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論、主觀論與基因生殖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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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論、主觀論與基因生殖倫理


  《基因倫理學》作者為德國哲學家庫爾特。拜爾茨,中譯本是由華夏出版社2001年1出版的(譯者:馬懷琪),本專著副標題為“人的繁殖技術化帶來的問題”,從這裡看出,書名為《基因倫理學》是不大恰當的(Genethik,德語),基因及基因技術涉及到的倫理問題遠遠不止人的繁殖技術化給倫理體系帶來的衝擊,但人的繁殖技術化所引發的倫理思考又是最深刻的,它關係到“人的本質”問題。

  總的來說,作者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論述基因-生殖領域的倫理問題,一、任何一項技術都有它特別的目的並帶來特殊的問題,同時也會形成一種總體關係,即通過這項技術,人是否真的獲得了控制自身進化的能力?二、與此相連,產生一系列基本問題,如:是否允許我們像對待外部自然界那樣操縱和改變我們本身的自然體?三、立場觀點的分歧往往以沒有表露出來的假定前提為基礎:面對人的繁殖技術化,採取“道德立場”的意思是什麼?

  圍繞這三個問題,作者對人類繁殖技術的革命轉開了全面深入的論述,並對迄今為止進行的討論進行了總結,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即:我們應當如何理解日益受到威脅的“人的本質”?

  作者首先從人工生殖、體外養育、遺傳諮詢、產前診斷、遺傳檢查、遺傳普查等一系列基因技術講起,作者深深體會到這場技術導致的人類自我認識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增強,導致的人類行為選擇權的急劇擴張,作者指出:“這些新的途徑和方法同樣讓人感到矛盾,就像迄今為止的所有科學和技術變革曾經讓人感到困惑一樣”。在基因工程領域,作者認為需要準確而規範的定位,建立一門基因倫理學,在作者的論述中,基因倫理學主要是從理論上研究這項技術帶來的問題,並且主要是提出在以負責任的態度對待這些新的行為方式時所應遵循的價值觀,標準和原則。

  當然,在作者寫這本書之前,關於基因生殖技術的道德倫理問題已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兩種比較對立的觀點是:對這次技術持積極樂觀的態度,強調這種新技術將擴大個人的行為自由,能把很多無法生孩子的人從生命命運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並保護他們的後代免遭遺傳疾病的痛苦,另一種觀點就截然對立,對這次新技術表示了反感,著眼於其負面效應。

  面對這種爭論,作者在“本書目的”這一專門論述中就明確指出不準備討論解決每個問題的詳細細節,而把重點放在依然爭論著的基本問題上,如:有沒有理由從原則上否定基因-生殖工程?能把人的本質作為這種否定的立論基礎嗎?所以作者提出他不想逐一討論每一項技術,而且研究他們的總體關係;作者著重研究二種方案,一種是以人的自然本質中推匯出道德原則的努力引發的一系列需要從理論上闡明的難題,二是從“自主”、“自決”這類角度對基因-生殖工程作出道德評價。應該說,作者這樣的立意還是很具高度的,有利於深刻探討某些關鍵性的問題。

  二

  人的繁殖社會化帶來的首要問題是人的本質的破壞,人之實體的破壞,作者將這個問題作為兩大論述重點之一。作者認為,“人的本質”這一概念代表下面意思的總和:對於人,即非按照他自己的意願和功績,亦非把他放在社會中和通過社會來加以定義,而只是從自然的角度去看待他。這樣,如同所有其他生物,人也有一個生物學的結構,這一結構,決定著人的肉體組織及其行為舉止的某些基本特徵,作者認為,本質具有普遍性,為每個個體的人及其全體同類所共有,它是與生俱來的,它是個體存在和自身發展的自然基礎,是既不受支配也不能改變的。

  其實,“人的本質”這個詞具有含糊性,在人類學、心理學、倫理學、政治哲學中均會出現這個詞,不過,只要從對其自古希臘以來哲學論爭匆匆掃上一眼,就會看到一片混亂景象:它的含義往往是模糊不清,幾乎沒有精確的定義,而且每次重新確定其含義的嘗試都對一系列爭論著的定則造成衝擊,一種難以克服的模糊性似乎更符合這個詞的“戰略功能”。人的實體亦即人的肉體和精神、本質和尊嚴、生物學的根基和個性的統一體,如果說基因倫理學是一種因人的繁殖技術化而產生的憂慮的哲學表達,則必然涉及對這個人的實體的保護、儲存和保障。人的實體應當被認為是包括人的精神與肉體的統一體,人的實體可以由一定的人的形象加以表達,作者認為,這種人的形象是對基因一生殖工程進行道德評價的基礎。然而,作為這一實體的基本組成部分,人的自然體不能簡單地歸結為一種生物學的事實,因此,在基因倫理學的範圍內它具有一種特殊的意義,因為對於人的實體的技術侵蝕來說,它既代表著出發點又代表著薄弱點,所以,人的自然體必須作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而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