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制度的非普適性與中國特色的企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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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制度的非普適性與中國特色的企業制度
[摘要]由於制度(安排)對於制度環境的“嵌入性”,企業制度演進不僅遵循了效率追求的邏輯,而且還是制度環境選擇的結果。因此,企業制度具有非普適性,特色企業制度的形成成為一種必然。

[關鍵詞]嵌入性制度環境選擇非普適性中國特色

對現實存在的多樣化企業制度模式進行比較制度(Historicaland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簡稱HCIA)[1]表明,企業制度是在效率追求基礎上制度環境選擇的結果。以新學(NewSociologyofEconomicLife)[2]的視角透視,發現企業制度是“嵌入”[3]於巨集觀制度環境當中的,企業制度只有同制度環境高度契合才有效率。由此可以合理推論:企業制度具有非普適性;在中國特殊的制度環境下,也必然會形成中國特色的企業制度。

一、歷史考察:企業制度是效率邏輯支配下制度環境選擇的結果
企業制度首先是企業效率追求的產物。這就是說效率追求是企業制度演進的基本動力,因此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必須採取相應不同的制度安排才可以實現效率最大化的企業目標。歷史考察也證明,企業制度從最初的個人業主制、合夥制到公司制的演變過程,本質上也就是一個效率驅動和效率選擇的過程。更進一步現代企業認為,企業制度的基本邏輯,就是要在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以各產權主體所擁有的談判實力為依據,通過某種再談判機制達成一種多方合意的博弈均衡,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地促進激勵相容,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企業的效率目標。

上面的分析暗示,效率追求是選擇何種企業制度的最終標準,因而在某一特定的歷史階段,其和形式都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說有效的企業制度只應該有一種共同的模式。但這一結論並不符合企業經濟實踐的現實。觀察表明,當前世界各國不僅存在顯著多樣化的企業制度模式,而且其經濟績效同樣顯著。比如已開發國家公司治理的英美模式和大陸模式的並存。原因何在?

一般來說,決定企業“真實利益相關者”[4]及其不同博弈均衡格局進而不同企業制度的因素,主要包括資源稟賦或生產要素特性、技術特徵以及巨集觀制度環境。其中,生產要素的特性,包括相對稀缺性、對企業剩餘創造的貢獻、可控制和可監測性等引數對企業制度的,是現代企業理論著重考察的物件之一併已達到比較完備的程度。但是,生產要素特性與企業制度之間的關係一般不以國別而不同,也就是說在同一歷史它同技術因素一樣對企業制度的影響作用是普適的,並且經濟全球化條件下技術和生產要素的高度流動性,也大大減弱了它們造成企業制度顯著不同的可能。事實上,企業生產不僅如科斯所言是帶有制度結構的,而且企業生產及其制度結構也都是處於特定的制度環境當中的。最終我們發現,不同國家制度環境之間的異質性區別才是形成不同企業制度模式的主要根源。

對現實企業制度進行歷史比較制度分析證實了我們的這一判斷。以同樣有效率的美國和日德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較為例,從形式上看,美國公司治理模式的突出特徵是股權分散和外部治理,中介機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微乎其微;相反公司治理的日德模式其主要特徵是:集中的所有權結構、法人相互持股、機構投資者主要是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發揮著主導作用。很明顯單純從效率選擇的角度已經無法完全解釋這一差異現象,事實上是制度環境的因素在這裡發揮作用。一般來說,現代公司制企業要求儘可能集聚社會資本,同時還要儘量規避經營的風險,理論上講資本市場和銀行等金融中介機構都可以供給資本集聚和風險規避這兩大功能。事實上,金融中介機構在美國曆史上幾乎沒有發生過重大的積極作用,一般認為交易成本更加高昂的外部治理在美國公司中大行其道,表面看來是美國的和政策嚴格約束了金融機構的增長,但更深層次的追溯發現,其根本原因在於美國民眾普遍存在的強調自由和平民主義、反對壟斷力量控制產業組織的價值觀和美國民選制度、三權分立的選舉程式。[5]相反,金融機構對企業的控制所以在日德企業中普遍存在,其原因也不外是資本市場發育的相對滯後,以及兩國都經歷過較長的封建專制主義時期因而社會成員對壟斷尤其是金融機構力量的集中遠沒有美國民眾那般敏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