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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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人大常委會調研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情況方案的安排,調研組於6月18日組織召開動員會,利用兩個多月時間,深入到7家銀行、3家小額貸款公司、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兩個鄉鎮的30餘家企業及農戶,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實地察看、座談走訪等形式,對我縣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情況進行了較為全面深入的瞭解,現將調研報告如下:

關於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我縣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的主要成效

(一)銀行業存貸總量持續提升

近五年來存貸款總量持續攀升,存款餘額由2009年的747609萬元上升為2013年的997639萬元,貸款餘額由2009年的199232萬元上升到2013年的520154萬元。尤其貸款規模增長迅速,貸款餘額佔存款餘額的比例由2009年的26%攀升至2013年的52%。截至2014年5月底,我縣銀行業機構存款餘額949694萬元,各項貸款餘額517484萬元,存貸比為54.49%。

圖表1: 2009年——2013年間XX縣銀行業機構存款和貸款變化情況(單位:萬元)

(二)全力支援支柱產業

截止目前為止,各大銀行已經為縣域煤炭資源整合及兼併重組工作累計發放210000萬元。其中,工商銀行為華寧焦煤提供50000萬元技改貸款,向鄉寧焦煤集團提供首期6億元中期票據融資專案。建設銀行為鄉寧焦煤提供42200萬元貸款,為山西中煤華晉能源提供1500萬元貸款。中國銀行向鄉寧焦煤集團提供併購貸款80113萬元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5000萬元,向山西天潤德通煤化發放技改貸款83500萬元,向山西保利裕豐煤業發放30000萬元煤礦技改專案貸款。農業銀行向鄉寧焦煤發放煤炭併購貸款41400萬元、流資貸款17000萬元,向山西保利裕豐煤業發放17400萬元。農商行向鄉寧焦煤提供62000萬元貸款。

(三)積極扶持轉型企業

農行通過農戶承貸、公司擔保的貸款模式,對雙鳳祥百萬株核桃基地建設專案進行了信貸支援,累計投放貸款290萬元;建行對山西琪爾康翅果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給予1000萬元的信貸支援,對通洋紫陶工藝有限公司提供500萬元的信貸支援,對晉晟洋運輸有限公司提供500萬元信貸支援,對新鑫隆實業95萬元信貸支援;農商行先後對戎子酒莊、琪爾康、雲邱山旅遊開發公司分別給予5000萬元、5000萬元和4900萬元的信貸支援。

(四)探索服務中小微企業

我縣大多數中小微企業自身管理不完善、經營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缺乏有效抵押物,融資渠道狹窄,陷入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為解決中小微企業的擔保難問題,農商行積極探索,與縣財政、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攜手出臺了《XX縣重點中小微企業“惠商貸”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全新推出“惠商貸”專項信貸業務。今年發放“惠商貸”貸款總額將不低於5000萬元,截止今年7月底,已將14筆1990餘萬元“惠商貸”貸款發放至貸戶手中,為有效益、有市場、有信譽的小微企業發展注入動力。

(五)盡力支援特色農業

農村貸款原因複雜,且貸款量小,呈現出“短、小、頻、急”的特點,並且基本沒有有效抵押物,但農民有金融需求。郵政銀行秉持“普之城鄉,惠之於民”的理念,推出了以棗嶺、譚坪為中心的果園小額貸款,以尉莊為中心的農戶畜牧貸款,截止目前已發放涉農貸款達2047萬元,惠及農戶3500餘戶。農商行以扶持農業專業合作社為主要推手,對全縣登記註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符合規定、制度健全、優勢明顯、輻射帶動能力強的6個專業合作社發放了810多萬元。農行累計支援農戶750餘戶,累計向農戶投放貸款4500多萬元。

(六)大力開展個貸業務

圖表2: 2009年——2013年間XX縣銀行業機構短期個人消費貸款和中長期個人消費貸款變化情況(單位:萬元)

