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企業影響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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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實行稅務改革,將營業稅改成增值稅主要目的是避免重複徵稅的情況出現,影響社會秩序。營業稅改增值稅為事業單位稅務管理帶來很多有利影響,減輕稅務負擔。下面是小編為您蒐集整理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企業影響分析論文,歡迎閱讀借鑑。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企業影響分析論文

摘要:營業稅改增值稅後,企業最關心的就是自身在這種新稅收體系下稅負是減少還是增加。本文首先介紹了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概念及適應範圍,然後分析了營改增對企業的總體執行和經濟效益的影響,最後提出了幾點企業應對營改增的對策,以供參考。

關鍵詞:營改增,涉及企業,具體影響,經營對策。

一、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概念及適應範圍

“營改增”是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範圍內實行的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情況。從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施”營改增”試點,到9月1日起試點擴大至北京等8個省市地區,再到2013年8月1日起全國推行。按照國家規劃,我國“營改增”分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業部分地區進行“營改增”試點。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經正式啟動“營改增”。第二步,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試點。按照7。25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這一階段將在2013年開始,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交通運輸業以及6個部分現代服務業率先在全國範圍內推廣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國範圍內實現“營改增”,也即消滅營業稅。按照規劃,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間完成“營改增”。營改增變動的具體表現: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3%低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徵收率為3%。

營改增的適應範圍概括起來,即“6+1”模式:“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科技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營業稅改增值稅後,企業最關心的就是自身在這種新稅收體系下稅負是減少還是增加。一般而言,對稅負變化的關心,又可以分為營改增對企業總體運營的影響及對企業經營績效的影響兩個方面。

二、營改增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的影響

營改增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主要通過企業利潤的變化來體現。利潤不見時企業組織生產的目的,也體現了企業的最終經營成果,因此在財務會計核算中佔了主要位置,企業所獲利潤的總額是企業最關注的利潤形式,其是指企業所有生產經營收入減去企業生產運營成本所產生的總剩餘,營改增所帶來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將直接影響到企業利潤核算,主要表象在如下幾個方面:

(1)在確認企業銷售收入是會有一定影響。由於營業稅屬於家內水的範疇,而增值稅屬於價外稅的範疇,因而在營改增之後,企業在進行銷售收入確認的時候,會按照不包括增值稅的情況進行確認,這與在之前按營業稅的情況進行確認有著數量上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企業產品的價格沒有發生變化,則營改增的效果會使企業總體銷售收入降低,最終帶來會計利潤減少。

(2)對企業銷售方面的稅金產生影響。就企業的營業稅而言,起通常是採用“營業稅及附加”的形式進行會計核算,這種會計核算方式將減少企業利潤總量,然而就企業的增值稅而言,相關會計核算區並不當成本看待,從而不對企業的利潤總量產生影響。因此,在營改增之後,包括稅收的金額及進行納稅業務的`核算發生較大變化,對企業的利潤額產生影響。

(3)流轉稅發生變化。營業稅根據取得收入計提,一般無抵扣項,存在重複納稅的問題。營業稅轉增值稅後,由於增值稅的特性,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企業所承擔的流轉稅負及相關各項附加將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

(4)對企業稅負的影響。此次營改增政策的實施,目的是調整我國的產業結構,達到結構性減稅,降低整個社會的稅負,儘管結構性減稅,對我國大部分企業能達到減稅的作用,但是從目前實施的效果來看,有部分企業稅負不降反增,以物流業為例,由於裝卸搬運服務和貨物運輸服務的稅率從營業稅的3%調整為增值稅的11%,上調幅度較大,而實際可抵扣專案較少。試點後,企業稅負大幅度增加。

從巨集觀層面講,“營改增”對社會經濟發展有積極作用。目前我國增值稅的稅基主要是第二產業中的工業和第三產業中的批發零售業的增值稅,而營業稅的稅基則是第二產業的建築業和第三產業中除批發零售業以外的其它行業的流轉額,很明顯,以增值額為稅基的增值稅比已流轉額為稅基的營業稅,從本質上消除了重複交稅的障礙,使得社會再生產環節的稅負下降,從而引起物價下降,刺激消費需求。長遠角度來看,“營改增”能夠促進各項產業的分工合作,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有益於企業整體上經濟效益提高。

三、企業應對營改增的對策

“營改增”的實施,有的企業既有銷售類業務,又有服務類業務,屬混合經營,原先銷售類業務屬國稅管轄,開增值稅發票,服務類業務屬地稅管轄,開服務類發票。劃分相當明確。而營改增以後都歸國稅管,特別是在採購貨物,獲得服務時,去的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劃分不同型別如何抵扣成立一個問題。例如,製作傢俱需要購買板材而提供廣告服務,展銷服務也需要購買板材。那麼,此購買的板材所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作為銷售業務抵扣,還是作為服務業務抵扣,會給會計核算帶來問題。又例如:發生汽車修理,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作為銷售業務抵扣,還是作為服務業務抵扣,又給會計核算帶來了問題,等等。因此企業應加強財務管理,做好日常的會計核算。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1)營業稅計稅較為簡單,“營改增”對試點企業的會計核算提出了新要求。增值稅採取的是抵扣模式,對於試點企業而言,“營改增”實際上是帶來整個會計核算體系的改變,涉及科目增多,核算要求也相應提高。因此,企業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增加會計人員的配備,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同時相應調整企業會計核算管理制度,以防範新的增值稅制的風險。財務會計人員應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營改增”的各項政策,遇到問題及時與主管稅務部門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