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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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的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的規章制度

企業的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執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作息安排

第一條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週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後到崗須及時簽到並註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

第二條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並當面交上級批覆。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後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後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准。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後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准。

第六條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請假、調休未經批准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室內規範

第一條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後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客人落座後,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後,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佔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儘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遊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譁、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菸、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乾淨,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汙垢或碎屑。

第五章值日規定

第一條公司實行衛生輪流值日製。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表》。

第二條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後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後再離開。

第三條垃圾、廢棄物、汙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行政規定

第一條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彙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彙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後,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三條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條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七章會議規定

第一條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菸、做好筆記。

第二條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安全規定

第一條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託,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範。

第三條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洩露。

第九章印信管理

第一條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範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公司正式檔案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後稽核後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彙報。

第五條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後,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後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一條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許可權和保密規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閱。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一章財務規定

第一條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作為本制度附件頒佈執行。

第十二章用人制度

第一條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路、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係積極發現並引進人才。

第二條新人進入公司後,需進行一週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後,一經錄用,一週觀察期計入第一試用月並補發工資。

第三條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並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後,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週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副總經理批准並安排工作交接後方可離職。

第十三章培訓辦法

第一條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後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四章機構設定

第一條公司主要部門機構圖

第二條公司機構設定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做到“人有其職,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和企業未來規劃需要。

第三條各部門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儘快盡好”,既要保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作。

第十五章業務規範

第一條市場劃分:鄭州市場劃分為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兩大業務區。鄭州以外市場由副總協調開發。業務開發應注重行業細化。

第二條人員分配:業務經理協同各大區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負責本區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公司其他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後統一由副總經理安排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

第三條業務協作:業務區內個人非意向客戶資源鼓勵相互轉讓。鼓勵業務人員之間友情協助、有償合作。

第四條拜訪數量:一個月為一個業務週期。公司專職業務人員一週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訪量第一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回訪客戶1家;第二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4家,回訪客戶1家;第三個月及以後每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每月重要目標客戶不低於3家。行政和後勤人員平均每天聯絡客戶至少1家。

第五條基本任務:按業務稅後純利潤當月實收現金累計。專職業務人員第一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3000元;第二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5000元;第三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8000元,以後每月基本任務純利潤10000元。小組和部門基本任務是所轄成員每月基本任務的總和。

第六條每日業務草記:使用統一樣式筆記本記錄。內容主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接待人姓名、企業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拜訪時間、交談情況和客戶簡單分析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業務經理和大區主任負責業務草記的日常抽查和具體情況詢問。

第七條上週業務報告: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週客戶拜訪情況(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接待人、負責人和簡要拜訪情況)、拜訪量統計、回訪量統計、本週拜訪重點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上週業務報告》在每週一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每週二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後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八條本月業務計劃:使用統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月客戶拜訪總量統計、回訪量統計、目標客戶名單、重要意向客戶名單、拜訪情況分析、個例分析和本月客戶拜訪方向、新客戶開發計劃、目標客戶回訪計劃、意向客戶簽約計劃及培訓要求等內容。業務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本月業務計劃》在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業務經理,當月第二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後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九條形象要求:員工要著裝整潔,舉止得體,作風乾練,誠實守信。

第十條日常業務例會:每工作日上午9:00前業務部門業務動員會,每工作日下午5:40後各區業務碰頭會,每週六上午10:00前公司業務協調會。公司另有安排時遵照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十一條業務培訓:公司重視員工培訓,重視團隊共同成長,堅持通過持續不斷和形式多樣的培訓,全面提高團隊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辦公室協助負責業務培訓的具體安排。

第十二條業務合同管理:合同填寫後需經業務經理和公司財務聯合審查,增加特殊條款需經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審查。然後由財務部蓋章。簽訂後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十三條業務資料建檔:所有業務拜訪資料、客戶材料等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建檔保管。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權隨時調閱。

第十四條業務款收取:本人是個人主導業務收款的主要責任人。收取現金必須要由財務部經理委託的人員陪同。私吞業務款或有意致使業務外流,扣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並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業務爭議裁決:業務裁決要遵循先入為主、深入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則。裁決的具體辦法是以個人業務報告為依據,同一客戶個人最先拜訪並連續跟蹤回訪兩次即可判定為個人業務。出現業務爭議需首先由直接上級進行裁決。

