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民政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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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推進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程序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基層民政工作調研報告,供大家參考。

基層民政工作調研報告

基層民政工作調研報告範文(一)

20**年在做好我鎮民政部門工作的同時,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對我鎮民政總體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做出以下結論:民政工作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推進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程序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民政工作服務物件、內容、形式

主要表現為“三多”:一是物件日益增多。民政工作的主體已不單純是過去的以優撫物件、老弱病殘、貧困戶為主,現在則擴大到救災救濟、優撫、高齡補貼、社群建設、換屆選舉中的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社會求助者及其他如舉報、諮詢、婚姻服務物件等。民政服務物件區域性特點越來越明顯。過去民政服務物件主要集中在農村,現在外地人員來訪的現象逐年增多。二是內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貧困戶的救濟等老主題外,民政服務內容已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城鄉高齡補貼發放、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的確定、五保戶的申報、農村貧困戶危房改、擴建等。民政工作絕大多數都很現實,基本都涉及到個人或集體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確要求為其解決實際問題,不達目的,不肯罷休。許多群眾反映的問題,情況複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處理起來難度較大。有些問題,如果我們稍有疏忽,處理不當,極易引起群眾上訪,並在社會上產生消極影響。三是服務形式日益增多。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民政物件相對其他社會成員而言,他們對民政部門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強,由於他們對政策瞭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問題失實,不但毀壞了基層幹部的名譽,也造成了基層工作的被動。

二、成因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水平逐漸提高,民政物件的救濟、補助等標準雖然幾經調整,有所提高,但民政物件的生活水平仍難以實現同步提高,例如城鎮低保和農村低保。二是資金方面的原因。國家每年投入救災救濟、優撫、高齡補貼、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巨大,但整個社會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上級撥發的.資金已不能滿足他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困境。三是人員素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數民政服務物件自身人為因素,造成不應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不懂政策;不滿足對問題的解決,要求過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識淡薄,無理取鬧等。其次,接待人員對新政策、新標準及有關知識瞭解不全,業務不熟,工作被動應付,處理問題質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簡單,帶來負面效應,促使矛盾激化。

三、對策

一是提升人員素質。培養和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精通,務實高效,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的幹部隊伍。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更新各種專業知識,熟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提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提高綜合協調、化解矛盾和理論政策研究的能力。積極宣傳黨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對反映問題群眾所提出的要求,無論是否合理,都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能解決的當場聯絡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向來訪者說明情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這樣,我們就能徵得來訪群眾的諒解,避免重複來訪和越級上訪。

二是收集資訊。建立健全鎮、村兩級民政資訊網路,加強基層服務力量,加強橫向聯絡,形成多元化的工作格局,把民政工作的觸角延伸到基層的各個角落。必須善於利用各種渠道傾聽民政物件的呼聲,正確把握民政物件的思想脈搏,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隨時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是加強作風建設,以高效服務信訪物件。民政服務物件來訪主要源於一些實際問題難以解決。所以我們在民政工作中,對服務物件反映的實際問題,要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覆,以提高來訪者對民政工作的滿意度。在解決民政物件反映的問題時,凡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必須保證不折不扣地及時落實到位;對一些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要想方設法解決好;對一些社會熱點問題,要強化宣傳,耐心解釋,積極引導,認真研究解決。在工作中要加強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絡和配合,特別是村級幹部要切實負起責來,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更不能將矛盾上交或推給上一級業務部門或者上一級政府。

總之,切實解決好民政工作的實際問題,既有利於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又切實保障了民政服務物件的合法權益。

基層民政工作調研報告範文(二)

胡總書記在黨的xx大報告中指出,必須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這兩大任務與民政工作緊密相關,既是黨和國家站在全域性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對新時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層,工作的重點也在基層。鄉鎮身處民政工作的第一線,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礎,是反映黨和政府執政形象的前沿視窗。為全面瞭解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近期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筆者對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有關情況綜述如下:

