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從《中國文化與基督教的衝撞》譯瑕看翻譯的難度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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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中西文化 翻譯 難度

試析從《中國文化與基督教的衝撞》譯瑕看翻譯的難度論文

論文摘要:通過閱讀法國漢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所著《中國與基督教的衝擊—一種文化衝突》一書可以發現,此書在翻譯中存在很多不足,最主要表現在漏譯、錯譯、中譯文與原文意思相佐、缺乏原文的佐證等幾方面。這就提醒人們,在做學術著作翻譯時,譯者不但要具備較高的外文功底,同時還應具備較高學識素養,尤其是對兩國文化及其差異的掌握更為重要。同時還要求譯者要對工作一絲不苟,耐心對照原文,以防漏譯、錯譯,甚至意思相左等常見失誤的發生。

由法國漢學家謝和耐(Jacques Gernet)所著《中國與基督教的衝擊—一種文化衝突》( China and the Christian Impact一a Conflict of Cultures)一書,通過採取了一種獨特的寫法,即抽出歷史中的一段時期—如此書涵蓋的時期是17,18世紀,在宗教、哲學、倫理、政治、社會等層面上,旁徵博引,突出介紹了200年間儒家、道家、佛家、基督教的複雜論戰,反覆論證了中西傳統精神文明之差異、思想觀念之懸殊。但隨著深人研讀,此書呈現給讀者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那麼這其中是不是在翻譯方面存在某些問題呢?經過深人探索,不難發現此書在翻譯方面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一、譯文中存在的問題

(1)漏譯。中譯本第65 — 66頁:“真理並只由一種宗教才能夠包容的理想,有助於這種如所發生的借用及同化作用的發揮。”上文講儒道釋的相互影響,但這句話實在看不懂。原書65頁是這樣的:" The ab-sence of any system or dogmatic construction facilitated such borrowings and assimilations as did,above all,the absence of the idea with which we,in the west, are so familiar , namely that is only one truth and only one reli-gion can encompass it"。由此可見,中譯本顯然漏譯了不少。原話的意思略謂,由於中國沒有任何教義式的思想體系,所以才使儒道釋易於相互借用和相互認同,不像西方只有“一種真理,一種宗教”。

(2)錯譯。第127頁:“他(徐光啟)甚至提議在廣東或某個小城市作一個地區性的嘗試。”(指傳播基督教)原文是“one canton",指一鄉、一鎮或一區。這裡的“廣東”純是錯了。譯者把“one canton”看成專有名詞“Canton”了。況且“Canton”是“廣州”的舊譯,也不是“廣東”。

(3)中譯文與原文意思相左。如第72頁:“許大受在批駁基督教時,談到儒教對與不可知的事情相關的問題的隨意處理。”這裡譯者把“discretion "(審慎,謹慎)錯譯為“隨意處理”,意思就完全相反了。謝和耐在這段話裡要說明儒家的“未知生,焉知死”是一種謹慎的態度,引述明朝人許大受以為佐證。然而,一字譯錯,整段話都不得其解了。

(4)缺乏原文的佐證。第178頁:“當理學家高攀龍試圖理解其先輩程穎所說的精神是肉體的一部分這句話的含義時……定稱:‘很高興能有此發現,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精神不單是方寸之間的一種屬性,而是整個肉體構成的`精神。”’若單純從英譯中的角度看這句話並沒有什麼問題,但若仔細思考,則會發現這句話並不像是程穎和高攀龍所說的語言。我國著名語言學者曾提出,謝和耐原意是說中國沒有“靈魂”與“肉體”相分離的觀念,而基督教的“靈魂”( soul )在中國找不到對應的字,他反覆強調的中國典籍裡的“魂”絕非基督教中的“靈魂”。從翻譯上揣度,謝氏用“而nd”表示心,中文譯者則又把“而nd”譯成“精神”。至於在英文是“body",反回中文就自然變成“肉體”,於是就出現了上面程穎和高攀龍那樣的話。然而,據國學學者估計,文中程穎那句話或應是“仁者渾然與物同體”之意。謝氏把“仁”理解為“心”也無根據,新理學有“本心為仁”之語。至於高攀龍那句話,中譯本漏掉了注角,查原書注,這句話轉引自B"L泰勒的文章《高攀龍文選研究》,可見謝和耐並沒有查到第一手原文。據國學導師提供的《高子遺書》,按黃宗羲《明儒學案》轉述,高攀龍曾偶見明道先生“萬變俱在人,其實無一事”之後驟然感悟到透體通明,豁然開朗,說他覺得“至此六合皆心,腔子是其區宇,方寸亦其本位”(《明儒學案》第140頁)這幾句話與“仁者與物”略合。

