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典論·論文》中“文氣說”的審美體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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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曹丕《典論·論文》是魏晉時期文藝理論的發軔之作,也是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上文章學專論的開山鼻祖。曹丕“文氣說”是文學創作“才性論”批評的核心命題。自曹丕首揭“文氣說”伊始,中國文學界無論是評詩論文或是探討創作和鑑賞的一般規律皆是從“文氣”著眼。故而古代文論紛繁複雜的理論範疇實質上就是由“文氣”說承續展拓,從而形成了別具匠心的文藝學批評的價值風範和審美情韻。

曹丕《典論·論文》中“文氣說”的審美體徵

關鍵詞:曹丕;《典論·論文》;文氣說:文化風範;審美體徵

曹丕《典論·論文》是魏晉時期文藝理論的發軔之作,也是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上文章學專論的開山鼻祖。曹丕“文氣說”是文學創作“才性論”批評的核心命題。自曹丕首揭“文氣說”伊始,中國文學界無論是評詩論文或是探討創作和鑑賞的一般規律皆是從“文氣”,著眼。而由“文氣”衍生的概念,諸如氣味、氣韻、氣質、氣象、氣勢、氣骨等幾乎涵蓋了整個古代文藝理論體系。可以說,古代文論紛繁複雜的理論範疇實質上就是由“文氣”說承傳展拓,從而形成了獨居匠心的文藝學批評的價值風範和審美情韻。

一、曹丕“文氣說”的文化淵源

華夏先秦時期諸家就曾以“氣”來詮釋宇宙萬物的生成規律。《老子》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即言“一”指天地未分化前的混沌狀態,此混沌狀態生成陰陽二氣,二氣感應和合,生成衝氣而成三氣,三氣生成萬物,所以萬物都是負陰而抱陽。此乃老子“一元、二氣、三物”的宇宙生成論的生命模式。莊子雲:“雜乎芒笏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管子云:“凡物之精,化則為生。下生五穀,上為列星。流於天地之間,謂之鬼神,藏於胸中,謂之聖人,是故名‘氣’。” 《荀子》日:“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矽。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皆言“氣”為宇宙萬物的本源。《莊子·知北遊》曰:“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管子·心術下》日:“氣者,身之充也”。王充評日:“人稟元氣於天,各受壽天之命,以立長短之形。俱稟元氣,或獨為人,或為禽獸。併為人,或貴或賤,或貧或富,富或累金,貧或乞食,貴至封侯,賤至奴僕,非天稟施有左右也,人物受性有厚薄也。” 此皆坦言人的生死壽夭、禍福凶吉和富貴貧賤均是由氣之聚散而界定。同時,王充不僅以“氣”來解釋人的生命精神和社會現象,還模糊的借“氣”來闡明人的才性差異並強調人的才性的先天性。同時也可以看出王充的“元氣”理論多少具有機械和宿命的審美色彩。

李嵐在《中國審美主體理論的發軔與道家哲學:曹丕“文氣說”探源之一》中明確指出:曹丕的“文氣說”是中國審美主體理論的發軔,但是對“文氣說”的理論淵源過去多從先秦兩漢特別是王充一派的氣論溯源,未從道家哲學中尋溯,這是不夠全面的。並進而主張道家哲學是中國哲學重視主體問題之發端,它對中國審美主體理論的形成和發展均產生過深刻影響。由此,曹丕“氣”論的思想旨歸亦崇尚將氣與人的個體性因素相關聯,反映出曹丕精神世界中另一格局的生命色彩,即受道家文化耳濡目染的敏感細膩而柔弱溫馨的文人情懷。其審美情趣除卻道家思想的自然無為之外,更明顯的張揚著道教文化的哲學思辨印記。可以說,曹丕稱帝即以“取漢立魏”起家,故而深知以宗教名義突顯的虛妄妖異之說的鼓動力量,因此曹操與曹丕皆對道教採取堅決的壓制與懷柔並舉的謀略。為此,曹丕在施行現實的王道之術時難免就會以清醒冷峻的態度限制、壓抑道教,而在感悟生命、體察萬物、抒發情懷時卻又自覺或不自覺地吸納融會道家文化的思想情愫,從而養成了精神世界中反差頗大的雙重生命色彩。可以說,道家文化親和自然、關注生命、追求神仙的思想皆成為曹氏父子論文、寫詩、言賦的基本立場,而曹丕深刻觀照後世的“文氣說”、“文章不朽說”即是以此思想為審美底蘊的文學觀念。

