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營銷視域內文化產品的品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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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大眾傳媒和娛樂業高度發達的今天,文化市場已由買方市場逐漸演變為以滿足觀眾文化需求為目標的賣方市場,文化產業的生存與發展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文化作品的品牌化經營已成為提升其影響力形象、增強競爭力的一項重 大策略。為此,要做好品牌定位,並在此基礎上以4C營銷理論為指導,推行文化產品的營銷組合策略。

探析營銷視域內文化產品的品牌策略


關鍵詞: 文化產品;品牌定位;營銷組合
  
  作為管理學概念,品牌是一種名稱、名詞、標記、符號或設計,或是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藉以辨認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勞務,並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勞務區別開來。短缺經濟時期產品是稀缺資源,沒有品牌照樣可以通行天下,商品經濟時代市場競爭加劇,沒有品牌缺乏個性的產品則難有發展空間。品牌概念嫁接到文化產業經營,是文化事業迅速發展、文化市場全方位競爭的結果,在大眾傳媒和娛樂業高度發達的今天,文化市場已由買方市場逐漸演變為以滿足觀眾文化需求為目標的賣方市場,文化產業的生存與發展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文化產品的品牌化經營已成為提升其影響力、形象,增強競爭力的一項重大策略。
  從字面分析,“品”有品質、本質之意,“牌”指標牌、標誌,合在一起是指那些有特定品質和獨特形象的文化產品。一般的品牌概念多以美國經濟學家菲利普·科特勒的概念為藍本。品牌有四個層次的內涵:(1)名稱術語、標誌符號或圖案。品牌提供形象識別符號,記住品牌就能按圖索驥找到產品。(2)一種牌子。品牌能讓受眾注意產品蘊含的價值(品質、效能、滿足效用程度)及品牌所代表的市場定位、文化內涵、品牌的價值、品牌的含義等。(3)口碑、品位。從文化學、心理學的意義上分析,品牌是檔次、名聲和給人的好感。(4)是消費者對產品的全部體驗。包括產品蘊含的精神、文化、人文理念等。
  文化產品經營中的品牌同樣具有這些內涵,以文化產品為例:某一戲曲劇目的品牌既指該戲劇整劇的名稱及她的典型唱段,也包括那些典型的舞臺程式、演出語言、服裝、道具等,它們是文化產品的外在標誌。此外,品牌文化產品還必須有獨特的理念、穩定的品質、鮮明的特徵、較高的知名度與美譽度以及相當可觀的'市場覆蓋區域和上座率。打造品牌文化產品成了文化經營者、生產者的理想。客觀地說,多數文化產品都不是或不可能成為品牌產品,由普通文化產品成長為品牌文化產品也並不是文化產業生產者、經營者一廂情願的結果,品牌文化產品是在消費者不斷選擇、比較和篩選的過程逐漸形成的。品牌文化產品是質量可靠的精品,不僅有著優良的質地、鮮明的個性,還有著相當高的知名度、美譽度,能成為消費者爭相消費的物件。帕累託的80/20定律( Pareto Principle )——80%的效益是由20%的品牌產品創造的——同樣適用於文化產品的品牌經營。
  文化產品的消費受觀眾的物質生活水平、居住地的風俗習慣、生活時尚和其他門類文化產品佔有量,以及觀眾不斷更新變化的文化消費觀念和不斷增長的文化藝術需求的影響。產品的俗與雅,以至角色、演員的仰慕與喜好、企盼和評判等都需要認真研究。為此,應借用現代經營管理理論,為文化產品制定合理的品牌策略。
  
  一、品牌定位
  
  著名管理學家菲利浦·科特勒博士認為:“所謂定位是指一個公司通過設計出自己的產品形象,從而在目標顧客的心中確定與眾不同的有價值的地位”。定位的起點是消費者的心理,要仔細琢磨顧客的想法。品牌建設(branding)的首要任務是品牌定位,而後繼的品牌識別設計、品牌傳播訴求、品牌形象塑造以及品牌延伸等策略都是基於品牌定位展開的。文化產品定位不同所達到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所吸引的消費者群體也是不同的。根據文化產品的各種不同的特徵可以有不同的定位策略。
  1.基於文化作品地位的定位:某個文化作品的產生,都是當時時代需要的產物。以戲劇為例,有“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的區分:“陽春白雪”大多立足於創作弘揚新時代宣傳主旋律的戲劇,這樣的戲劇就應立足於反映當前時代背景,獲得各種大獎為主要目標,通過獲獎得到官方的大力支援,並在市場到贏得很高的品牌知名度;“下里巴人”則大多立足於創作輕鬆詼諧幽默的、以娛樂消遣為主要目的的戲劇,以吸引儘量多的、不同層次觀眾為基本出發點。演藝界裡所謂的“金盃、銀盃不如觀眾的口碑”說的就是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