一、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長期以來,我縣鄉鎮民政隊伍秉承“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牢牢記住“解決民生、保障民權、維護民利”的核心職責;牢牢把握“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核心任務。,認真履行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障效能,在化解社會矛盾、穩定農村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尊重與好評。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政職能的增加,基層民政工作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加強,反而隨著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構建設缺位,基層力量薄弱。我縣轄22個鄉鎮,總人口80餘萬人。XX年鄉鎮機構改革前,我縣普遍設定了鄉鎮民政辦公室,領導、人員、經費、機構全部到位。伴隨著XX年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取消了鄉鎮民政辦公室,改設鄉鎮民政助理員一職,且多為兼職。如我縣北部山區鄉鎮名曰“鄉鎮民政(扶貧)助理員”等等。止目前全縣鄉鎮有專兼職民政工作人員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編14名,事編12名。全縣配備1名的有18個鄉鎮,佔鄉鎮總數的81.8﹪;配備2名的有4個鄉鎮,佔鄉鎮總數的18.2﹪。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平均年齡40.42歲。40歲以上13人、其中59歲以上3人,。30歲及以下的僅3人。

二是人員調整頻繁,業務知識匱乏。據統計,目前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從事民政工作時間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達6人、佔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總數的23.1﹪、佔鄉鎮總數的27﹪。有兩個鄉鎮五年時間調換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員,縣民政局事前不知情,鄉鎮民政工作人員角色難適應,這在全縣還不是獨例。熟悉和準確掌握民政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幹好民政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據統計,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17人蔘加過縣及以上專業知識培訓,未參加過任何形式培訓的有9人、佔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數的34.6﹪、佔鄉鎮總數的27﹪,形成了“上面守營房,下面流水兵”。儘管縣民政局每年花費很大精力組織各類培訓,培訓的速度遜色於鄉鎮調換的力度。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頻繁更換,業務知識匱乏,鄉鎮民政工作無連續性,其結果必是“一年忙到頭,萬事理不清”,嚴重影響了我縣民政工作的正常運轉。

三是民政職能增多,隊伍兼職過多。民政是為民之政,和諧之基。進入新世紀後,民政職能逐漸增多,尤以社會保障任務繁重。今年省級政府實施的28項民生工程,由鄉鎮民政直接承辦的有7項,協助相關部門辦理的有3項。至目前,我縣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近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3萬餘人,五保供養物件近萬人,重點優撫物件近萬人,此外還有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群眾,年均在2萬餘人。正常年份服務物件近8萬人,鄉(鎮)均服務物件近4000人,最高鄉鎮近萬人。年均發放各類民政優待撫卹、定補救助款物5000餘萬元,鄉均200餘萬元,最高鄉鎮近600萬元。隨著社會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務物件、各類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眼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兼任殘聯理事長,還有兼職鄉鎮司法所長、黨政辦主任、文化廣播站長、村支部書記······,兼職可謂五花八門。此外還要住村參與各項中心工作。人員過少,任務加重,兼職過多,勢必對鄉鎮落實民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深度和廣度帶來嚴重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註定大打折扣。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民政工作的物件是廣大人民群眾。民政所涉及的社救、優撫、低保、婚姻登記、殯葬改革、村民自治、社群建設業務,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管理,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和關心鄉鎮民政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現實需要,是加強社會建設,抓好民生工程實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諧之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係和諧;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對於鞏固國防,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促進軍政軍民關係團結和諧意義重大;加強基層政權和社群建設工作,依法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和諧社群建設,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路,對於擴大基層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有利於弘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人際關係和諧。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能進一步密切黨群幹群關係。鄉鎮民政工作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民政的每一項工作都與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極大關懷。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舉,很多方面是通過民政工作來實現的。在當前,各種社會群體利益分配格局不斷調整變化的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的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嚴格。要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責,落實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民主管理權益,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有利於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職能轉變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是解決社會問題,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社會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社群建設村民自治與民間組織管理等工作,都屬於社會管理職能範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可以說,在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中,民政社會保障佔有極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社會救助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總之,民政工作是各級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須堅持和強化的主體責任。xx總理在第十二次全國民政工作會議上深情地說:“作為總理,應該是最大的民政部長,是一個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這句話充分反映了加強民政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清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進一步把鄉鎮民政工作抓實抓好。

三、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努力提高民政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總體思路是:按照充實、完善、規範、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鑑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鄉鎮民政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改善工作條件,從體制機制上構建鄉鎮民政服務平臺,全面承擔起為民服務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