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發的人文價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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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遺產;價值維度;人文理念

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發的人文價值理念

論文摘要:審視和評價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維度可以是多元的。應當注意歷史文化遺產的初始價值與衍生價值、核心價值與附屬價值之間的關聯與區別。在當代生活中,歷史文化遺產陷入可能同時被簡單處理與被過度消費的雙重險境。因此,在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中,必須確立人文價值優先的理念,實現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生活的和諧共處,最終有利於人類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文化遺產在讓人們瞭解自己是誰,來自何方以及生活的意義等方面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無論是物質文化遺產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都以其特定的時空形態滲透於當代人的生活中,進而跨越當代對未來產生持久的影響。從某種意義上講,歷史文化遺產是一種“鮮活”的文化資源,內含著現實社會中個人都難以比擬的精神生命。在現代社會中,研究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與消費,已成為世界各國的一項共同任務,而開展這項工作的前提是確立正確的歷史文化遺產價值觀,因為“價值觀和評價過程是整個遺產概念以及遺產保護實踐的基礎”。

 一、初始價值與衍生價值: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衍生現象

一般而言,人們都不會提出歷史文化遺產是否有價值的疑問,因為凡是被列入各級各類文化遺產名單的,都已經符合某種價值標準。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公約》中對世界遺產的界定是:“文物:從歷史、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份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體;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築式樣、分佈均勻或與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線的建築群;遺址:從歷史、、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很顯然,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是成為世界遺產的的核心標準。至於這種“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具體內涵,《公約》中並沒有進一步闡明。筆者認為,所謂歷史文化遺產的普遍性價值,實際上就是一種普世價值,即為全體人類所共同信守的基本價值追求,如真善美、自由平等正義等。當然,每一的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取向,無不又帶有鮮明的民族個性,甚至正是這種獨一無二、不可模仿的民族文化特徵,才使之成為一種歷史文化遺產。

作為人類實踐活動的創造物和本質力量物件化的表徵,歷史文化遺產從被創造出來之日開始就被賦予某種特定的價值。這也符合人們對於文化本質的理解。梁啟超先生認為:“文化者,人類心智所開啟的有價值的共業也”。不僅如此,而且“遺產的文化價值本身是無形的、多面的,它包括審美歷史、精神、社會和符號等因素。文化遺產的初始價值在於它能夠滿足和實現創造者的某種目的或需要,如建造長城旨在抵禦外族進犯,開鑿龍門石窟旨在闡釋佛教義理,建造紫禁城則旨在彰顯皇權規制。當然,嚴格意義上說,長城或紫禁城在它最初被建造、並按照建造者的需求發揮作用的時期,還不是“歷史文化遺產”,“遺產”者,“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精神財富”。當某種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文化存在被稱為“遺產”時,它已經被納人歷史的視野,具有了初始價值以外的“歷史價值”——衍生價值,諸如喚醒歷史記憶、啟迪創造心智、激發生命激情、感悟信仰超越、體驗審美愉悅等等。顯然,歷史文化遺產所能夠體現出來的這些價值功能,並不一定是它的初始價值,而是隨著歷史發展和情境變遷,不同時代的人們與歷史文化遺產之間構建的新的價值關係。例如今日人們登臨長城,多以感懷歷史、觀覽風光為主,重在感受長城形態氣勢之俊偉磅礴。當然,這種衍生價值依然離不開其初始價值的支撐,正是二者之間存在著的時空重疊現象,又進一步化生出歷史文化遺產特有的精神魅力。

