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運動運營管理風險和控制對策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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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運動運營管理風險和控制對策論文

摘要:

屋頂運動目前在一些城市愈來愈受歡迎,作為新事物,其建設運營過程中必然會面臨一些問題和風險。文章在對政策管理風險、安全管理風險、環境管理風險和產權管理風險進行剖析的基礎上,提出風險控制的對策建議,旨在規範引導屋頂運動健康有效開展。

關鍵詞:

屋頂運動;風險管理;分析;對策;

引言:

目前,城市活動空間的有限性與人們對於美好生活的高品質要求之間的矛盾愈來愈顯現,這就要求相關方面要開拓思維、另闢蹊徑。城市建築屋頂作為“第五立面”,是一個閒置而又極具開發利用潛力的空間。一些發展較好的城市先行先試,在屋頂新增體育、文化、藝術、休閒等元素,引來好評,但同時給相關利益方帶來一些管理難題和風險。若不加以引導管控,恐會影響城市的綜合治理,或者造成屋頂資源閒置。

1、屋頂運動開展的現狀

從公開報道看,我國屋頂運動始於新世紀後,興於近10年,尤其在一些人口眾多、發展空間受限的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有方興未艾之勢。開展的專案較多,甚至包括對場地要求較高的足球、籃球、網球、羽毛球等。

屋頂運動一般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開放性屋頂運動,主要建在商業綜合體、大型公共建築物之上,此類屋頂空間開闊寬敞平坦,一般對社會公眾開放;第二類是專屬性屋頂運動,如學校或某個單位對其屋頂的開發利用,活動物件具有特定性,一般不對外開放。

我國屋頂運動場所管理模式通常有3類:一類是市場管理模式,即通過市場化手段維繫屋頂運動場所的運營管理,這是目前主要的管理模式;第二類則是專屬管理模式,如學校屋頂運動管理;第三類則屬於公益性管理模式,一般由社群管理。

2、屋頂運動運營管理風險分析

從實際情況看,屋頂運動需求較大,發展形勢較好。但屋頂運動又是新事物,運營管理中尚存在以下主要風險。

2.1、政策管理風險

2019年初體育總局和發展改革委印發《進一步促進體育消費的行動計劃(2019-2020年)》要求充分合理利用建築物屋頂建設便民利民的健身休閒設施。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再次強調要系統梳理可用於建設健身設施的建築屋頂等空間資源。但我國建築相關的各項政策、法規對屋頂空間使用還處於制約狀態,相關規定基本上都是原則性要求,屋頂運動場的“名分”依然難定,因此有關利用屋頂進行違規搭建的負面新聞時有發生,甚至會受到處罰。如2020年杭州一屋頂露天足球場運營4年多後,城管拆違部門出具了處罰決定書,作為違法建築要求拆除。但相近的另一處屋頂運動場,因有地方文體局的覆函證明得以繼續經營。屋頂運動場地的“名分”由誰定、如何定等事項未明確,導致屋頂運動改造運營後,規劃、建設、城管、工商、體育、安全、消防等部門都可以管,屋項運動場有可能遭到“拆違”的命運。

2.2、安全管理風險

安全管理是屋頂運動的最大風險,是屋頂運動開展的生命線。安全管理風險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一是高空風險,高層建築一般都有幾十米,甚至上百米,其屋頂四周的騰空性,決定高空風險始終存在。高空風險包括人的安全風險,這是根本風險。但2021年起施行的《民法典》相關條款規定,嚴令禁止高空拋物,並細化了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承擔責任主體,2021年3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新增了高空拋物罪,決定屋頂運動的安全管理,還應關注並管控好高空拋物、墜物風險。二是承重風險,在現有屋頂上建設肯定影響樓宇的用途和結構,尤其是一些老式建築,如磚混結構承載有限,粗暴施工、頻繁使用必然會對屋頂形成撞擊,再加上運動載荷,必然對整個建築造成潛在的安全風險。三是火災風險,由於現行規劃基本上都未提前考慮合理利用屋頂空間,因此屋頂運動開展後,肯定對存量的消防資源造成擠壓,如高層建築躲避等待救援的空間受到擠壓;建設過程中對火災風險難免兼顧不周,如未考慮緊急疏散通道的安排,又會形成新的安全管控風險。

2.3、環境管理風險

環境管理風險第一類是噪音影響。一些帶有競技類專案,如籠式足球、籃球等“激情滿滿”的運動專案,參與其中時難免會忘我慶祝、呼喊甚至爭吵,還可能時常會有球擊中防護網的聲響發出,難免會對樓下的居民或電影院、餐廳等產生噪音影響。類似舉報並不少見,有的空中球場為此調整營業時間、甚至被關停[2]。環境管理風險第二類是異味影響。屋頂運動場一般都會鋪設塑膠材料,國家對塑膠跑道、塑膠球場都有強制標準,但目前屋頂運動場地建設基本處於無人監管狀態。因此出現附近居民反映“籠式足球場鋪設的塑料地皮會散發出刺鼻的塑料味”也就不足為奇了,尤其是天熱暴晒,影響可能更大[3]。環境管理風險第三類是衛生影響。一般來說高屋建築前期設計極少綜合考慮後期屋頂的使用,因此高層屋頂普遍都缺少衛生設施,如果不合理引導,屋頂運動旺季人多,相應的衛生保潔壓力必然較大。環境管理風險第四類是排水問題。不同於地面,屋頂場地無法通過地表滲透排水,這就給屋頂的排水系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產權管理風險

