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學聯考制度改革發展趨勢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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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自1978年恢復大學聯考以來,一直致力於探索公平、公正的大學聯考制度的建立,其間歷經了5次比較重大的改革,基本形成了中國特色的高校招生考試製度框架。雖然我國的大學聯考制度在一直髮展,但隨著經濟體制的轉變,社會發展目標的變化,創新型國家的建立,高校大眾化的加快,素質教育理念的推進,現行的大學聯考制度仍舊受到諸多的責難。為此,專家學者們對新時期大學聯考制度的走向作了大量的探索,我國形成了多元化的招生考試局面。

我國大學聯考制度改革發展趨勢研究論文

關鍵詞:大學聯考制度;發展趨勢;招生考試

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教育社會功能的有效發揮起著重要的導向和影響作用。我國自1977年恢復大學聯考招生制度以來,招生制度就一直處於改革與發展中,目前已經從全國統一考試為主、中學保送為輔,發展到全國統一考試為主,高等學校多樣化考試、免試入學為補充形式和多元化錄取相結合的方式。其間經歷了考試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次數、、錄取方式的巨大變革,命題方式從全國統一命題改為全國統一命題與分省命題平分天下,錄取方式從手工操作改為遠端網上錄取,高等學校享有一定的自主權,招生考試機構的職能得以轉變,改革的成效有目共睹。

一、大學聯考制度概念簡析

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制度,簡稱大學聯考制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政策、規定、辦法等行事規則的集合,支配和約束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校、中學以及考生的行為,分為考試製度和招生制度兩個不同的方面。考試製度包括考試科目設定、考試形式的選擇,還有考試標準、命題原則、閱卷與評分辦法以及考試管理等。招生制度主要包括招生政策、規定、管理辦法等。

二、我國現行大學聯考制度概述

(一)現行考試製度

當前凡符合有關具體規定的中國公民均可報考,模式為“3+X”科目設定方案,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是必考科目,X為物理、化學、歷史、地理、政治、生物,學生可以選擇一科或多科考試。形成了“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大綜合+1”、“3+大綜合”、“3+文科基礎/理科基礎+1”、“3+1”等多種方案,考試科目的設定出現前所未有的多樣化景象。由於綜合考試科目的出現,使通用技術和資訊科技、體育與健康、藝術、綜合實踐等科目內容在大學聯考中也有所體現。目前,實行國家統一命題和高校自主命題相結合的形式,由國家於每年的6月7 、8、9三日統一組織考試。

(二)現行招生制度

除一些試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外,基本模式是由國家計劃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然後分解到各省市計劃部門、部屬高校和地方高校。高等學校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前提下,依據考生所在地的錄取分數線,以學校、專業為單位,根據大學聯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目前已基本實現網上錄取。

三、現行大學聯考制度的弊端

(一)造成區域間教育機會的不均等

毋庸置疑,我國現有大學聯考與招生的競爭態勢是相當明顯的。和已開發國家相比,我國高等教育的資源十分有限,而絕大多數公民(尤其是城鎮公民)都期盼自己的子女能夠上大學接受高等教育。在激烈競爭的條件下,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應當確保考生競爭機會的公平、公正,以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但是,反觀我國現行大學聯考招生制度(尤其是在招生方面),不難發現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地域性差距(分別體現在錄取比例、錄取學校及專業分佈、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差距上)。部分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之間的錄取率和錄取分數線成倒差,加劇了我國部分地區之間已經存在的教育不平等現象。

(二)催生了大學聯考移民現象

我國現行大學聯考招生制度設定分省錄取方式,高等學校負責制訂分省招生來源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由於招生來源計劃決定著各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高低,因此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地區性差異十分明顯,不同省(市)重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差異有時高達100分之多。為了逃避招生中的地區性分數線差異,“大學聯考移民”層出不窮,屢禁不止。

(三)不利於多樣化人才的選拔

隨著高等教育教育大眾化時代的到來,我國的高等學校也急劇增長,出現多種高等教育機構並存的局面。由於各種型別大學培養目標的多元化,需要通過大學聯考招生來選拔學術研究型、綜合應用型、技術操作型等不同種類的人才。然而,目前我國仍然沿用以往選拔精英人才的“一個標準、一次性統一考試”的模式,難以適應大眾化階段多樣化人才選拔的需求,不易甄別出多種型別的大學生。

(四)阻礙素質教育的推行

眾所周知,大學聯考招生對基礎教育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由於目前我國大學聯考招生主要看重的是考試分數,導致中學為追求高分和升學率採取各種手段,教學以應付升學考試為主要目的。教學內容圍繞大學聯考“指揮棒”轉,大學聯考考什麼,中學教什麼,忽視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素質教育的開展以及創造性人才的培養。雖然這種狀況近年略有好轉,有些省份開始向社會公告今後在錄取工作中除看重考生大學聯考分數外,還要注重其在中學期間的綜合素質情況。但從總體上講,目前我國的大學聯考招生方式仍然不利於中學教學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素質教育推行。