第十六章獎罰制度

第一條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

第二條曠工半日罰款30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10%罰款。

第三條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並扣發當月全部工資。

第四條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第五條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定,每次至少罰款10元。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處罰由辦公室開罰單並當即收取現金,交由財務部保管。

第七條公司定期對優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每月罰金作為行政獎金,用於獎勵當月綜合表現優秀員工。

第八條優秀員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九條每年業績最佳前兩名員工將獲得公司提供的年度業績大獎。獎額根據年度總利潤決定。獲獎員工按雙方業績比例分享獎金。

第十七章補充說明

第一條本制度是公司20xx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頒佈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隨時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塗改。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將本檔案影印或轉借給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作為本制度附件頒佈實施。

第四條本制度執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說明。辦公室經過彙總後以書面形式呈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並作為參考資料用於制度修訂。

第五條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副總經理批准。

企業的規章制度2

第一章、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各專案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第二章、錄用

1、公司各部門、專案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稽核、總(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麵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有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和餐費補貼,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初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第四章員工探親假管理制度

享受探親假待遇的範圍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1、主體條件,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週年(外聘技術人員工作滿半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母親(不含岳父母、公婆)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員工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二)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員工範圍

1、新招聘的試用期員工、見習期員工、以及在公司工作時間不滿一週年的員工。

2、脫產學習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員工。

3、當年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機會已經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累計時間達探親規定天數的員工(包括配偶或父母來到本公司)。但可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

四、審批與管理

(一)各部門要有計劃地合理安排員工探親假期,不能因探親妨礙正常生產和工作,不得因探親而增加人員編制。

(二)一般員工探親提前15天申請,由所在部門領導稽核、分管副總審批;車間副主任、部門副部長(副經理)以上員工探親由分管副總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公司副總經理以上員工探親由董事長審批。

(三)經批准後的探親審批表統一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存檔備查。員工探親結束後,應到總經理辦公室報到,及時銷假。

第五章、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7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7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傳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准;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准;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准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慧,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儲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第七章、調職

1、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專案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准。

3、公司、專案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八章、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手續。並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後,限當天內撤離。

第九章、保密

1、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專案部的資訊、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訊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影印和拷貝有關檔案。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資訊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十章、內部迴避制度

1、通過對公司全體員工做出限制性規定,從而減少因親屬關係等人為因素對工作的干擾,以保證公司員工的公正廉潔。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3、親屬任職迴避。公司員工有四種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公司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部門從事人力資源、審計和財務工作,財務部的.會計和出納不能存在任何關係(包括同學和朋友等)。

4、四種親屬關係是:夫妻關係;直系親屬關係(即本人的父母及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其配偶關係(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們的配偶);近姻親關係(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5、新任用或新調入的人員在任職或調入該企業前,應如實報告應迴避的關係。人力資源部對新進入公司的人員要按本規定嚴格審查把關,對原已形成的應迴避的關係,要制訂計劃,逐步調整;對因婚姻、職務變化等新形成的應迴避關係,要及時予以調整。

6、在公司內討論業績考核、人事變動、查處違法違紀等敏感問題時,與被考評/審計物件具有上述親屬關係的相關人員必須迴避。迴避有三種情形:一是涉及員工本人利害關係的(親屬、同學、朋友等);二是涉及與員工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的親屬的厲害關係;三是有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務的。

7、如果員工本人主動提出書面不迴避申請,各單位負責人可根據員工本人實際情況,批准同意的,可以不迴避;如不主動迴避的,一經查出將對其及其親屬、同學、朋友一併進行處罰。

8、在本制度執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迴避措施落實到位。

9、符合上述迴避範圍的親屬,如確因工作需要不宜迴避者(如骨幹人員等),必須報管理總部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查、批准。

第十一章、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准後正式錄用。

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專案部依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具體執行。

3、部門主管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儲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副總)經理室儲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獎勵的依據。

第十二章、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行,對於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後,總(副總)經理批准。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檔案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者;參加非法組織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賄賂者;

(6)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洩露公司營業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嚴重者。

第十三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員工入職申請表》、《員工辭職(退)申請表》、《物品交接清單》、《工作交接清單》

企業的規章制度3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並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鬥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四、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於在外留宿發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責任。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2、業績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範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專案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態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優異的從業人員進行評核(評核內容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於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並頒發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度、敬業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並依據考核成績核發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