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的合法性問題研究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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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中國哲學研究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在某些方面和某種程度上也面臨著世界範圍內的衝擊和挑戰。中國哲學研究面對這些衝擊和挑戰發生了重新定位和自我辯護的需要。為此,哲學界的專家學者們圍繞“中國哲學”與“哲學在中國”、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的關係、新世紀中國哲學研究的走向等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討。現將討論中各種觀點綜述如下。

中國哲學的合法性問題研究述要

一、問題的提出

    與中國史學、文學等學科不同,哲學在中國作為一個獨立的學科門類是20世紀的產物。1914年,北京大學設立“中國哲學門”,1919年改為哲學系,這標誌著作為近現代教育和科研體制下一個專業門類的“哲學學科”在中國的正式確立。1919年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和1934年馮友蘭兩卷本《中國哲學史》的出版,為中國哲學研究建立了基本的框架和典範。一個世紀以來,中國學者不懈努力,為中國哲學學科建制的發展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貢獻。

    但是,與其他近代建立起來的學科概念相比,“中國哲學”似乎略顯尷尬。正如有些學者已經指出的那樣,

    在西方特別是歐洲,“中國哲學”的合法性始終受到質疑,“中國哲學”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一個來歷不明的怪物。因為在中國古代學術體系的分類中,並沒有一獨立的系統與西洋所謂哲學完全相當。中國古代雖有自己的義理之學,但這種義理之學所討論的問題與西方哲學所討論的問題並不相同。1那麼,中國歷史上存在著某種獨立於歐洲傳統之外的“中國哲學”嗎?或者說,“哲學”是我們詮釋中國傳統思想之一種恰當的方式嗎?又究竟在什麼意義上“中國哲學”概念及其所表述的內涵能夠得到恰當的說明,並取得充分的理據呢?“中國哲學之合法性”問題的出現,是以“哲學”觀念的引進和“西方哲學”作為某種參照和尺度的存在為前提的。那麼,我們又是否可以(或者說應當)以“西方哲學”之“規”、“矩”來範圍“中國哲學”之“方”、“圓”呢?正是在此種意義上,“中國哲學之合法性”成為了一個問題。2

    有學者認為,對於“中國哲學”合法性的懷疑,大可不必把它看成是對中國哲學史學科的一種挑戰,其實它本身可能促進中國哲學史學科的一種自覺。因為只有確立了“他者”,才能清楚地確定“自我”。當中國學者意識到“哲學”和“中國哲學”成為“問題”,那種本來被當作“天經地義”的預設才會有所改變,而那個“天經地義”的預設是什麼呢?就是世界上所有知識、思想與信仰,其歷史與內容都具有同一性,然而,這同一性卻通常是依西洋的瓢來畫中國的葫蘆的,因為西方有哲學,所以東方也一定有哲學,寫出哲學史來才能完成世界哲學大家庭的大團圓。其實,對於中國哲學、中國哲學史,在中國學術界一直是有一些“從中”還是“從西”的兩難心情的。應該看到,在某種意義上,中國哲學史的成立,不僅是接受西方學術強勢的影響,而且也是中國學者試圖迴應西方學術,在自己的思想傳統中建構一個與“西方哲學”一樣歷史悠久的“哲學傳統”。3

    也有學者強調指出,“中國哲學”的合法性焦慮和反思,標誌著當代中國學者的一種覺醒:既是對自己民族思想之元敘事的非主體狀態的覺醒,又是對歐洲中心主義之無所不在的隱形影響和支配權利的覺醒。仿效西方而成的“中國哲學”架構和臨摹式的思想表達方式,越來越嚴重地束縛著中國學者心靈的舒展,中國思想的獨特性很難在西方式的敘事框架之中得到有效的表達。要改變以往簡單地以西方哲學的概念正規化來剪裁中國哲學思想材料的那種“人為刀殂,我為魚肉”的局面,擺脫因一味地照搬西方哲學的概念、方法和理論框架梳理中國哲學所導致的中國哲學特性喪失的困境,破除西方哲學話語霸權的鉗制,中國學者就必須認真地思考和反省中國哲學的主體性、特殊性、個體性。事實上,這一點已成為近年來廣大中國哲學研究者的共識。4

    筆者認為,“中國哲學”問題的發生源於我們在近代應對西方衝擊失敗之後的一種選擇:不得不接受西方人對物質世界、人類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分類框架。接受西方對物質世界的分類框架就是接受對宇宙、天體、地球、地上萬物和人的位置及其相互關係的近代理解。接受西方對人類世界的分類框架最關鍵的表現在於接受了近代西方人所確立的國際關係原則。接受西方人對精神世界的分類框架首先就是接受了西方的學科劃分法。中國人接受這一切意味著將自己原有的一切重新分類並安置到一種外來框架之中。許多因素在新的框架中找不到位置或者位置彆扭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設想一下,如果西方人採取中國的經、史、子、集分類法來重新編排他們的學科,他們的哲學又該放到哪一類呢?是不是怎麼放都會覺得彆扭呢?當然,這種彆扭的滋味最終不是由西方人而是由中國人品嚐,那是由國家、文化、文明的強弱關係使然。

二、“中國哲學”與“哲學在中國”

    一般說來,“中國哲學”是20世紀中西方思想學術交流匯通的產物。然而,中國學人在經歷了一個世紀的苦苦追求之後,中國思想仍被一些人拒斥於“哲學”的門外,“中國哲學”的冠名權依然還是一個問題。這已不簡單是說中國有沒有哲學的問題,也不是直接回答中國思想算不算哲學的問題;而是表現了現代中國思想觀念和學術意識的內在困境,以及長期以來無法從既定的系統之中得到化解的危機。“中國哲學”的身份困頓和合法性焦慮,必須從新的視角加以認知和給予解釋,理清了問題的癥結,也許才能找到相應的救治之法,從而開出一些光明的前景來。這關乎中國哲學研究的核心,因為它所討論的是我們已經沿用了近一百年的“中國哲學 ”的所指是否存在或應如何存在的問題。

    有學者指出,最初問題的提出是在金嶽霖為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所做的審查報告中,當時他就提出了所謂的中國哲學史是“中國哲學的歷史”還是“在中國的哲學史”,這可以說是極具穿透力的問題。馮友蘭也專門提出“中國底哲學”和“中國的哲學”來區分“中國哲學”和“哲學在中國”的問題。他認為,19世紀末以來,中國哲學的發展史完結了經學時代,進入了近代化的新時代,“寫的中國哲學史”也開始了新的一頁。馮友蘭的這個講法,是認為19世紀以來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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