(五)影響高校自主權的發揮

我國目前主流上還是統一的招生考試製度,屬於中央集權制。雖然《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也賦予了高校一定的自主權,但由於有關法律法規對高校招生自主權行使範圍、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規定得過於籠統,缺乏具體的解釋,可操作性不太強。因此,對於我國的絕大多數高校而言,目前其招生考試的自主權均沒能得到充分的體現。它們很難像國外許多高校那樣,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採用統一的入學考試,自主決定採取什麼方式、從哪些方面對學生進行考查等等,從而使學校選拔出符合自己辦學宗旨、具有個性特徵的人才,促進學校的持續發展與自主管理。在我國,高校的自主權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還表現在具有自主招生權利的高校太少,即使是具有自主招生權利的高校,其自主招生的學生人數比例也很小。這種情況對於我國高校自身特色的建設和增強競爭能力是極為不利的。

四、我國未來大學聯考制度改革發展趨勢構想

(一)未來大學聯考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則

1.機會均等原則

一是從政策層面上,加強巨集觀調控,促進高等教育資源科學、合理的配置,為我國經濟落後地區、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考生創造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二是從技術層面上,繼續推進高校招生的“陽光工程”,採取有效措施,維護和促進高校招生選拔的公平性。

2.專業化原則

要實現招生考試管理科學化,提高招生考試管理的效率和效益,除了要設定專門性的考試機構外,還必須要對招生考試管理人員進行專業訓練,從而提高其專業素質。招生考試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是指其心理方面穩定的特點和勝任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政治思想素質、身體素質、文化業務素質、智慧素質等方面。

3.誠信原則

未來大學聯考招生制度的實行,將給學校很大的自主權,但這些權力的執行,有一個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誠信。只有逐步建立誠信制度,才可以積極穩妥地推進大學聯考制度改革。

(二)未來大學聯考制度改革的發展趨勢

1.實行多樣化的考試方法

(1)科學命題。國外許多國家都非常重視考試研究,注重命題與考試的科學化,英、美等國尤其如此。他們設有專門的考試服務機構開展考試方面的研究,其研究力量雄厚,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試題較為科學、全面、可靠,同時測試技術、測試系統標準的制定等方面的水平也很高,經驗豐富,值得借鑑。我國也應注重借鑑國外好的做法,在大學聯考命題上有所改革、有所創新,從大學聯考命題上突出素質教育與創新人才的培養,更好地體現地方特色,豐富試題形式,提高試題內容的科學性、代表性、信效度與區分度,使試題內容的難度控制在科學適當的範圍內。

(2)實行分類考試。隨著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我國高等教育邁向大眾化階段,作為高等教育重要組成部分的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必須不斷深化,才能與我國高等教育的新形勢和新情況相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對人才和質量的要求和標準與精英教育階段高校選拔人才的要求和標準有很大的不同。因為,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的到來,高等教育在培養少數“學術精英”的同時,更要培養大量的應用型人才。由於大眾化階段高校型別及人才培養模式的多樣化,對人才選拔的要求和標準也應多樣化。我國在新出臺的《國家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不同型別的高等學校可以採取不同的考試辦法,本科院校實行全國統一考試,高職高專院校由各省組織考試招生,高水平大學可以另外加試。另外鼓勵實行聯考,現在已經有一些學校在實行聯考,本科院校高水平高校、高職高專可以有不同的考試辦法。

(3)嘗試多次考試。自恢復大學聯考制度以來,我國大學聯考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年一考,每年在夏季舉行。這樣做的效果有利有弊,利的方面是節約成本,考試與錄取管理實施的工作量和難度更小,然而對於考生來講,這種狀況往往導致“一考定終身”的“慘烈”局面。因此,在未來的改革中,考試上將不止一年一次,有的科目一年可以進行多次考試,給考生多次機會。

2.推行綜合評價

目前國際上大學聯考招生評價機制的改革趨勢是突出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綜合考查評價。例如,美國的哈佛大學實行的就是三結合考評模式: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平時成績+社會活動、學術活動、文體活動、公益義工和工作經歷。借鑑國際經驗,我們除了分數這一重要評價手段外,還要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中學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這兩項實際上也是對學生更全面的評價。到條件成熟的時候,這兩項將會作為選拔學生的依據之一。

3.採取多樣化錄取方式

多元錄取是指錄取的基本原則是擇優錄取,根據學生的綜合評價,包括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來擇優錄取,同時高校逐步擴大自主錄取的比例,還可以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這樣就可以招來不同才能的學生,特別是有特殊才能的學生,突破現在大學聯考招生制度對學生評價的侷限。

4.建立高校招生考試監督機制

精英型高等教育直接影響的僅僅是少數人,但在進入大眾型高等教育時代後,公眾對入學機會和高等學校招生更加關注,大學聯考招生的社會影響越來越大。因此,我國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應注意發掘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和監督招生考試工作的巨大熱情和潛力,動員、吸納、組織全社會力量,對涵蓋高等學校招生全過程的機構及人員進行監督,建立和完善高等學校招生監督制度,保證高等學校和招生考試機構真正代表廣大考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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