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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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業單位合同管理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論文

(一)合同管理內控意識薄弱。

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不夠,許多單位領導根本沒有意識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理念陳舊、落後,重視程度低。認為合同管理可有可無,法律意識不強,只有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才會意識到採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機構設定不合理。

側重強調上下級之間的關係,卻忽視了合同管理權力的相互制衡。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尚未建立,單位合同管理的整體情況難以全面掌握;事業單位內部的多個部門都擁有自已的合同專用章;監管部門對合同管理的監控存在侷限性,不夠全面,更多是在事後監管。

(三)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特定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不足,現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在知識的專業性、全面性方面還有待提高,制約著合同管理水平的完善與提高。

(四)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1.合同管理沒有一套完善、系統的制度,因此在實踐中無章可循。合同管理流程的混亂,使得流程管理的銜接能力就相對較弱。具體表現為:合同簽訂前市調工作不到位、合同簽訂時合同審查不盡職、合同履行時監督落實流於形式。

2.合同管理未建立基礎臺賬,沒有紮實的第一手材料。基礎工作尚未規範化,因此對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環節中的各種原始合同資訊資料,難以及時彙總並集中加以分析。合同及有關資料的記錄、運轉、存管不善及丟失,可能增加合同糾紛的風險程度。

(五)合同管理的監督機制尚缺、作用有限。

許多事業單位內部監督部門一直缺位,有的單位雖然設立了監督部門,但是監督人員之前並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合同專業知識缺乏,合同管理內部監督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達不到監控制度有效執行的目的。

二、事業單位在合同管理各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

事業單位合同風險是指在合同制訂、執行、結算及變更過程中因不當行為使合同當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合同的風險複雜多樣,總的來看,事業單位的合同風險存在於合同的立項、起草、設立、執行、變更及合同保管等各個環節。

(一)合同立項環節。

未對合同市調作可行性評估,未嚴格稽核合同物件的資質、資格,合同當事人不具有相當的能力和資歷,有可能增加合同無效的風險。

(二)合同協商環節。

合同制訂的範圍和條件未明確,違規簽訂資金借貸合同、投資及抵押擔保合同,對本應簽訂合同的經濟往來活動未訂立合同;忽視合同重要條款及關鍵細節,對合同中的主要、關鍵問題做出不恰當的退讓;洩露與合同談判內容有關的單位機密,可能導致事業單位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

(三)合同審批環節。

未組織熟悉法律和財務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專業技術性強或法律關係複雜的經濟事項的談判等相關工作,對合同條款、格式審查不嚴密,對可能引起重大誤解的條款內容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明確的表述,單位面臨訴訟或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增加。

(四)合同簽署環節。

未明確簽署許可權和授權審批許可權,空白授權書管理不當,超越授權期限或有關事項簽訂合同,可能發生超越許可權對外訂立合同的風險。合同專用章保管不善,合同加蓋了專用章而沒有經過審批程式,可能導致產生合同糾紛的風險。

(五)合同履行環節。

為規避國家有關規定,將需要更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或需要招投標管理的重要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及標的小的合同,導致產生經濟往來業務違規的風險: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雙方沒有恰當地履行;發生合同糾紛時處理不當損害單位權益;對合同對象的違約行為未及時發現並採取恰當的補救措施;對方違約時未及時追究其違約責任等。未及時補充合同條款中未明確約定的事項,使合同生效後面臨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

(六)合同變更、終止環節。

應當變更內容及條款而未按規定的程式辦理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對達不到條件的擅自變更、終止,由此產生的合同糾紛倘若處理不及時,就有可能導致單位經濟利益蒙受損失、單位的信譽和形象受到損害。

三、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提高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

1.提高單位領導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只有提高相關人員的整體素質水平,才能確保合同管理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2.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有意識提高法律意識及管理水平,積極落實績效考評制度,激發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的質量,減少合同管理的風險。

(二)依法依規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經營特點,立足於單位發展實際,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確合同訂立許可權。涉及大額資金的合同,應明確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由單位負責人簽署。在制度中明確合同審批、簽署、授權許可權。推行合同審批會簽制度,合同在簽署之前,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合同會簽過程,合同只有在各會籤部門負責人稽核、簽署意見之後,才能對外訂立合同。嚴禁違反規定訂立合同。2.實行崗位分工制度,保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明確每一崗位的工作職責,形成良好的制衡機制,以促進單位內部管理的合理有序,避免職能交叉。加強各合同歸口部門、財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使

收支管理與合同管理有效結合。

3.明確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單位辦公室,具體負責部門是合同涉及的分級業務歸口部門。合同專用章由單位辦公室管理,只有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才能使用。

4.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控,建立合同監督履行審查制度,降低合同風險。例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重大變化,應當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及時與訂立方共同協商解決之道,通過合同的修訂或解除,最大程度地保障單位的利益。財務部門在付款前應當稽核合同的履行情況,對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要中止辦理結算價款和賬務處理。

5.強化合同管理基礎資訊工作。對合同流程管理中的資訊資料進行詳細、真實的記錄,執行臺賬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基礎臺賬;對合同立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環節檔案資料妥善保管並及時歸檔。明確合同訂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真實的合同流轉過程記錄,能為檢查合同管理情況提供依據。

(三)完善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採用內部審計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模式,選擇具備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負責合同整個流程的監督審計。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定期對單位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評價與指導,提高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可靠性。建立合同履行評價機制,強化合同履行的控制與管理,進行審計監督、檢查、評價,按期評估,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

四、結語

事業單位應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結合單位內外部環境的變化,相應修訂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對合同風險的防範與管控。通過規範的簽訂合同、嚴格履行合同、合理的處理合同糾紛,從而提升單位形象、提高單位整體內部控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