二、譯者的國學缺失

以上問題的出現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那就是作為初涉譯壇的青年人,特別要注重自身的“國學修養”。正是由於許多“國學問題”沒有弄清楚,許多名詞、概念與譯文無法準確匹配,以致影響了譯文的學術質量。這些問題在此書中屢見不鮮。

如本書第72頁“《易經》的附錄指出,創造生命的能力是難以捉摸的,而飄忽不定的靈魂是變化的原因。”這是從英文直譯過來的。查英文版第69一70頁,原文為“The appendix to the Book of Changes states it is the most subtle of energies which create beings and that errant souls are the causes of Change.”此句出自《易傳·繫辭》“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不難想象,此前一定有人將這兩句話直譯為白話,然後又譯成英文。現在再由英文轉譯成中文,因此與原義就相差甚遠。當然,把“氣”譯為“energies”且定為複數;將“the most subtle”譯為“精”,也屬揣譯,這裡有原作者的理解問題。然而譯者不加深究,只按字義把“energies”譯為“能力”“能量”等等,也就不足為奇了。正因為如此,下文說“朱熹以原始能量的變化來解釋一切事物”便發生了類似的誤解。“能量”顯然是“氣”的誤譯。朱熹以“氣”為形而下之“器”,是“生物之具也”。他認為“如陰陽五行錯綜不失條緒,便是理。若氣不聚時,理亦無所附著。”所以原著認為,朱熹是以原始的“氣”衍生出千變萬化來解釋萬物的。對於朱熹來說,“氣”就是“器”,就是“物”。

又如第71頁:“中國17世紀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王夫之在他的筆記中寫道,一個人堅持靈魂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強調靈魂存在,就會為各種迷信大開方便之門並鼓勵其發展。但是明確地否認其存在就會破壞古典的傳統祭典的基礎。”中譯本在“基礎”後畫上一個引號,這就使讀者誤認為這段話是王夫之所說的。其實除第一句外,以下是英文原作者謝和耐的解釋。而王夫之的原話是:“蓋鬼神者,君子,君子不能謂其無,而不可與天下明其有。”(《讀通鑑論》卷三,第77頁)是“鬼神”,而不是“靈魂”。英文用“spirits”表示“鬼神”是可以的,但譯者不查王夫之原文,直譯為“靈魂”,是不對的。如前所說,“靈魂”在原著中有特定的含義,用在王夫之口裡就容易產生概念上的混亂。

接下來“王夫之解釋說,最大的錯誤給予一種無法深知和祕密的方式……什麼人忘記了天地就是一個傻瓜;但什麼難使天成為其主人,他就是一個野蠻的人。”原書是直接引語,中譯文改為間接引語,只照字面翻譯過來。按原書第69頁為:" Wang Fuzhi ex-plains:‘The greatest errors begin in an undetectable and subterranean fashion……Whoever forgets Heaven is a fool , but whoever makes it his master is a Barbarian’.”英文(據以譯出的中文)第一句語義不明,估計應是王夫之《周易外傳》“大過之初,陰小處下履乎無位,其所承者,大之積剛而過者也”意譯加揣譯。後一句則顯系“忘天者禽,主天者狄”。(《周易外傳》第189 ,190頁)“大過”是《周易》第二十八卦名,現在成了“最大的錯誤”,據國學老師的觀點:“這是望文生義”。至於“禽”成了“傻瓜”,是英譯的問題;而“天”成了“天地”則是中譯的問題了。“狄”在這裡籠統地譯成“野蠻人”也欠妥當。按《禮》雲:“北方曰狄”,顯然“狄”是北方一個種族。雖然它是有不開化的意思,但若以拼音譯之,再加上註解,或更忠於王夫之的本義。

