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侵權行為及治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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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侵權行為及治理對策
[摘要] 在我國,某些控股股東在公司申請上市時披露虛假資訊,欺瞞廣大投資者。在上市後,更是變本加厲,通過關聯交易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以上市公司做擔保、披露虛假財務資訊、控制股利分配和控制權轉讓等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侵害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針對這些現象本文從上市公司治理、公司外部監管等角度提出治理對策。
  [關鍵詞] 控股股東侵權行為中小股東治理對策
  何謂控股股東,國外研究一般認為一個股東如果持有20%~25%的股份一般就能實現對公司的控制。據巨潮網相關資料統計,截至2005年4月底,我國91.97%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在25%以上,可見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存在著控股股東,部分控股股東利用其自身的優勢地位通過種種手段侵佔中小股東的權益,拖累上市公司,大名鼎鼎的ST猴王、ST興業、ST輕騎都是代表。
  
  一、控股股東侵權的主要表現形式
  
  控股股東侵佔中小股東的權益有多種表現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在上市階段弄虛作假。在我國,上市指標是稀缺的資源。取得了上市資格,就等於獲得了從資本市場圈錢的資格,而圈錢的最大受益者是控股股東。在上市階段,控股股東往往通過種種手段扶持上市公司上市,如將優質資產剝離給上市公司,從而獲取上市資格。為了進一步增強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控股股東往往以低廉的價格通過關聯交易將優質資產轉移到上市公司,同時用較高的價格收購上市公司的不良資產,為上市公司創造利潤。
  2.利用關聯交易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據調查到2004年11月底,滬、深兩市有61家上市公司應收帳款中大股東金額超過了2000萬元,有25家上市公司應收帳款中大股東欠款金額超過了1億元,並由上市公司為其違規提供擔保。其中大股東欠款比重超過50%的有21家。
  3.披露虛假資訊。違規上市的公司上市後業績難免會下滑,為了可以繼續圈錢,控股股東不會輕易讓上市公司失去配股資格或者被特別處理甚至是退市。因此,控股股東往往利用其對上市公司管理層的控制,使會計行為為自己服務。例如幫助、指使甚至是直接策劃上市公司進行虛假陳述,以虛誇利潤、隱藏虧損,資金使用情況或者隱瞞大股東出資不實;通過關聯交易進行粉飾,人為製造盈利或財務狀況良好的假象,矇騙其他中小股東和監管部門。
  4.利用股利政策侵害小股東的利益。我國的上市公司中不分配或很少分配現金股利的公司,除了一部分由於經營業績差,無能力之外,絕大部分應該是沒有充分的理由長期不分配。究其原因,主要是控股股東不願意和中小股東分享上市公司的利潤,從而操縱股東大會通過對其有利的決定,控股股東以年薪或獎金的方式發放給自己派出的高階管理人員,或者乾脆通過關聯交易使大量利潤落入自身手中。實際上是對其他股東權益的嚴重侵害。
  5.通過控制權轉讓獲取溢價收入。我國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的'轉讓與完善的證券市場條件下的轉讓有著很大的不同,完全的市場競價轉讓很少,大多為協議轉讓,缺乏透明度。某些大股東憑藉歷次發行股票的溢價及殼資源的稀缺出讓股票來獲利,有些控股股東由於經營無方便惡意炒作,一而再地製造重組題材,使一批批公眾投資者被套牢。而有些受讓者利用國有股“所有者缺位”、代理人尋租的漏洞,搞幕後交易,空手套白狼,用極少的付出獲取上市公司控股權,這種既無實力又無誠意的受讓者,一旦入主上市公司往往會迫不及待地實施既定的掠奪計劃,中小股東就成了這種股權轉讓遊戲的直接受害者。。唐宗明、蔣位(2002)分析了1999年~2001年間滬、深兩市88家上市公司共90項大宗國有股和法人股轉讓的事件,得出了中國上市公司大股東侵害小股東的程度遠高於英美等國的結論。
  
  二、我國控股股東侵權行為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侵權行為屢禁不止,大部分學者從制度層面剖析問題所在,認為股權結構問題是問題所在,把控股股東侵權行為的大部分原因歸咎在股權分置上。但是否解決了股權分置就解決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