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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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的關係
【摘要】如何熟悉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的關係是審計與實務中一個重要的。本文通過對重要性及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關係的詳盡,得出新的審計準則裡所指的重要性水平不是實際的重要性水平的結論。本人以為對這一基本題目進行,有著重大的現實與理論意義。

【關鍵詞】 重要性 重要性水平 審計風險

“重要性”是現代審計理論和實務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重要性的概念來自於現代審計的運用,在抽樣審計時,由於有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審計職員就必須降低由此帶來的審計風險或者把審計風險控制在一定的水平,為此審計職員必須衡量報表使用者心目中差錯的重要程度,由此產生了重要性的概念。正確理解重要性的含義,明確區分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對公道的確定審計程式,降低審計風險,進步審計的質量與效率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重要性與重要性水平
國際準則委員會(IASC)對重要性的定義是:“假如資訊的錯報或漏報會使用者根據報表採取的決策,資訊就有重要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重要的定義是:“一項會計資訊的錯報或漏報是重要的,指在特定的環境下,一個理性的人依靠資訊所做的決策可能由於這一錯報或漏報得以變化或修正。”
我國新的審計準則第1221號把重要性解釋為:重要性取決於在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定,假如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做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
可見重要性實際上是指一種錯誤的程度,它是一個臨界點,即報表中的錯報和漏報是否會影響使用者進行經濟決策的臨界點。它不僅包含數目上的,還有性質上的。而這個臨界點源於審計職員的專業判定。這裡需要誇大的是重要性是針對會計報表的使用者而言的,不同的環境下,不同的審計職員對重要性水平的估計是有所差異的。所謂重要性水平就是重要性的具體標準,它是指會計報表中答應錯報或漏報的最高限額。在審計實務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種重要性水平:(1)實際重要性水平(2)計劃重要性水平(3)估計重要性水平
這三種水平的內在邏輯關係是:報表使用者總有一個決策點對他來說是重要的,但這個點相對於審計職員又是客觀存在的,同時在實務中由於報表使用者的可以接受的重要性標準各不相同,所以這種客觀僅是相對的。我們就把這個相對來講是客觀的決策點稱為實際的重要性水平。同時在編制審計計劃階段。由於必須確定重要性水平,以便於確定審計程式性質、時間和範圍,在審計計劃後評價審計結果。所以審計職員必須在計劃階段根據各種情況,利用自己的專業判定,評估出計劃的重要性水平。而估計的重要性水平是指評價審計結果時,由於對被審計單位的進一步瞭解,審計職員會對原有的計劃水平進行調整,從而形成估計的重要性水平,作為評價審計結果的依據。由此可見實際的重要性水平相對於審計職員是客觀存在的,審計職員只能利用專業判定在不同的審計階段對這個實際重要性水平進行估計,從而產生了計劃重要性水平和估計重要性水平。
(二)審計風險
風險的本質是不確定性,或者說是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我國新的審計準則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註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審計風險取決於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註冊會計師應當實施審計程式,評估重大錯報風險,並根據評估結果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式,以控制檢查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認定存在錯報,該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是重大的,但。註冊會計師未能發現這種錯報的可能性。而檢查風險又與控制風險和固定風險的水平有關。一般的我們建立審計風險的模型為: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固定風險X控制風險,可見要降低審計風險,就必須降低檢查風險。
在審計實務中審計風險主要有三種不同的表現形式:一是。註冊會計師經過專業判定體現在審計工作中的“可接受風險”;二是審計專案所含的實際風險水平,即“實際審計風險”。三是審計專案完成後。註冊會計師實際承受的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