宗白華指出:“漢末魏晉六朝是中國政治上最混亂,社會上最苦痛的時代,然而卻是精神上極自由、極解放,最富於智慧、最濃於熱情的一個時代,因此也就是最有藝術精神的一個時代。”詮釋建安文人秉承“文氣”說的精髓而以自由超脫、無拘無束、曠達逍遙的文筆來澆築心中的聖神塊壘並將對超越生命的渴望馳騁於文學的廣袤沃土或將對功名的執著寄寓於文學話語的詩意天空。觀乎東漢末年,外戚、宦官交替專權,後董卓廢帝、群雄並起、東漢滅亡。現實政治生活中君臣之義早已紊亂不堪,正統思想似乎惶惶然而無棲身之地,儒學自然也無可挽回的衰微消退。觀乎東漢後期,統治階級選拔人才、授予官職皆注重孝廉、鄉里評議,而地方官吏察舉、品評人物的“清議”之風尤為盛行。《後漢書·黨錮列傳序>載日:“逮桓、靈之間,主荒政繆,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與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互相題拂,品核公卿,裁量執政,嫜直之風,於斯行矣”。曹丕《典論》評日:“桓、靈之際,閹寺專命於上,布衣橫泌於下,幹祿者殫貨以奉貴,要名者傾身以事勢,位成乎私門,名定乎橫巷,由是戶異議,人殊論,論無常檢,事無定價,長愛惡,興朋黨。”由此,“匹夫抗憤”,“處士橫議”,“品核公卿”,“裁量執政”就非常生動地反映出士人與政權的諸種間隔距離,它必然導致士人與政權的異心疏離。曹操掌政之後,鄙棄儒學而提倡名法,在選拔人才上不再以儒家仁義道德為標準,主張“唯才是舉”,強調實際才能。概因漢末豪門世族崇尚“清議”,文風虛偽浮誇,內容大都是千篇一律的儒家教義。當時的才性之爭,即研究人的才能與稟性關係的理論是直接為當世政治需求服務。可以說,曹丕提倡“清峻、通脫”的文風就是針對時俗弊病而來。概而言之,“清峻”即簡約嚴明、講究實際;“通脫”則是想言就說、不受羈絆。由此可見,曹丕《典論·論文》的中心在於論述作家才性與文體特徵之間的關係,其時的文學思想變化集中反映在曹氏父子身上也正是和漢魏之際政治學術思想的變遷直接貫通默合。

曹丕《典論·論文》提出:“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拙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啟迪世人當從創作主體的角度去審度文學作品而尋覓文學創作的動機的源起且最早將“氣”引用到文章品評並打破了從先秦到兩漢統治了數百年的“文以載道”的文化專制羈絆。坦言“文氣”是由作家不同的個性所形成,它是指作家在稟性、氣度、感情等方面的特點所構成的一種特殊精神狀態在文章中的體現。由此觀之,曹丕第一次以東漢流行的“元氣”說來詮釋文學的本質,提出了“文以氣為主”的審美命題。主張“氣”是藝術家天賦的氣質、個性、才能,強調藝術家自然的稟賦同藝術家的創造力

是不可分割,而藝術創造上的巧拙出於創造者的自然本性。概因魏晉南北朝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變化紛爭的時期,是繼先秦之後第二次社會意識形態的審美變異。漢帝國的滅亡和持續的大動亂,使其竭力宣揚的儒家思想同殘酷現實形成了強烈的對比而動搖了世人對儒學的傳統信仰。為此,魏晉南北朝思想對漢儒提倡的個體要絕對服從於群體、社會的'思想原則提出了異議並加以批判,而把個體存在的價值推上了重要的生命位置,從而帶來了“人的覺醒”和“文的覺醒”。可以說,曹丕的《典論·論文》中所提出的“文以氣為主”的命題第一次明確強調了主體的個性、氣質、才能於文藝創作的不可分割性,並把文藝創作和個體生命相關聯,並把兩漢以來被禁錮的人的創作個性加以解放且上升到理性來認識,從而使文壇出現的追求創作個性的傾向上升為文人的自覺意識。為此,漢末建安時期出現了以曹操、曹丕、曹植為首領的“建安文學”。然則建安文學卻體現出一種和前代文學大相徑庭的新傾向、新思潮、新情趣,並對魏晉及其後世美學的演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典論·論文》提出了一個極富創意的“氣”的文學批評範疇,曹丕把它視為作家個性風格和文學風格形成的決定性因素,特別強調天賦的才性氣質對文學創作的重要意義,提出了“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的著名論斷。曹丕所謂“氣”是指作家在稟性、氣度、感情等諸多方面的特點整合所構成的一種特殊精神狀態在文章中的生命表徵。為此,曹丕以“氣”品評作家及其作品的風格特點可謂在文學風格理論上是一大著名創舉。然則曹丕所提倡的“氣”與孟子所言之“氣”具有截然不同的審美特質。孟子之“氣”是指道德品質修養達到崇高境界時的一種精神狀態且憑藉長期學習“禮義”而具有的“配義與道”的“浩然之氣”;而曹丕之“氣”則是先天賦予的毫無倫理道德色彩的自然稟性,是屬於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氣韻”。因此,“文以氣為主”即要求文章必須有鮮明的創作個性。據此觀之,曹丕“文以氣為主”可謂是推崇風格和人格的緊密相連,風格是文學作品中諸如物與我、內容與形式、個性精神、時代風習等的綜合表現。而人格卻是形成、影響文學創作風格的主導因素。劉勰雲:“各師成心,其異如面”。南宋範開評日:“器大者聲必閎,志高者意必遠”。元代楊維楨日:“評詩之品無異人品也。人有面目骨體,有性情神氣;詩之醜好高下亦然”。明代李贄說:“蓋聲色之來,發於情性,由乎自然。故性情清澈者音調自然宣暢,性格舒徐者音調自然舒緩,曠達者自然浩蕩,雄邁者自然壯烈,沉鬱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絕。有是格,便有是調,皆情性自然之謂也”。清代劉熙載雲:“詩品出於人品”。薛雪《一瓢詩話》評說:“有胸襟然後載其性情智慧。具得胸襟,人品必高,人品既高,其一謦一咳,一揮一灑,必有過人處。”