歷史文化遺產之所以能夠具有價值衍生功能,根本原因在於文化遺產與人類之間存在的主客體相互建構關係。一方面,歷史文化遺產作為一種“已在”的客體,對人類的思想情感產生著持久的影響,塑造著人們的文化結構,另一方面,人類作為能動的認識和實踐主體,總是不斷調整和更新著自身與物件之間的價值關係,依據當下的主體需求,重新定位和闡釋歷史文化遺產對於自身的價值內涵。在這一雙向建構的過程中,歷史文化遺產空間形態上的改變(或保持)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更為關鍵的乃是時間因素,時間長度本身對於文化遺產就是一個重要的價值要素,是構成歷史文化遺產衍生價值的重要變數,換言之,文化遺產的年代愈久遠,其衍生的歷史價值就會愈增加,反之亦然。更為實質的意義還在於,文化遺產的時間變數還在於它意味著人類主體的自我變遷,在這種變遷過程中,人類會將自己身處其中的時代精神投射到歷史文化遺產上去,從而在歷史文化遺產中發現前所未有的新的意義和價值。正如傳統的經典——六經——同樣也是文化遺產,在傳統宗法制社會中,人們視其為“修齊治平”的圭臬,而進入近代社會以來,受到西方價值體系影響的中國近代知識分子則認為六經是禁錮人民精神的枷鎖,而進入新的世紀以來,當下人們在言及六經時,就會更多地發現其作為中華文化元典的原創價值和歷史影響。特別是在面臨全球化時代可能導致民族認同危機、化趨向引發失範等現實問題的時候,人們通過重新解讀儒家經典,會發現六經中還具有維繫民族命脈、彰顯人文精神、維護社會和諧的重要價值。不久前的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其以中國優秀遺產為題材與主題(擊缶、讀經、漢字、書法、絲綢之路、京劇崑曲等)的創意贏得了巨大成功,也昭示了歷史文化遺產價值的開放性與衍生性,仍然能給當今人類提供廣闊的想象空間和強烈的精神愉悅。

二、核心價值與附屬價值: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結構形態

歷史文化遺產作為實體存在具有惟一性和確定性,但作為一種價值符號則具有多義性和模糊性,因為人們可以從不同的視角對文化遺產進行多種闡釋和解讀。比如秦始皇陵兵馬俑,不僅具有體現秦代科技水平、軍事思想的認識價值,而且具有展示生命力量、體態造型的價值;不僅具有歷史文化傳統層面的人文價值,而且具有價值連城的價值。歷史文化遺產這種從不同層面和視角所呈現出來的價值維度,共同構成了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結構形態。而且這一結構形態愈複雜,價值維度愈多樣,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價值就愈高。

四、人文字位:遺產保護與開發的基本理念

概而言之,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可以區分為人文價值和價值兩大方面。正如文化遺產者所說的,我們不否認文化遺產可以產生的經濟收益,但是我們更關注文化遺產的人文屬性。歷史文化遺產作為人類的創造物,凝結和體現著人的目的與意志,代表著人的類本質力量,廣義地說,它是一種與“天文”相對的“人文”現象。特別是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中。歷史文化遺產見證了人類從矇昧走向文明的艱辛歷程,表達著人類追求真善美的足跡與成就,作為文化遺產.它們猶如一滴滴水珠.匯聚形成了人類人文主義的歷史傳統之河,更為重要的是,在近代裡,它做為人類保持歷史記憶與生命延續、體現文化多樣性的主要方式,被視作“和基本人權相關聯”,“對一個社會的長久健康是絕對必要的'”。這就是本文所說的歷史文化遺產的人文價值屬性,而且這種人文價值屬性正是歷史文化遺產的本質屬性。

基於此,在開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的實踐中,就應當確立人文價值本位的基本理念,即無論是對歷史文化遺產進行維修、保護、搶救,還是進行開發或消費,都要以是否有利於尊重歷史文化遺產的人文屬性為根本出發點和主要評價標準,最大限度地滿足人類的人文需求,包括歷史、宗教、、等方面的多維需求。具體而言,這種人文價值本位理念體現以下幾點:

1.人文優先原則。對歷史文化遺產人文價值的追求與關照,是人文價值理念的優先體現。即首先用合乎人性的思想原則。保護開發歷史文化遺產的人文內涵,滿足人對真、善、美的追求。特別是當追求歷史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可能影響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人文價值時,應毫不猶豫地捨棄其經濟價值的實現而維護其人文價值。即使是為了開發歷史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也要著眼於其人文價值的展示,使人生活向更加人道、更加和諧的狀態發展。比如,對祭祖、廟會等民俗,是幾千年來傳襲下來的生活風習,在人們的心目中已經形成了強烈的認同感。在現代社會中,對這些習俗優先從人性的角度理解並滿足人的需求,就是對人的生活原則的最高尊重。