五年來,短期個人消費貸款和中長期個人消費貸款強勁增長,尤其是2012年至2013年間增加了10倍,短期個人消費貸款主要用於個人消費品、生活用品等方面的消費,中長期個人消費貸款主要用於個人一手房按揭貸款和二手房貸款。截止2014年6月30日,我縣短期個人消費貸款餘額為1303萬元,中長期個人消費貸款餘額為3251萬元。

二、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國有商業銀行資金投放過少

國有商業銀行股改後,收回基層行的貸款許可權,集中資金向大企業、大專案傾斜,基層行對貸款只有調查權沒有審批權,嚴重影響了基層行業務空間的拓展,也造成地方經濟發展缺少有效的信貸投入。2010—2014年間,我縣商業銀行存貸差(存款餘額與貸款餘額之差)為:2009年428722萬元,2010年393002萬元,2011年349970萬元,2012年365335萬元,2013年355201萬元。雖然存貸差逐年有縮小的趨勢,但進度緩慢,反映出國有商業銀行業在大量吸收存款的同時,沒有給本地積極有效的發放貸款。如郵政銀行2013年末吸收存款達到了106514萬元,但僅發放貸款2927萬元,信貸資金沒有充分地發揮支援地方經濟發展的作用。

(二)金融服務存在貸款集中化

調研發現,我縣銀行信貸資金大部分投向涉煤企業,存在向中小微企業和“三農”投放較少,短期貸款多、長期貸款少的現象。從貸款餘額來看,截至2014年二季度,我縣銀行業機構貸款在1000萬元以上的大客戶52戶,貸款餘額362700萬元,大客戶貸款集中度為67.43%,貸款集中投入較為明顯。從客戶分類來看,我縣銀行業信貸投入以效益好、信用佳、償還能力強的工業企業為主,而服務業與中小微企業由於難以提供貸款所需要的抵押物且抗風險能力較弱,使銀行在資金投入時客觀上承受更大的經營風險,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銀行業與中小微企業的發展。

(三)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不健全

從我縣總體來看,涉農大型銀行逐漸退出農村市場,農發行尚未涉足,農村金融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僅為農商行和郵儲銀行,這兩家銀行機構雖然在農村地區機構網點設定較多,但向農村提供有效的信貸資金卻極為有限,多數網點僅吸收存款無涉農貸款許可權,存貸業務量極不匹配。農業貸款點多面廣額度小,還貸能力受生產週期長、見效慢影響,金融機構放貸風險大成本高,不願向農村地區發放貸款,使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十分嚴重,出現了所謂的“農村金融空洞化”的現象。導致農村經濟主體的信貸需求得不到滿足,影響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給農村經濟發展和城鄉協調發展帶來了巨大困難,也影響了整體地方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質量。

(四)金融發展環境不佳

良好的金融環境是經濟協調發展的基礎和保證,但我縣金融環境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申貸條件達不到金融機構要求。大部分中小微企業由於規模小、產權不明晰、資產負債率高、有效抵押資產不足,缺乏社會信用評級等,與金融部門的信用評級標準不對稱,企業的申貸條件達不到金融機構的要求,獲得信貸資金較為困難;金融機構對個人貸款發放以擁有產權的房產為主,但我縣95%的.房產沒有房產證,個人的申貸條件達不到金融機構要求,無法從正規金融渠道滿足融資需求,影響金融機構的業務發展。二是相關部門對金融工作重視不夠,專案審批週期長、環節多、手續繁瑣,間接推高了貸款成本。三是金融法制環境滯後,導致民間借貸盛行。調查發現,我縣只有三家小額貸款公司,其餘60多家皆為投資諮詢公司,但都存在高吸高貸行為,給金融執行造成潛在風險,對金融系統的正常業務開展造成極大衝擊。如陝西省XX縣違法吸存,資金鍊斷裂,存款戶圍堵政府,嚴重影響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

三、對金融系統支援地方經濟發展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