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歷史的小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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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曆史的國家,大家知道怎麼樣書寫中國的歷史論文嗎?以下是小編整理好的關於中國歷史的小論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關於中國歷史的小論文

【摘要】君主專制制度,是以君王為核心的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在我國,君主專制制度存續了兩千多年,雖有王朝的更迭,但君主專制的制度始終不移,並未如西方一樣走向民主道路,其根本的原因在於中國具有迥異於西方的政治文化觀。

【關鍵詞】君主專制;政治文化觀;儒學思想

中國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得以一路沿襲而沒有演變成西方式的王權治理,最根本原因在於中國具有迥異於西方社會的政治文化觀,它是中國君主專制制度藉以建立並不斷推向極致的基礎。從文化與制度間關係的視角去探析中國君主專制制度長存的原因,有助於加深對中國封建社會政治制度的認識和理解,也有助於我們反思現實,剔除國家治理中的“專制”流弊。

一、文化與制度間的關係

制度由深厚的文化支撐,文化是制度的基礎,作為一種集體行動的產物,制度有賴於傳統習慣和文化觀念的支援。西方著名學者馬克斯·韋伯對於西歐資本主義興起的文化因素進行分析後指出,中國沒能產生資本主義的原因在於其文化特性的不同,韋伯強烈地意識到宗教觀念、文化精神、道德倫理等對於資本主義產生與否的重要支援作用,將制度變遷與文化演進聯絡在一起,指出制度變遷的過程受到文化因素的支援。

古代中國君主專制統治的政治文化基礎早在王朝政體成立之前的公社形態下就大致成熟了,在漫長的公社時期,社會關係靠倫理道德規範調節,而倫理道德又以宗法血緣關係為核心內容,“尊尊也,親親也,男女有別,此不可與人變革者也。”(見《禮記·曲禮》)的倫常關係到了三代社會就不再僅僅是習俗而已,而是神聖化了,成為“不可與人變革”的法律規範,封建制度的金字塔於是在宗法規範與倫理綱常的基礎之上建構起來,並經過儒者大張旗鼓的理論宣傳,以傳統的制度和普遍的社會心理為基礎,形成一種以倫理道德為中心的.深具中國特色的政治文化價值觀,這種政治文化觀之中赤裸裸的父權、君權和神權思想自不必說,就是常為今人稱道的仁政、平均主義、大同理想等等傳統政治思維也從根本上區別於個人價值、尊嚴、獨立、自由、平等之類在今天民主觀念之下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在這一政治文化觀之下,催生了我國“國家主義”的政治文化精髓,家國同構,國大於家,主張國家生活、整體生活、社會生活高於個人生活,“中國人把自己看作是屬於他們家庭的,而同時又是國家的兒女”。正是這種家國同構、國大於家的政治文化觀,衍生出維持古代中國君主專制制度的文化價值觀。

二、維持古代中國君主專制制度的文化價值觀

(一)“君權”的合法性

關於君的來源,有多種觀點,《春秋繁露·堯舜湯武》認為:“天以天下予堯舜,堯舜受命於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堯舜湯武》說:“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左傳·文公十五年》則認為:“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將君權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歸因於“天”,由“天”賦予君王壟斷性與絕對性的權力。以董仲舒為代表的儒者,用“君權天授”的說辭,將君王塑造為國家的最高立法者、最高權力執行者,為君王的統治權尋找到一個超脫自然的合法來源。

(二)“易君”的合法性

董仲舒說:“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漢書·董仲舒傳》),“天命不常”一“有道伐無道”一“反皇帝不反皇權”的王權理論,是通過極端形式對君主政治的執行進行調整,其最終結果仍是重建君主統治的體系,但這種理論提供了制約君權的理論依據,從不同角度論證了調節君權的必要性。“德化的治道”是對君主至高無上權力的一種制衡,“以有道伐無道”是封建君主專制的內在調節機制,君權的絕對化理論與對君主專制的調節機制有機地融為一體,君權至上的剛性原則是統治秩序的主體,是堅定不移,不可動搖的;王權調節機制是對絕對君權的補充,其立論的前提實質上仍然是對君權的肯定。“易君”這種內在調節機制並不觸犯君主政治制度本身,而是針對那些倒行逆施,背離原則,有損於統治階級整體利益的昏君暗主,其出發點和歸宿都在於使君主專制體制更加鞏固。

(三)“君統臣”的合法性

從戰國到秦漢,地主階級的思想家為了維護封建專制主義的統治,都竭力宣揚事君與事親一體的倫理綱常。《孝經·開宗明度章》說:“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禮記》說:“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倫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班固撰《白虎通義》,以陰陽五行的學說解釋三綱六紀,更進一步為君權、父權的結合提供了神學的依據。對君權的絕對服從,既是政治上人身隸屬關係的規定,又是倫理綱常上尊卑名分的要求。