2.人文生態原則。歷史文化遺產的創造與傳承都與特定的人文環境休慼相關,是民眾生存發展的一個點或一個載體,集歷史與現實、物質與精神、與等於一體,形成自主互動的人文生態系統,構成人賴以立足的生命家園。人文生態的保護開發原則,是確保歷史文化遺產在保護開發過程中不能只看歷史文化遺產的單一事項或代表事項,忽視與其相關的其他事項的保護與開發。比如,我國第一座生態博物館——梭嘎生態博物館,是以苗族中的獨角苗的生活內容建起的保護獨角苗歷史文化遺產的生態博物館。在這個博物館裡,可以看見他們的茅草頂居民住房,老年婦女坐在門口的織機前織布,背上還揹著孩子;走崎嶇的路,還可以看見苗族姑娘背水的情景等完整的苗族人的生活歷史與場面。這是人文生態保護原則的具體實踐體現。正如博物館專家馬克·摩爾所談到的:“生態博物館是一面鏡子,當地的民眾可以在這面鏡子裡看到自己的文化、認識自己的文化、接納自己的文化,併為自己的文化驕傲和自豪。作為遊客來說,遊覽以人文生態原則保護開發的歷史文化遺產,也能真切地感受到真實完整豐富的人文意義和濃郁的人文風情,而非歷史文化遺產的碎片。

3.人文秩序原則。“人群秩序、國家秩序、自然秩序,這些上的重要課題在世界遺產中會頻繁出現”。可以斷言,歷史文化遺產的形成滲透著被創造、傳承到創新的人文秩序。比如,中國的皇宮,以南北為中軸線,座北朝南;宮外有城,城城包圍;整個分為前朝和後廷兩部分,前朝與後殿的建築規制上,表現了一種方正均衡空間秩序觀、等級分明的秩序觀及內外有別的倫理觀。再如北京的天壇、地壇的建制與位置等反映了天圓地方、天人合一的宇宙秩序觀。我們今天保護與開發歷史文化遺產堅持的人文秩序原則,一方面讓人們充分了解我們歷史文化遺產中所蘊含的既定人文秩序,把握既定人文秩序的在實踐中的運用;另一方面滿足人們不斷地從物質生活到精神生活追求的生存發展的秩序需要。歷史文化遺產形成與保留不是盲目的、無序的,而是人有目的、有秩序地創造與傳承的。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也應遵循這一人文秩序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對現存的歷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與開發,滿足人的不同層次的生存秩序發展需要,而不是地為保護而保護,為開發而開發。

4.人文持續原則。歷史文化遺產包含著人持續發展的基因、要素、結構、能量和生命鏈,蘊涵著人生存發展的全部祕碼。“人類的進化也是以物化的方式才得以鞏固、儲存、積累和延續的”,這種物化的方式,既“表現為人自身自然的人化印跡,如直立行走、手的形成、腦的發育、發音器官的改變等”,也表現為人類創造、傳承的客體歷史文化遺產,即便“人的天賦、才能、情感、個性也大多與一定的物質形態有對應關係,並通過遺傳穩定延續下來”“。這些物質形態也不乏歷史文化遺產的展示,如敦煌壁畫,“壁畫的內容大多數是佛教題材。也有不少壁畫描繪中國佔代的各種社會生活,如帝王出行、官員禮佛、彈琴奏樂、歌舞百戲、農耕捕魚、冶鐵釀酒、摔跤射箭、比武競技、結婚送殯等等”””,生動形象地表達了人的天賦、才能、情感、個性,展示了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風貌。“壁畫中所描繪的建築。內容更為豐富。有以‘極樂世界’形式出現的大量宮殿樓閣,還有寺院壇塔、城池關口、宅院草廬、梯架橋樑等。結構真實,描繪精細,與窟簷和石窟結合起來,便是一部自成體系的建築資料史圳,是現代建築設計的靈感源泉。堅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發的人文持續原則,就是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在人的持續發展上的生命基因和精神動力,以及歷時性的人文狀態在現實與未來中共時性展開;以人文的視角關心歷史文化遺產的歷史、現實與未來,守住人類持續發展的生命之根,而不是把歷史文化遺產作為現代人私有獨享的急功近利的工具。

需要說明的是,強調在歷史文化遺產開發與保護中人文理性應當高於技術理性,並不是用人文理性簡單地否定或代替技術理性,也不是否定科學技術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發中的重要作用,而是通過對人文理性的張揚,從人的性及思維自由的本質出發,確立一種能和駕馭科學技術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開發應用的人文理性。這樣,才能使技術理性的應用和發展納入人文主義的軌道,而不失去歷史文化遺產對於人的真正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