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網路音樂傳播的現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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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網路作為全新的媒體,傳播的速度、廣度是以前媒體無法比擬的,同時也具有聲、形、圖、文等優勢。音樂的發展一直是伴隨著新型傳媒技術的發展,網路給音樂的傳播帶來生機和活力,當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就是對網路音樂的傳播現狀進行闡述,並對比網路音樂傳播的實際,分析其傳播的利弊,提出了網路音樂傳播的良性發展思路。

當前網路音樂傳播的現狀分析

關鍵詞:網路 媒體 音樂傳播

網路音樂傳播正在隨著數字網路的發展而發展,在網路上以網站和搜尋引擎為載體,衝擊著傳統音樂傳播模式。傳統的音樂傳播模式聽眾是音樂的被動接受者,接受來自於媒體的音樂資訊,並且很難做出反饋。而網路音樂傳播增加了聽眾的自由選擇性,而不是被動的接受,不像電視和廣播那樣,受眾者被動接受來自於傳播媒體的音樂節目,不一定符合自己的個性,聽眾可以根據個人喜好,選擇一些自己感興趣的音樂,或欣賞、或收藏。但是與此同時,網路面對的是廣大音樂聽眾,也面臨著媒體傳播資訊的控制力度弱,資訊良莠不齊的衝擊,在傳播音樂美感的時候,也帶來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如何更有效引導審美取向,推動音樂發展,是我們面臨的全新課題。

一、網路音樂傳播的優劣勢

目前網路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的必須品,網路購物、網路電視、網路銀行等,網路充斥著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網路也成為音樂傳播主要途徑之一。眾所周知,網路能夠獲取豐富的資訊,跨越地域,沒有人數限制的傳播著各種新聞資料,獲取這些價格低廉甚至是免費的資訊。在網路基礎上,音樂傳播顯示出網路的特質,一首歌曲,不管是出於專業歌手還是草根歌手,或是名聲大噪的歌手,歌曲一旦上網,都會迅速被傳播,即便原來無名的歌手,也可以因為一首網路歌曲紅遍大江南北。可見網路優勢明顯,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網路音樂傳播突破了空間限制。網際網路作為一個強有力的大眾媒介,地域的侷限早已被網路技術所突破。網路音樂如通過連線,線上試聽等技術,可以為大多數聽眾提供音樂資源,網上搜索引擎與音樂網站的推薦,能給聽眾更多的選擇,展現網路音樂傳播的優越性。

(二)網路音樂傳播能量巨大。一首歌能夠家喻戶曉,在傳統傳播途徑上,基本上可以依靠電視的排行榜、公共場所和音像店音樂的播放、音樂愛好者的相互推薦等,而目前網路音樂傳播從各大交友網站,遊戲和音樂網站,到各個聊天音樂軟體,QQ等朋友圈的分享,極大的擴大了大眾傳播的速度,讓歌曲流傳更廣泛。

(三)網路音樂傳播增強了聽眾的參與感。目前很多網路歌手誕生,之後走進大眾的生活,一舉成名。而網路上歌曲通過轉載量、下載量、瀏覽點選量,成為一條成為新明星誕生的橋樑。另外很多試唱軟體,網上K歌軟體,近年來非常流行,催生了許多網路“神曲”的誕生。

任何一件事物有其優勢的同時,也會對比出其不足,網路音樂傳播同樣伴隨著一些弊端和隱患。

首先,網路音樂傳播產生創作版權爭議。網路歌曲在市場中雖然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傳播過程中起著其它媒體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從網路音樂興起的第一天起,伴隨網路歌曲“成長”的版權問題就一直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發展到今天,網路歌曲不得不去正視版權的問題了。目前版權問題無法得到保障,對於音樂創作者具有一定消極影響。