當前,人們對屋頂產權的歸屬並不是太重視。但隨著屋頂空間價值的逐漸放大,屋頂作為土地房屋延伸到與其地面面積相對應的'空間,其使用許可權必然會受到相關利益方的重視,對於產權共有建築物屋頂運動場所的建設開發,情況相對複雜。現實主要有兩種形式極易引起產權管理風險,一種是開發商將屋頂以搭售的方式交由頂層房屋所有人,一般人都認為其權屬屬於頂層房屋所有人,因此屋頂房屋所有權人想當然地對屋頂私自進行改建;另一種通過物業公司,或者由物業公司直接改建。從法律角度來說,上述兩種情況都應事先徵得絕大多數業主的同意,即使作為受託管理的物業公司,也無權進行改造。現實中卻很少徵求意見,一旦出現過分改建或擾民嚴重的行為,就會引起小區居民不滿而極易鬧出產權糾紛。此外,若以市場模式運營,其收入理應歸全體居民所有,抵扣物業費,但現實中往往被頂層房屋所有人或物業公司佔有,侵犯其他業主權益。

3、屋頂運動風險控制的對策和建議

開展屋頂運動,是增加城市活動空間的重要舉措,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好管理責任,社會各界履行監督責任,運營者要履行好管理主體責任,合力管控好屋頂運動風險,推動保障屋頂運動健康有序發展。

3.1、政府層面

3.1.1、建章立制規範引導

借鑑國外城市化程序中的經驗,加強“空間”上的立法,完善我國有關“空間”利用的頂層設計,盤活“空間”利用的市場[4]。地方政府要持開放心態看待新事物,通過建章立制規範鼓勵屋頂運動開展,依法依規將包括屋頂在內的城市閒置資源,通過改造用於體育運動等消費。規劃部門要提前考慮新建高屋建築的屋頂用途,將屋頂運動場建設納入都市計畫管理[5];建設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規範,尤其對建設形式、建設規模、承載負荷等進行硬性約束;體育部門要從專業角度出臺相應的管理規範。地方政府還要結合實際簡化相關審批流程,提出合理科學的指導意見,開展必要的宣傳,甚至推出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獎勵性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屋頂空間的開發利用,引導社會大眾正確看待、支援並積極參與屋頂運動。

3.1.2、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監管

相關部門要採取“組合拳”加強專案稽核把關,要始終繃緊屋頂運動的安全風險管理關。申報階段,重點要從專業上稽核原房屋建築設計是否達到屋頂運動場地的要求,相關場地設計是否符合規範,環境衛生管理是否合理等,從源頭剔除不適合改造為屋頂運動的專案。建設階段,要重點把好材料質量關和檢查關,防止以次充好、偷工減料。驗收環節,尤其要關注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投入使用後,要加強對體育場所和設施的常態化安全管理,開展必要的抽查,檢查安全、消防、衛生等管理是否到位。

3.2、社會層面

3.2.1、行業要出臺技術施工管理規範

行業要配套建立嚴格的場地建設標準予以規範。如設定防護網,不同的運動專案的高度、規格要界定清晰準確;如安置護欄,護欄的高度、欄數等都要明確規定;甚至要明確體育器材、封閉設施(如體育篷房)配備標準,防震動和隔音處理乃至設施材料的檢修週期等,避免屋頂運動建設市場混亂、競爭無序、屋頂建設質量差等現象發生,阻礙城市屋頂的空間開發利用。

3.2.2、社會各界要積極參與大膽監督

社會各界重點要對安全管理隱患、環境管理隱患敢於監督,通過強化社會監督保障屋頂運動的健康發展。對屋頂帶有公共性質的體育設施,社群、物業等社會資源更要積極參與,在引導屬地群眾主動參與運動的同時,還要做好體育場所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執行維護。

3.3、運營者層面

3.3.1、依法合規運營

屋頂運動運營者要在執行相關規範規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開支,建設好屋頂體育設施,加強安全日常管理,制訂安全責任風險管理辦法,建立專人安全管理制度,切實保障參與人員的生命安全,確保場地設施執行管理安全有序。

3.3.2、加強公關管理

運動專案和運營時間確定要切實考慮對周圍居民的工作生活的影響,因地因時妥善安排。特別對於在居民樓上開展屋頂運動,更要加強公關管理,做好解釋溝通,簽訂合作協議,避免產權糾紛。優化經營策略,如通過淡季或工作日白天等特殊時段免費開放,旺季打折消費等手段,建立並維護良好的社會關係,爭取屬地群眾的理解支援。

參考文獻

[1]瀟湘晨報杭州屋頂露天足球場因無正式”名分”遭拆違(EB/

[2]懶熊體育.在屋頂建“空中足球場":願景很美好.操作很困難[EB/OL].

[3]生活日報沒規劃沒審批濟南華強廣場屋頂竟然建起了籠式足球場[EB/0UL].

[4]樑田."最牛違建現象的法律經濟學反思[J]重慶社會科學,2017(11):78.

[5]徐錦星,嶽建軍,等.我國空中足球場發展的困境及對策研究[J]湖北體育科技,2018(1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