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文化與企業理財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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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難以簡單概括。但“和”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大概沒有疑義。如春秋時期的《國語·鄭語》裡講:“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孔子講:“禮之用,和為貴。”並且強調“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老子講:“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墨子講:“離散不能相和合。”《易傳》裡講:“保合太和,乃利貞。”中國老百姓常講:“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家和萬事興。”這些充分說明“和”文化的意義,其影響已經深入中國人的血脈。“和”文化是以承認事物的差異性、多樣性為前提的;而“同”文化旨在排斥異己,消滅差別,整齊劃一。

“和”文化與企業理財論文

中國人還常講:“和氣生財。”企業理財自然也應該重視“和”文化,和諧理財應該成為企業理財追求的目標。企業理財要在“和”字上做好文章,比如改善企業財務關係,使企業財務關係更加和諧。這對企業理財無疑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和”文化並不是不講矛盾和鬥爭,但矛盾和鬥爭不是目的,和諧才是目的。“和”本身就是在矛盾和鬥爭中產生的。企業理財在處理各種財務關係時難免存在矛盾和鬥爭,但以什麼樣的態度和目的去處理這些矛盾和鬥爭,其效果大不相同。如果只想自己佔便宜、不吃虧,處處以自己財務利益為重,不顧對方財務利益,這樣財務關係必然處理不好,就是自己短時間勝利了,從長遠看得不償失,因為這樣的企業別人不願意與其合作。如果善於和財務關係人溝通,在交流中求大同,存小異,既考慮到自己的財務利益,也考慮對方的財務利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謀求合作與發展,這樣企業就是短期受到一些損失,從長遠看也是利大與弊,因為這樣的企業別人願意與其合作。這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和氣才能生財。如果與財務關係人一有矛盾就拼命鬥爭,結果往往是兩敗俱傷。

在企業理財工作中,“和”文化不僅僅表現在財務關係的處理上有參考價值,在財務決策、財務資源配置方面也有指導意義。以激進鬥爭哲學為指導的企業理財者,他們做財務決策時往往也是激進型的,為了高收益不顧風險,甚至孤注一擲,不考慮理財的真正意義是什麼,在財務資源配置上也很激進,敢於進行高槓杆理財,喜歡高負債經營。這樣的企業財務關係相對比較複雜。以保守哲學為指導的企業理財者,他們做財務決策時往往也是保守型的,不敢也不願意進行有風險的財務決策,小富即安,在財務資源配置上也很保守,不會進行高槓杆理財,不喜歡負債經營。這樣的企業財務關係也相對簡單。以“和”文化哲學為指導的企業理財者,他們做財務決策時往往比較中庸,既不激進,也不保守,他們做財務決策時講究中庸之道,在財務資源配置上也比較中庸,可以搞一些負債經營,但不會孤注一擲,他們知道理財的.真正意義是什麼,不會要錢不要命,他們只要合理利潤。這樣的企業財務關係也比較正常,不會結交一些賭徒式的財務關係人。

在企業理財工作中,“和”文化對於採用什麼樣的手段進行理財也有指導意義。企業理財,有許多理財者認為只要制定好財務制度並嚴格執行就可以了,財務管理剛性有餘而柔性不足。其實這樣的理財手段往往效果並不好,也不符合“和”文化。財務制度是必要的,但不能僵化執行。財務制度也就相當於古人講的“禮”,“禮”是必須有的,它可以規定企業不同成員的財務行為邊界,以此來避免無“禮”而造成財務利益衝突和企業無序。但孔子說過“禮之用,和為貴。”“禮”以“和”為貴,是“和”的體現。財務制度作為“禮”要與精神性的“和”相匹配,兩者要剛柔相濟,不可或缺。也就是我常講的企業理財手段要剛柔相濟。財務制度執行要服務於“和”文化,不講財務制度,沒有規矩當然不行,但不考慮具體問題、具體情況僵化執行財務制度也不行,畢竟“和”為貴。比如按照國有企業財務制度不容許用公款大吃大喝,這樣規定無可非議。但年終用公款招待一下辛苦一年的員工,不但不應該限制,甚至可以在未來的財務制度中加以具體化,這就是企業理財要剛柔相濟,與我們的“和”文化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