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比較哲學的幾個理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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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我們的時代是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樣性的時代,比較哲學首先需要回答的問題是:跨文化的哲學對話如何可能?比較哲學不同於哲學比較,其目的不在於分析兩個或多個不同哲學文字之間的異同,而在於促進哲學的發展。任何一種哲學都是從一個視角出發來看待哲學物件、研究哲學問題和觀察其他哲學的,而比較哲學則不侷限於某一個角度或視角,它的視角是“比較視角”,而由“比較視角”所“看到”的世界則是“比較視域”。換言之,比較哲學的目的是通過不同哲學形態的比較研究,在對於多重文化意義重疊的生活世界的不同解釋之間架起橋樑,而哲學解釋學的“視域融合”也許能夠起到縮短不同哲學之間的文化間距的作用。就此而論,比較哲學的目標就是不同哲學之間的“視域融合”。

關於比較哲學的幾個理論問題

【關 鍵 詞】比較哲學/比較視角/比較視域/視域融合

在中國,自西學東漸以來,比較哲學的問題就存在了。梁漱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通常被看做是中國比較哲學的第一部著作,至今仍然是比較哲學領域的代表作。雖然此後比較哲學有了一定程度的進展,相關的論文論著有了一些,但更多的是“哲學比較”而不是“比較哲學”。由於比較哲學之所以可能的理論基礎尚未得到充分的說明,中西比較哲學的研究很難有積極、有效、深入的進展。有鑑於此,本文試著提出一個康德式的問題:跨文化的哲學對話如何可能?這一問題的實質是:使這種對話成為可能的理論基礎是什麼?意義何在?目的何在?是否有效?所以,本文的出發點是:比較哲學不是哲學比較。對兩個或多個哲學文字(廣義的)進行比較分析並非沒有意義,不過還不是“比較哲學”。比較哲學不僅關注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學形態之間的同一與差異,更關注哲學本身,由此才能開拓哲學的深厚土壤和豐富資源。本文意在拋磚引玉,與其說是在解決問題不如說是在提出問題,希望藉此引起人們對於比較哲學之理論基礎的重視和研究。

一、哲學比較與比較哲學

由於存在著不同的哲學形態,哲學的“比較研究”是一項事實,但是,不一定有“比較哲學”,而且不一定能夠令人信服地說明比較哲學的可能性。比較哲學的存在至少需要這樣一些條件:存在著一種以上不同的哲學形態;不同的哲學形態之間發生了有意義的相互影響的交往;這種相互影響足以影響和改變某一哲學形態的發展;而且這種影響不是偶然的而具有比較普遍的意義。以上這些條件並非不存在,但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

我們面臨的第一個問題是:世界上存在著一種哲學還是許多種哲學?如果只有一種哲學,它的存在是特例還是普遍的?如果只有一種哲學,那麼不論它是特例還是普遍的,可以有哲學比較但不會有比較哲學,或者說,比較哲學沒有意義。這意味著,除非我們承認有不止一種哲學存在,否則比較哲學從理論上就不能成立。

迄今為止,比較研究主要在人文學科中存在,而在自然科學中較少。我們很難見到比較數學的研究,如研究英國數學和法國數學的差異,因為人們以為只有一種數學。人文學科因為文化的差異,所以才有比較研究。就此而論,比較哲學從一開始就是以“文化多樣性”為前提的。當然,在自然科學中並非就不能進行比較研究,科學知識社會學的出現表明,科學研究實際上受到了研究者的文化背景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並非一向標榜的客觀研究。但是,畢竟自然科學具有相對的普遍性與必然性,其前提是普遍必然性而且以普遍必然性為追求目的。而比較哲學的前提則是多樣性或差異。從這個前提條件出發,如果比較哲學試圖追求普遍必然性,那麼它肯定會陷入困境,至少有自相矛盾之嫌——過分強調同一將使比較哲學失去意義,過分強調差異則使比較哲學失去可能性。

比較成熟的學科一般都具有相對穩定和統一的概念、方法、學科體系和敘述方式。數學家或物理學家在討論數學或物理學問題時,一般不會出現相互之間的理解問題,不過這在哲學家之間卻是常事。不錯,哲學也有一套專門的術語(哲學概念),然而對於學習哲學的人來說,如果不瞭解哲學概念的歷史肯定會面臨困境,因為哲學家們在使用哲學概念時都有自己的方式,許多哲學家都在使用“存在”、“實體”、“主體”、“客體”、“思想”等概念,但是他們在使用這些概念時往往賦予了其不同的含義。希臘哲學中的“存在”不同於中世紀哲學的“存在”,也不同於近代哲學的“存在”,更不同於現代哲學的“存在”。如果把他們所說的“存在”當作同一個概念,肯定會造成誤解。所以對於研究者來說,面對這些哲學概念時首先需要弄清楚它們的歷史。

如果存在著不同的哲學形態,而且相對於不同的文化或世界,這些不同的文化或世界相互之間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聯絡,那麼比較哲學的意義就不大,更多的可能是獵奇。在某種意義上說,比較哲學的興起和發展以我們越來越共同擁有同一個世界為前提。民族文化日益超越了地域性,相互之間發生了越來越多的聯絡,由此,不同文化和哲學之間發生衝突和融合才具有實質性的意義。有人可能會說,既然我們擁有一個世界,我們就應該有一個世界觀,或者可以有一個世界觀作為衡量不同世界觀的標準。這種科學主義的態度不適用於比較哲學(當然也不適用於哲學):自然科學具有相對的普遍必然性,科學家們研究的是一個自然而不是許多不同的自然,哲學卻有所不同。在某種意義上,科學家的工作是描述這個世界,哲學家的工作則是解釋這個世界的“意義”。古典哲學往往試圖通過描述世界而獲得世界的意義,而現代哲學的思路則發生了轉變。科學家研究的物件是自然界(雖然也是人化的自然),而哲學家研究的物件則是融入了價值因素的“生活世界”,這意味著我們不可能像自然科學那樣根據物件來檢驗某種哲學理論的真假對錯。任何一種哲學理論自身都可以是“自洽的”,然而在不同的哲學理論之間卻可能存在著矛盾和衝突。因此,我們不可能僅僅根據一種哲學理論來判斷哲學的意義,而必須考慮到哲學家們面對同一個哲學問題所提出的不同的理論。另一方面,在哲學這個學科中,雖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哲學家的思想時遵循學術上的規範,但是哲學家們的著作似乎總是各行其是,這表現在哲學家們採取了許多不同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思想。掌握了數學“語言”基本上可以讀懂所有的數學著作,但是讀懂了柏拉圖並不意味著可以讀懂亞里士多德。不恰當地說,哲學家們試圖通過“說”去說“不可說”的東西。既然“不可說”,“說”與“說”之間往往方式不同而且很難判斷誰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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