《典論·論文》開篇即雲:“文人相輕,自古而然”。究其根源,曹丕嘆日:“夫人善於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認為作家相輕並非批評者言不由衷、愛慕虛榮。究其內在淵源是自身稟氣的不同造成了個性氣質的差異且確認自己是最完善的諫議。劉邵《人物誌·體別》則認為:“夫學所以成材也,疏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轉矣。雖教之以學,材成而隨之以失;雖訓之以恕,推情各從其心。信者逆信,詐者逆詐;故學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表明學習知識雖然可以讓人成長,但是不會改變諸多偏材人的自我本性,人成材後就會把與自己稟賦不合的知識拋棄滌除。故偏材之人無法客觀地學習知識和評價他人。只會按照自己偏材之性的邏輯走向審美極端。可以說,文藝創作中不同氣質之人必有不同面目之文,因而形成作家不同的個人風格。或日抒情者激憤洩怨、孤高者憤世嫉俗、哀怨者自艾自憐、自娛者閒適自得,此皆是“文以氣為主”的生命體徵。

二、曹丕“文氣說”的生命旨歸

曹丕《典論·論文>中提出的“氣”在中國古代的哲學和美學思想史上可謂是一個情趣頗深的生命範疇,從其作為對自然現象普通的描述、世界本原的哲學闡釋以及文學、音樂、繪畫、園林、山水的審美範疇觀之,可言包蘊廣袤、能指精深、意味雋永,並彰顯著“即體即用,體用合一”的生命表徵。譬如說,甲骨文中早已有“氣’,字,殷周時“氣”的範疇就已提出。《國語·用語》載日:“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必亂之。陰伏而不能出,陽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標誌著“氣”業已由普通經驗性的“雲氣說”向理性方向努力的審美趨向。春秋時以“氣”來闡釋五昧、五色、五聲的自然現象和人體疾病以及人的喜怒哀樂的情感,認為從自然現象到人體和情感都是氣的生髮運動的結果。老子《道德經·十四章》雲:“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主張氣源於道,道是萬物本源,而氣則是道衍生萬物的中間環節。《管子·內業篇》雲:“凡人之生,天出其精”。認為人是精氣的產物且以“精氣”來解釋包括人精神活動在內的萬物的生成。《孟子》雲:“我知言,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強調將氣視為人的修養所達到的某種精神境界,強調氣的精神特性。《荀子·修身》雲:“治氣養心之術,血氣剛強則柔以調和,知慮漸深則一之以易良,通膽犯戾則輔之以道順”。注重將氣與人的個性氣質加以聯絡且為以後形成的以“氣”探討人的氣質個性的文藝批評風氣提供了理論基調。

