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路線問題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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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縣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於開展集中解決“XX”問題專項調研活動的通知》指示要求,我鄉組成專題調研組,深入各村,通過座談交流、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開展調研活動,廣泛聽取了黨員幹部群眾的意見建議,深入查詢在“XX”方面的問題和不足。

群眾路線問題調研報告範文

一、“XX”的具體表現

調研中,黨員幹部群眾普遍認為,我鄉各級領導幹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若干規定”情況總體非常好,黨風、民風日益好轉,經濟社會發展成績斐然,“五好”幸福利村建設步伐加快。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公僕意識較淡薄。少數幹部缺乏事業心和責任心,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夠,解決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不夠好,沒有切實做到換位思考,沒有做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下村往往是“身下心不下”,深入基層真正傾聽群眾呼聲較少,關心群眾疾苦不夠,作用僅僅停留在傳傳話、送送信、填填表上,充其量只是個“通訊員”、“聯絡員”。

2.極少數黨員幹部對落實“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的新形勢、新要求瞭解深度不夠,存在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只是“一陣風”,沒有作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極個別黨員幹部存在僥倖心理,在落實“八項規定”和抓作風建設時搞“變通”,認為只要不撞到槍口上就行,自我約束力不強。

3.幹部作風不紮實。少數幹部進取心不強,對鄉鎮工作認識不到位,沒有明確自身工作職責,工作中心不突出,常常是“鬍子眉毛一把抓”,缺乏活力、幹勁,工作不深入,工作效率不高。再加上鄉鎮工作環境較艱苦,一些幹部無心工作,千方百計找門路、跑調動,對鄉鎮工作往往敷衍了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而在進城無望後往往不思上進,消極怠工。

4.基層幹部工資待遇偏低。社會物價不斷上漲,基層幹部工資待遇普遍偏低,壓力大。以買房為例,一個地區的月平均工資額,應該是這個地區的平均房價(每平方米),於都縣平均房價每平在4000元以上,而基層幹部,扣掉這扣掉那,一個月僅有兩千多一點,鄉鎮幹部工資待遇低不僅影響工作積極性,。

二、“XX”的產生原因

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以及工作、生活中存在的以上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不夠深刻,心態不夠平衡。極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官本位思想嚴重,存在特權思想,認為自己是領導幹部,與普通黨員、一般幹部要有所區別,在享受等方面要高別人一等,否則,還不如不當官。有的黨員領導幹部盲目攀比思想嚴重,喜歡與同行比權利,與商人比錢財,與群眾比自由,追求花架子、大場面、圖享樂。僥倖心理仍然存在,有的黨員領導幹部認為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吃喝玩樂很正常,只要不把公家錢財拿回家,吃點喝點玩點不算什麼。另外,有的認為中央執行“八項規定”只是一陣風,狠剎“XX”也是口頭上喊喊,只要不做過頭,“對策”到位,就不會出問題。

二是考核體系不夠科學,評價較難定性。

考核標準看顯績多,潛績少,比較注重考核一個地方經濟指標,以及專項工作(活動)外在形式,而對於潛績比較忽視,對採取的工作方法和舉措等不夠重視,容易導致發生幹得好不如說得好,做得實不如“秀”得好的形式主義現象。考核標準定性多,定量少,評價幹部時,一般只有德、能、勤、績、廉等五項籠統指標,特別是德、廉兩項,缺乏具體評價內容,存在隨意性。評價標準共性多、個性少,不管哪個層級幹部,都是圍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缺乏體現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地域要求的各具特點的考核標準,很難把“XX”問題在不同層級幹部身上的體現考準、考實。

三是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監督不夠到位。

為加強幹部管理,鄉鎮領導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作出具體要求,但是,對幹部作風中存在的“XX”問題、“吃、拿、卡、要”問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等,沒有建立科學的、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使得有些問題難治理、難定性。同時,相關部門在監督執行有關制度時,存在缺位現象,有時礙於情面,聽之任之,未能較好地正風肅紀。

四是激勵機制不夠完善,獎懲不夠力度。

幹部考核評價結果運用不夠,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狠剎“XX”,並作出表率的單位及黨員領導幹部,未能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給予實質性獎勵。同樣,對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打擦邊球,“XX”問題中小錯不斷的單位及黨員領導幹部,缺乏剛性的懲戒舉措,使得有些單位及黨員領導幹部產生了“守紀就是吃虧”、“小問題沒關係”等不良思想和僥倖心理。

三、解決“XX”的`建議

完善制度建設,構建科學體系。結合自身實際,對有關制度規定進行梳理,細化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具體辦法,確保轉變作風有章可循。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堅持群眾路線的制度規範,明確在制定政策措施、擬製工作計劃、決定重大事項時,必須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針對一些鄉鎮機關臃腫、人浮幹事的現象,要推行機構改革,通過競爭實現減員增效,針對部分鄉鎮機關工作人員不足,呈現一崗多職,人才缺乏的現象,要多渠道吸納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人才加入基層幹部隊伍中。在幹部選用上,要通過競爭上崗等形式,讓人才脫穎而出,把那些真正“想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人放到主要崗位上,予以重任。要實施“職酬並用”制度,將符合晉升條件且能晉升的幹部按照規定加薪,將符合晉升條件但由於沒有職位而無法晉升職務的幹部,可以採用為其加薪、增酬等辦法,以保持、激發幹部的積極性。

2.牢牢把握監督問責。

一要增強監督實效。將監督執行八項規定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組織部門要把落實八項規定的情況納入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內容。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經費使用情況的審查。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積極迴應群眾對幹部XX問題的反映。

二要嚴肅實施問責。對領導幹部違反八項規定的問題,要迅速介入、準確核查;對經核查屬實的,要根據情節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不姑息。

3.強化學習培訓,既要教育幹部,也要教育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