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網路時代的道德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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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道德評價是道德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網路的發展提供了道德評價的新媒介,道德評價繼承了網路自身的廣泛性、即時性、匿名性等特點,是一種社會輿論力量,對於人們辨明善惡、道德教育和調節人們道德行為方面有著巨大的作用。
關鍵詞:網路,  道德評價,  特點,作用。

談網路時代的道德評價

   道德評價是人類道德活動的一種重要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總是依據一定的道德標準,對他人和自己的行為進行各種不同的善惡評價。網路的發展提供了道德評價的新媒介,自它出現的那天起就受到人們的極大關注,網路時代的道德評價是利用網路的廣泛覆蓋性、即時性和匿名性的特點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道德評價的方式。
1網路提供了道德評價新平臺
    道德評價是指根據一定社會或階級的道德規範準則體系,通過社會輿論或個人心理活動等形式,對社會中的個體或群體的道德活動做出善或惡、正或邪、道德或不道德的價值判斷,以達到“褒善貶惡”、“揚善抑惡”目的的過程①72。網際網路的飛速發展讓道德評價變得簡單易行。網際網路資訊共享的功能可以讓事件在發生的第一時間被傳播到地球的任一角落,每個網民均可以匿名通過論壇、貼吧等網路社群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這實際上就是一個道德評價的過程。利用網路開展的道德評價(以下簡稱:“網路道德評價”)正是利用網路特點,從當前發生的一個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的特殊問題著手,展開激烈的討論,然後形成一致的意見,進而進行“道德審判”,甚至伴隨著一定“道德懲罰”的過程。
    網路道德評價以大規模的群體性評價最具代表性,其發起的條件有兩個:一是能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的道德問題,一是具有相當人氣的網路社群,即能形成一種群體的聲音。大規模“網路道德評價”的物件,幾乎都是引起廣大網友憤怒,違背社會公眾道德的事件或是人物。道德評價的特徵在典型案例———“遼寧女事件”上表現得尤為突出。2008年5月21日上午,一女子在其錄製的視訊中用輕蔑的語言表示了對四川地震、國難日不能玩遊戲的不滿,該視訊現身網路後,一個“號召13億人一起動手把她找出來”的“搜尋令”在天涯社群發起,該主題立即成為網友最高點選率、評論回覆最多的事件,隨即該女子身份被確認,僅用時不到半天,公安機關在一家網咖將其抓獲。在此過程中,道德評價借於網路,對這個女子的行為進行旗幟鮮明的道德批判,並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攻勢,使道德在此過程中被髮揚光大。從此例中也可以看出,“網路道德評價”以其特有的靈活性和廣泛性,把觸角伸入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把由道德教育或社會賞罰所調動起來的遵守一定道德規範的心理動能落實到人們的活動之中,從而實現道德對社會生活的調控作用。
2“網路道德評價”的特點、本質及作用機制。
“網路道德評價”繼承了網路自身的一些特點,如平等性、即時性和匿名性等,讓道德評價變得簡單易行,而從實際上來說,“網路道德評價”之所以能夠起到巨大作用是因為其是一種強有力的社會輿論的本質,是通過人的社會性本性而起作用的。
2.1“網路道德評價”的特點。
(1)評價主體的廣泛覆蓋性和平等性。評價主體是廣泛覆蓋的,範圍從城市到鄉村、年齡上從青年到老人,只要是有道德意識的網民都可以作出自己的道德評價。根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CNNIC)釋出的《第23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年底,我國網際網路普及率以22.6%的比例已經超過21.9%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時,我國網民數達到2.98億,網民數量世界排名第一②。評價主體與評價物件之間沒有突出的利害關係,作出的評價大部分都是客觀公正的,人與人之間的聯絡和交往趨於平等,個體的平等意識和權利意識也進一步加強。
(2)互動性和即時性。網際網路可以充分利用多媒體技術如圖片、聲音、視訊等來直觀地描述事件,給評價主體大量的資訊,能夠儘可能地還原評價物件的原貌,有利於評價主體作出正確的評價。基於網際網路的共享性特點,只要評價事件在網上出現,就可以在第一時間就可以聽到網友的聲音,並且可以實現評價的互動。
(3)匿名性。網路道德評價的發生是隨時隨地的,評價主體可以以匿名的方式完全平等地交流、製造和使用各種資訊資源,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不用受到任何約束和限制。這也是網路上有些道德評價失當的原因。
2.2“網路道德評價”的本質。
“網路道德評價”是通過網路傳播的一種社會輿論,屬於一種社會性的道德評價,這種型別的道德評價具有巨大的威力,正如平時所說的“眾目睽睽”、“眾怒難犯”、“眾口鑠金”。當不道德的行為出現在網上的時候,網友們會根據自己的價值標準做出善惡的評判,當數量積聚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變成一種社會的力量,代表了大眾的看法和觀點,能夠對不道德行為的主體產生巨大的心理壓力。正如有的人雖然不能夠從道德的高度認識自己的不道德行為,但是由於害怕社會輿論的貶斥和譴責,而不得不中止惡行。社會輿論之所以具有權威性,就在於它代表著廣大人民群眾的一種意志、情感和價值取向,並能給人以榮辱感或恥辱感,迫使人們在行為選擇時不得不考慮社會輿論對自己的評價,從而選擇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
以“網路道德評價”為代表的社會輿論從功能上來說主要有:第一,行為上的約束作用。這主要指由評價主體的評價性言行構成的道德輿論對被評價的行為者具有一種無形而巨大的威懾力。它迫使被評價者對那些為輿論所不容的行為有所收斂,並迫使其言行向這種輿論趨同。第二,行為上的示範作用。這主要表現為通過對評價客體的褒貶,使被評價者瞭解自己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同時,還可以使未被評價的其他個人或群體也從這種褒貶方向中瞭解到相應的要求。第三,認知上的提示作用。認知上的提示作用既可以指被評價的行為者通過社會性評價對自己所作的善惡褒貶和價值量之大小的評價,獲得認識自己的一個角度,還可以指社會性道德評價給被評價的行為者提供認識環境、認識處理種種關係的準則的參照。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網路道德評價”可以被稱之為“網路道德法庭”。這個“法庭”雖然是無形的,但它確實能督促人、提高道德認識、加強是非觀念。它還能深入到人的精神世界,幫助人們控制不道德行為的發展,促使合道德行為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