曹丕“文氣說”是《典論·論文》的生命核心,從《典論·論文》全篇來看,曹丕“文氣”之所指並末加以具體的說明。學術界大致認為曹丕是將“氣”的哲學概念引入到文學領域,並以“氣”來解釋作家個性以及獨特的審美創造力。然實則是曹丕所提倡的“文以氣為主”是強調作品應當體現作家特殊的個性,它是反映了漢魏之交文學創作和文學思想發展的實際,也正是對這一時期創作特徵和新文學思潮的理論概括,表現了和“經學時代”完全不同的文學批評的審美標準。然則“文氣說”的提出卻是與漢末魏初“人的自覺”解放思潮相適應,也是以氣論人的人物“品藻”時代思潮傾向在美學領域的體現。蓋因當時流行的人物品藻理論儘管紛繁多樣,但卻大都體認著一種新的趨勢,那就是人物品評“不再停留在東漢時代的道德、操守、儒學、氣節的品評,於是注重人的才情、氣質、格調、新貌、性分、能力便成了重點所在。” 宗白華認為:“中國美學竟是出發於‘人物品藻’之美學。美的概念、範疇、形容詞,發源於人格美的評賞。”周勳初評價:“《典論·論文>中對建安七子所作的具體評述,只是品評人物才性的理論在文學領域中具體運用。”李澤厚指出:“《人物誌>的意義決不僅僅在於人物品藻,這部著作較早地,同時又鮮明地反映了從漢到魏思想的新變化,對了解魏晉哲學和官學思想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徐復觀指出:

因為兩漢盛行的陰陽五行說,及宋儒的理氣論的影響,許多人一提到氣呈便聯想到從宇宙到人生的形而上學的一套觀疇。其實,切就人身而言氣。指的只是一個人的生理地綜合作用,或可稱之為生理地生命力。” 評介曹丕以氣論文而推崇個性化的創作主體對文學作品的決定功用正是當時文學發展變化的最基本的規律在文學理論上的藝術概括。可以說,曹丕《典論·論文>首先提出的重要問題是作家的才能與文體的性質特點的親和協同。他以“建安七子”為代表指出了作家的才能各有所偏,而通才是極少的。從文章的方面來看,不同文體有不同的創作特點。因此,對一個作家來說,往往只能擅長某一種文體的寫作,很難做到各種體裁的文章都寫得很好,即所謂“文非一體,鮮能備善”。嘆雲:“王粲長於辭賦,徐幹時有齊氣,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徹徵》、<登樓》、《槐賦》、《徵思》,幹之《玄猿》、《漏卮》、《圓扇》、《桔賦》,雖張、蔡不過也。然於他文,未能稱是。琳璃之章表書記,今之雋也。應埸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辭,以至乎雜以嘲戲。及其所善,揚、班儔也”。故而對文人來說,不應“暗於自見”,不要“各以所長,相輕所短”,而“文人相輕”實是“不自見之患也”。強調一個作家惟有當其才能特點和文學體裁特色相統一時才能發揮其所長且真正有所造詣。

曹丕的文學思想在承載了漫長的歷史洗禮後可謂是依舊光輝燦爛且對當今文學創作和文藝理論研究意義非凡。即自曹丕首揭“文氣說”以來,無論是評詩論文或探討創作和鑑賞的一般規律歷代文人大多皆從“文氣,,上著眼。而由“文氣”衍生的概念,諸如氣韻、氣質、氣象、氣勢、氣骨等幾乎涵蓋了古代文藝理論體系的生命層面。故此,絢麗雋永的古代文論的義理、範疇和觀念實質上是由“文氣”說一脈關聯而形成了迥異於西方傳統文藝理論的審美正規化。魯迅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中指出:“曹丕的一個時代可以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或如近代所說是為藝術而藝術的一派。”概因中國文學演繹史上所謂“自覺”主要包括“文學創作的自覺”和“文學批評的自覺”兩個審美範疇,而中國文學批評自覺意識確立於曹魏時代,它以曹丕表述其文論思想的經典之作《典論·論文》為具體生命標誌。所謂“文學批評自覺意識”是指批評主體將批評物件如文字內容、文體特徵、藝術風格等作為業已獨立的文學學科的相關理論問題而有意識地進行較為連貫、較為系統的思考與探討並甄別優劣,從而做出富有啟迪意義的評判與結論的哲學思辨體系。比如說,先秦時期即有所謂“三不朽”之言說。《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記載穆叔雲:“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衰,此之謂不朽而曹丕以“文章”取代“立言”,並把文章的不朽提高到與立德、立功並駕齊驅的地位,從而標識著全新的理論視野和審美情趣。可以說,曹丕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第一次衝破了阻礙文學獨立、壓抑文學價值的傳統觀念,明確地把包括文學在內的“文章”提高到“經國之大業”的地位且把文人的著述譽為“千載之功”,崇尚把文章價值的“不朽”與個體生命價值的短暫進行比較分析,並把文學的崇高地位和價值建立在新的文藝理論基礎之上,從而為文學的繁榮發展奠定了堅定牢固的理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