謝和耐的英文原著引用這些話是為了解釋王夫之認為事天之儀不可少,也不能過頭。過了頭就是媚天以利己,反而是對天的不敬了。按王夫之診釋“大過”之宗旨:“聖人之事天也,不欲其離之,弗與相及則取諸禮也;不欲其合之,驟與相及,則取諸量也。”又說:“郊祀之典禮至矣哉,不敢昧之以遠於禽,不敢主之以遠於狄,合之以理,差之以量。聖人之學《易》,於斯驗矣。”對待天的態度要適度,而利瑪竇以天為主,稱為“天主”,太過了,因而“歸於狄而已矣。”他認為“大過·初六”這一卦就是要恭敬謹慎而不過頭,“慎之至而已矣”;“大過之初六,克肖之矣。”因此“大過”不應譯為“最大的錯誤”。曾成先生認為:“英譯本有責任,中文譯者多查查書,也會發現問題。”

三、體會及啟示

關於翻譯的難處,近代以來的大翻譯家都有過表述。梁啟超曾說,翻譯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嚴復也提出翻譯要實現信、達、雅三義,但要三者並得確實很難。翻譯學術著作,本身就是一項學術研究工作,因為譯者首先應對這一學科有所瞭解,有些問題一時弄不準或弄不通的,還需不厭其煩地查閱資料,反覆推敲。

目前書店裡陳列的譯著林林總總,但卻經常聽到讀者的抱怨,說很多譯著是粗製濫造。有些人過去總是天真地認為,只要外語好,再加上一本字典,翻譯便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殊不知翻譯是需要譯者在中外文上都有一定文字功底的。正如宋代大詩人陸游所說的:“汝果欲學詩,功夫在詩外。”要想做一名好的譯者,眼睛就不能只盯著外語不放,如果對本國的語言文字,尤其是本國的文化一竅不通,做起來必然是事倍功半。

閱讀巴金譯魯多夫·洛克爾的名著《六人》,給人以重要的啟示。譯著最後在署名時用了“巴金試譯”四個字。他在“譯者後記”中解釋說:“我用了‘試譯’二字,也只是表明我沒有翻譯這書的能力。從這譯稿連我自己也看得出我缺乏駕馭文字的才能,我沒有能夠忠實地表達願意,也沒有能夠傳達原文的音樂美。”著名的美學家、翻譯家朱光潛先生在譯完《歌德談話錄》後也說,歌德在思想上和語言表達上都是親切具體、平易近人的,所以翻譯他的作品比翻譯黑格爾的作品更為容易。但這並不是說譯者在工作中沒有遇到困難,困難首先在於歌德學識淵博,譯者經常感到知識有限,不能完全掌握。朱先生曾說:譯者所追求的目標只有兩條,一是忠實於原文,二是流暢易讀。但實際能做到的與理想還是有些差距的。朱先生一生翻譯了許多外國文藝理論方面的名著,只要看內容豐富的註解和“譯後記”,就足見朱先生何等嚴謹。再如翻譯家楊憲益先生,一本《譯餘偶拾》就足可以反映出楊先生在從事翻譯時涉獵了多麼廣泛的內容。因此,每一名翻譯者都應學習巴金、朱光潛、楊憲益等老一輩翻譯家一絲不苟的精神,同時要加強自身文化素質的培養,廣泛涉獵各方面知識,這無論對於譯者還是讀者,都是極有益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