其次,網路音樂傳播很多盜版質量無法保證。音樂作品在傳統傳播途徑中,有一定的控制手段,不是所有歌曲都能提到媒體上,但是目前網路音樂製作人素質參差不齊,盜版猖獗,侵害了音樂人的利益,正版作品沒有充裕的質檢及宣傳時間,盜版卻已經開始流行,低俗和媚俗的音樂作品,為了大肆炒作,給網路傳播蒙上了灰色天空。因此,影響了音樂作品的質量及傳播。與傳統音樂傳播不同,沒有一個嚴格的把關控制,會把一些內容不健康、製作粗糙的音樂資訊傳遞給聽眾,不能對音樂審美產生好的影響,缺少了良性的引導。

另外,網路上音樂傳播過程中往往會受到廣告和病毒的影響,有些網站為了商業利益做一些廣告投入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往往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音樂愛好者廣泛的網路聽眾,在下載歌曲的時候,隱藏的病毒也跟隨下來,可能會給聽眾造成較大影響。

二、網路音樂傳播的必然

隨著科學技術日益革新,人類生產力水平的不斷髮展,音樂傳播媒介一步步發展到今天的網路媒體,這種傳播方式對於音樂來說,是把雙刃劍,有優勢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加強控制和管理與引導是必然。

網路音樂傳播與以往所有的傳播媒介相比,具有其所有傳播媒介的優勢,成本低,覆蓋面廣,並且更為便捷高效,可以瞬間遍及全球。口口相傳、書本、唱片、錄音磁帶、廣播電視等傳播音樂,都是由資訊的最初模糊到逐漸清晰,傳播的範圍由狹窄到寬廣,成本從昂貴到低廉,速度由緩慢到快速。由此可見,音樂網路傳播的強大開放性和自由性是廣大受眾接受的主要原因,音樂的接受者已經不需要太多的專業能力培養就能接收到音樂的資訊,音樂已經不再屬於少數專業的欣賞藝術,而是更廣泛群體的愛好選擇。受眾可以通過網路上傳或者分享自己喜愛的音樂,音樂愛好者甚至可以自己製作音樂並進行傳播,創作與傳播音樂再也沒有了以往的專業門檻,網路的開放性、自由性使接受者更加主動地選擇對音樂的接受。

網路媒介創造了傳播音樂資訊的平等機會,原本那些立足於音樂圈邊緣的人們有了表達音樂情感的舞臺,同那些專業的音樂創作者和名人一樣,提供了他們音樂作品創作空間。從某種意義上說,網路音樂人的受眾更廣泛有可能比那些名人更加“出名”。

三、網路音樂傳播的良性發展

網路音樂傳播的重要性由其優越性及特點不言而喻,但是其也暴露了自由、無序、無法控制等弊端,倘若不加管理,可能情形會愈發不可收拾,所以有必要採取措施對其有效疏導,使之向良性發展。

首先,網路上必須加強法制的.建設。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路必須具備完備的法規約束,才能遏制那些低俗和垃圾資訊的漫延。雖然目前我國傳統法制健全,但是科技的發展,已經讓網路立法腳步遠落後於網路發展。針對目前傳播的問題,要加強網路資訊保安的監督,打擊不良利益驅動的網路資訊垃圾,建立健康向上的網路平臺,音樂網站輔助宣傳,培養健康積極的審美能力,把好道德關卡。

其次,加強音樂網站的疏導。娛樂類音樂網站應當發揮其網路音樂傳播媒介的積極作用。對於這類網站的負責者,應該嚴格秉持個人職業操守,控制不良資訊流通,借鑑優質音樂網站,對於音樂資源進行嚴格把關監督,不為眼前短暫的利益誘惑,更不應該誤導受眾,應該通過鮮明主題、明確層次、內容充實的版面設計,合理建構音樂資料庫,使得網站向良性發展。

最後,讓每個人都成為自身素質健康的監督者。對於審美主體,音樂傳播的受體,在認識和接觸網路傳播帶來的利益時,自身的道德標準和抵禦垃圾資訊侵蝕的能力也要加強。新媒體新技術的產生,是人類對於慾望不斷滿足和追求的結果。對於網路音樂出現庸俗化的現象,本身也是慾望引導好奇心導致的結果,對於以情感抒發為目的的音樂審美,是對美的探索,會應該成為情感的“失樂園”,網路音樂傳播的受眾者,也是音樂的繼承者,更應該有義務引導網路傳播向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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