟活動的程式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此順序不符合法律的邏輯,不符合人們掌握知識的規律,知識前後銜接性較差,同學們學習起來也較吃力。筆者在授課時調整了授課順序,使之即符合法律邏輯,又使前後知識銜接貫通,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趙威主編的《經濟法》教材既包含了民法的內容,如《合同法》、《擔保法》等,又包含了商法的內容,如《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法》、《破產法》等,還包含了經濟法的內容,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稅法》、《房地產管理法》等。我國採取民商合一的立法原則,而調整經濟的法律也是從民商法中分立出來的,都屬於大民法的範疇,因此在授課中先講民事方面的法律,再講商法方面的`法律,最後講經濟法方面的法律,同學們學起來易於接受。如講《合同法》時,先概述民法中的物權、債權的區別(合同屬債權),再把民法的一些原理,如善意取得、無權處分、無權代理、表見代理等一併穿插引入。同學們學習了《合同法》中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等知識點,然後再學習《擔保法》中的擔保合同、《公司法》中的股權轉讓協議、《保險法》中的保險合同、《合夥企業法》中的合夥協議等,就比較易於掌握,知識前後銜接,符合認知規律。

二、根據形勢變化及實際需要,增添授課內容

我國於2007年制定了《物權法》,《物權法》中的擔保物權部分對抵押、質押、留置有了一些新的規定,尤其是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生效與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採取分立的原則,抵押物轉讓的限制也有了新的規定,且《物權法》規定,若與舊法有衝突依《物權法》的規定為準,因此在講授《擔保法》時注重內容的更新,讓同學們掌握新的東西。另外,教材中只有合同法的總則部分的內容,同學們學習後對一些實際問題不一定會處理,因此在授課中,補充了常見的合同及糾紛的處理,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等,介紹了承攬合同與僱傭合同的區別,即承攬合同中定作方只要求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定作方對承攬人的勞動過程不負責,而僱傭合同中僱傭方對受僱方勞動過程負責,受僱方對勞動結果不負責,因此,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定作方和僱傭方承擔的責任不同。在保險法中補充了機動車輛保險、人身保險的特點及常見糾紛的處理,拓寬了同學們的知識面,達到了學以致用的目的。

三、結合法律實踐,講授《票據法》的內容及案例分析

《票據法》內容很抽象,技術性很強,法律關係複雜,法律糾紛不好處理,即使法科學生也認為《票據法》是一門較難學的學科,何況經管類學生。筆者從事過法律實踐,處理過票據糾紛,因此應知難而進、知難而上。教學中鼓勵同學們若學好了《票據法》,會分析處理票據糾紛,以後不管學習哪門法學學科都會輕而易舉、輕車熟路,激起了同學們的學習興趣。在授課過程中,通過概括總結悟出真知,達到了教學相長。票據的特性是流通性、安全性,即“票據貴在流通,流通貴在安全”,票據的無因性,基礎關係與票據關係相分離,正是為了保證票據更好的流通;票據的要式性、文義性,正是為了保證票據更加的安全。票據權利可分兩次行使,即票據權利人先行使付款請求權,若被拒付,可向其任何前手行使追索權,且前手間相互承擔連帶責任,因此票據越流通(流通次數越多,前手越多)越安全(但此說法只是對票據權利人來說,而出票人和前手為免於被追索承擔責任可能會限制票據流通,如在票據上註明:不得轉讓)。即使票據上有偽造的簽章,也不影響票據權利人向票據上真實簽章人追索,並可向偽造人索賠,因此使用票據既方便又安全,持票人的權利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四、採用視訊案例教學,增加授課的趣味性、實用性

在法律教學中,採用案例教學,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以往只是在授課中穿插的講案例、說案例,同學們有興趣但不直觀、不形象。筆者下載了中央電視臺的《經濟與法》、《今日說法》、《以案說法》等欄目的視訊案例給同學們播放,真正作到了以案說法。授課時先提出問題讓同學思考,再播放視訊,然後與同學們一起分析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點。如講授《合同法》時,給同學們播放了《一諾萬金》,陶王邢良坤在電視臺作節目時誇下海口,向世人挑戰,誰若模仿製造出他的陶器“五環吊球”,他就將自己的一套三層樓房及裡面價值連城的陶器送給他,結果有一觀眾張震經過反覆琢磨實踐做了出來,且做的比他要求的還好。張震要求刑良坤兌現承諾,雙方發生爭議,起訴到法院後,法院判決雙方的口頭合同成立並有效,通過此視訊案例分析《合同法》中的要約、承諾,懸賞合同,並給同學們補充了訴訟技巧,如確認之訴、給付之訴等。講《公司法》時,播放了視訊《股東內戰》來分析股東按照股份對公司行使控制權、表決權。根據《合同法》中合同無效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來分析股東之間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股權轉讓協議是否能解除,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等問題。講《合夥企業法》時,播放了《誰中的500萬》,三位老太太閒來無事,每人每天出2元錢買票,後來中了大獎500萬,持彩票的一方只給了其他兩人每人70萬元,兩人拿到錢後又起訴了持彩票的一方,要求平分420萬(扣除所得稅80萬),通過此案例來分析,如何認定合夥關係,合夥的盈餘如何分配等問題,並給同學們補充了在訴訟中如何取證,法院如何認定證據的效力等問題(持彩票一方給其他兩人每人的70萬是證明合夥關係的有力證據,再結合人證、物證、法院認定了合夥關係)。講《保險法》時,播放了《投保人的突然死亡》來分析,若投保人故意隱瞞病情,未盡如實告知義務,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可拒賠。播放了《無責的賠付》來分析,在機動車輛保險中,按責賠付中的“責”指的是交通事故責任還是民事賠償責任(大多數情況下,兩者是一致的,若不一致,法院應做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法院最終認定為民事賠償責任)。播放了《為誰保險》來分析人身保險中的受益人問題,若投保人變更或指定受益人,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否則變更或指定是無效的,此保險金的請求權仍由原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享有。

綜上,在經管類《經濟法》教學中,根據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並結合社會實踐對教學工作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良好的教學效果。但有些想法和做法有些欠缺和不成熟,筆者將繼續探索和創新,以期更好的服務教學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