在把君權絕對化、“君命”絕對化的過程中,君主利用宗親血緣傳統,把君臣關係比作父子關係,借用宗法家長專制傳統觀念,強迫臣服從君,臣事君如同子事父,子對父要“報生以死”,臣對君要“報酬以力”,這是“人之道也”。在這種家長制的等級結構中,君統和宗統統一,天子對於諸侯,上級貴族對於下級貴族,大宗對於小宗,都具有天然尊長的身份,君對於臣,亦是臣的家長。戰國時,《國語·晉語》說:“事君不貳是謂臣,好惡不易是謂君,君君臣臣,是謂明訓。”“委質為臣,無有二心。委質而策死,古之法也。君有烈名,臣無叛質。”這種絕對臣忠君觀念,維護了君主專制的統治。

(四)“君治民”的合法性

中國傳統政治思想的根本出發點是“民本君主”,即把政治體看做是由君王和臣民這兩個部分組成的統一整體,君王和臣民作為整個政治體的組成要素,它們密不可分。其中,君王是這個政治體的“主”,而臣民則是這個政治體中的“本”。從這個根本前提出發,一些人強調“主”在這個政治統一體中的作用,被稱為君主主義,另一些人則強調“本”在這個政治統一體中的作用,被稱為民本主義。

“民本主義者”認為君與民的關係是天定的,君主是為民而設的,是為了“撫民”、“養民”,撫民養民是上天給君王的職責。孔子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當做“仁”的基本內容,並且強調“天無二日,人無二主”。孟子提倡施“仁政”而行“王道”。苟子說“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荀子·王制》)。   君主主義者認為,君王既是上帝在世的化身,是“天子”,又是世間的“人主”,是“民之父母”,因而,君王是聯絡天與人的惟一環節,他“動靜上配天,下順地,中得人。”(《漢書·晁錯傳》)

無論民本主義者還是君主主義者,實際上其倡導的觀點都是將君與民看做對立統一的整體,君離不開民,民也離不開君,民是“本”、君為“主”,這種“本”“主”關係的實質就是被統治與統治的關係。

三、古代中國政治文化價值觀形成的基礎

在論述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時,孫曉春認為:中國封建社會之所以經歷了緩慢的循序漸進的歷史程序,決定於強大的專制主義統治,儒家的道德意識以及相對穩固的小農經濟三種因素的作用。儒家的道德意識因而具有了一種建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基礎的意義。

春秋戰國時期,群雄爭霸,治理國家的政治思想得到了充分發展,儒、道、墨、法等學派的思想在這一時期確立起來;漢代,隨著政治一統和經濟繁榮,思想文化的統一提上了日程,董仲舒以儒為主,吸收了道、法、陰陽家的思想,作《春秋繁露》,開創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局面,奠定了這一局面的,正是中國古代社會特殊的文化形態和文化現象:

(一)中國古代,宗教神權始終不發達。

由於特定歷史環境,中國古代文明初期,沒有經歷過神權國家階段,以神為本體的文化很不發達,決定了中國文化向人文主義發展的方向。中國傳統的人文思想是以確認人的本性為出發點,以道德為標準,對人性進行品分。“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大學》)的儒家“八條目”,規範著臣與民的行為,也把君的“德治”含於其內,成為民德、臣德、君德的座標。

(二)經學方式是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思維特徵。

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主體是儒學,經學是傳統儒學的制高點。自儒家思想的統治地位確立以後,傳統儒家的思維方式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影響日益擴大,人們在主觀上認定,儒家經典是一切科學與知識之源。從兩漢始至清代,經學一直被人們視為最精深的學問,歷代注家層出不窮,雖然在歷史上的不同時期,經學的思維方式有著不同的表現,但是有兩點卻是共同的:一是把自己的思維視野囿於儒家經典之內;二是把聖人之言、經傳所云視為人的政治行為的規範和治理國家的準則。它將儒家的道德理想、價值取向與行為規範在很大程度上“制度化”為每一個人,包括君、臣、民的目標、原則與活動規範,使專制制度獲得了思想源頭和皈依。

四、結語

“道德的基礎是人類精神的自律”深深植根與文化之中的道德準則,以一種無形但卻強大的力量,把人的行為拉入符合道德規範的軌道,這種力量是發自內心的自覺與自願,甚至是一種無意識,其效果卻具有強烈規範意味。正如馬克斯·韋伯所說,人們遵守道德習俗時的那種“毫無思考”與“出於方便”就是一種無意識。這種無意識使道德習俗具有了“在今天可能還是非常命令性的,連一個也沒法推翻它們。”的行為約束力,出現“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現象,這種已經積澱為特定社會文化價值觀念的道德意識,已經具有了制度化的特質,為中國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提供了強有力的合法性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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