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教育之我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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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在整個學校教育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為它直接關係到學校所培養的人才的質量。下面結合本人的教育教學工作實踐,針對學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幾種方法和措施,談一下個人的見解。

思想品德教育之我見論文

一、說服教育

談話是說服教育方法中最常用的一種方式,它是通過師生對話的方式對學生進行教育。教師可以向學生提出問題或解答學生的問題,它不會受時間、地點和人數等等的限制,不管是在課內還是在課外,無論是對個人或集體,都可以採用。這種形式的教育相對來說更隨意,談話的內容可以結合課堂教學中的種種情況,也可以針對當前發生的有代表性的事件和學生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特別是個別談話,更能深入細緻地瞭解學生,使說服更有針對性,靈活生動,把思想工作做到學生的心裡。但教師在與學生談話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其中談話的內容、方式要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來確定,因材施教;談話後要積極向學生提出行動上的要求,使每次談話都有實質性的作用,做好鞏固工作。談話應該是經常性的,不只是在學生犯錯誤後才進行。教師找學生談話時,態度應該親切、真誠和自然,使學生從內心接受你的方式,從而開啟自己的心扉,願意讓你走進去,否則再多的工作也是徒勞無功。

二、情感陶冶

一般說來陶冶法有“陶情”和“冶性”兩方面的作用機制。情感陶冶法是指通過設定一定的情境讓學生自然而然地得到道德情感與心靈的薰陶、教育的一種教育方法,相對於說服教育,它是一種暗示的德育方法。情感陶冶法的具體實施途徑一般是三個方面:教師的師愛、環境陶冶、藝術陶冶。

其基本要求有:

1.教師最主要的功能體現在教育情境的設計上,這一情境必須能夠引人入勝,具有感染力。在教育情境設定之後,應當儘量淡化教師的作用,除非教師在情境中是情境的構成要素之一。

2.教師作為教育情境的構成要素的條件是對學生的摯愛、真誠以及自身道德人格的魅力。同時教師應當成為道德人格上的榜樣,這是陶冶的一個重要因素。

3.應當促進學習主體與教育情境的互動,強調學生的主動參與以及對環境的淨化、美化和改進。學生的主動參與是增強道德陶冶作用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參與”可以使環境變成一種具有親和力或親切感的道德影響源。

三、榜樣示範

榜樣示範教育法是以別人的好思想、好品德、好行為去影響和教育學生的一種方法。榜樣相對於枯燥的課本知識更具體、生動、形象,對學生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說服力,學生更容易領會和模仿。一般常選用的榜樣有以下幾種:

1.革命導師、英雄模範人物。國小德育活動要通過形象生動的方式引導學生學習、繼承和發揚革命前輩和英雄模範人物的崇高思想、革命膽略和道德品質,使學生堅定地樹立為正義事業獻身的信念。 2.歷史上的偉大人物、科學家、藝術家以及文藝作品中的典型形象。這一型別的榜樣教育需要課內和課外兩個渠道的相互配合來完成,共同發掘教育資源。

3.同學中的好人好事。由於這種榜樣是從本校、本班同學中產生的,和國小生的年齡、生活經歷相接近,又是發生在學生自己身邊的人和事,榜樣所表現出來的好品德、好思想、好行為,學生比較熟悉,容易接受和效仿,所以有較高的教育價值。

4.教師和家長。特殊的人際關係決定了這種榜樣的作用具有經常性和直接性。教師和家長的語言、行動、思想作風時刻都是學生學習和模仿的物件,教育作用很大。很多學生的思想作風、行為習慣,甚至個人愛好,都是從教師和家長那裡學來的`。很多孩子對大人的舉動比較好奇,喜歡模仿大人的言行舉止,因此教師和家長應該自覺把自己看做是教育學生的表率,成為自覺的德育力量,不要讓一些社會陋習,通過我們傳播給孩子。

四、實際鍛鍊

1.要明確鍛鍊的目的和要求,要有嚴密的組織工作。開展什麼樣的活動,受到哪些鍛鍊,訓練哪方面的品德行為和能力,事先都要有周密的計劃,以免在實際鍛鍊中沒有目標和重點,使活動鬆散。

2.要充分尊重和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國小生成為各種實際鍛鍊的主人,放手讓學生自己參與到活動中,不要過分侷限學生,激發學生的積極性。

3.實際鍛鍊要反覆進行,做到持之以恆。國小生的日常生活,都是他們進行實際鍛鍊的機會,不要忽視這個環節,要堅持通過日常的學習、勞動和生活進行反覆練習。不要認為只有組織有主題的活動才是實際鍛鍊的機會,我們的實際生活就是一個鍛鍊的很好時機。要抓住任何一個可以鍛鍊的機會,持之以恆。

4.建立合理的規章制度,這是加強學生實際鍛鍊的一種帶有強制性的輔助手段。這一手段可以保證學生實際鍛鍊的連續性和經常性。國小的各種規章制度主要有《國小生守則》、生活制度、作息制度、獎懲制度、少先隊、班委會、課外活動小組等組織生活制度。但應注意的是:這些制度只是教育學生的輔助手段,絕不是管壓學生的工具。所以,學校一方面要注意發動學生參與某些規章制度的制定,確立國小生的主人翁意識;另一方面要注意把各種管理手段和制度同說服教育等方法相配合進行教育。

五、獎勵與懲罰

運用表揚與批評、獎勵與懲罰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要做到公正合理、切合實際。教師要深入瞭解具體情況,當學生確實表現好時,就給予恰如其分的表揚或獎勵;當學生確實有錯誤時,才給予適當的批評或懲罰。同時還要注意,表揚、獎勵學生時,要進一步提出更高的要求與建議,或指出他們仍然存在的不足之處,以利於在今後加以改進;批評或懲罰學生時,不要全盤否定,而要耐心鼓勵,指出其努力的方向。

2.要得到學生集體的支援。只有當教師對學生的評價與集體對學生個人的評價相符合,並得到學生集體輿論的支援時,才會產生既教育個人又教育集體的教育力量。特別是一些比較重要的獎勵和嚴重的懲罰,最好先在學生集體中進行充分的醞釀討論,有了群眾基礎再進行。

3.要恰如其分並有教育意義。由於懲罰是一種消極的方法,它的副作用大,容易使學生產生消極情緒,因而,除非犯錯誤的性質和情節十分嚴重,不進行處分不足以警戒而外,一般情況下,不要輕易使用。在學校中,教育法規和職業道德都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教師也不能以勞動或罰款作為懲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