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申購單位自行組織調研的裝置調研報告,應由調研人員負責編寫,由申購單位裝置管理員負責稽核,由申購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批。以下內容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裝置市場調研報告,歡迎參考!
裝置市場調研報告
一、需要進行調研的裝置範圍:
1、公司未使用過的裝置;
2、公司使用過(包括借用或租用),但未購買過的裝置;
3、公司裝置主管領導提出調研要求的其他貴重裝置。
二、調研工作的責任主體:
1、單價在3萬元以下的裝置,由申購單位自行組織調研。調研報告經申購單位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進行裝置申購。
2、單價在3萬元以上(含)的裝置,由申購單位在申購前提出調研申請,由公司裝置主管領導指定調研人員或組織調研小組進行調研。調研報告經公司裝置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進行裝置申購。
三、調研報告的內容要求:
裝置調研一般應選取三個或三個以上不同生產廠家的裝置進行比較和分析,特殊情況下不能找到三個及三個以上不同生產廠家的,應予以說明。 裝置調研報告應包含如下內容:
1、對擬申購裝置的基本要求(規範要求、環境要求、效能要求等);
2、擬申購裝置的外形尺寸和擬安裝的位置,以及對安裝空間的要求(地基基礎、水電等);
3、擬申購裝置的技術引數,應明確提出是否滿足使用要求;
4、擬申購裝置的效能、質量,應收集一些購買過該裝置的單位對該裝置的使用評價;
5、擬申購裝置的溯源方式和溯源機構;
6、擬申購裝置的出廠價格(含配件)和售後服務(質保期等)情況,應進行簡單的經濟分析;
7、應提出明確的、選擇性的推薦購置裝置的建議。
四、調研報告的編寫、稽核與審批:
1、由申購單位自行組織調研的裝置調研報告,應由調研人員負責編寫,由申購單位裝置管理員負責稽核,由申購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批。
2、公司組織調研的裝置調研報告,應由公司裝置主管領導指定的調研人員或調研小組組長負責編寫,由公司裝置管理員負責稽核,由公司裝置主管領導負責審批。
五、調研工作的職責劃分:
1、調研人員或調研小組應對調研報告的內容負責,保證報告內容的真實、全面。
2、調研報告的.稽核人員應對調研報告的形式負責,確認報告內容符合調研規定,並有編寫人員的書面簽字。
3、調研報告的審批人員應對調研工作的程式和調研報告的有效性負責,保證調研工作的進行符合公司規定,並在調研報告的審批意見中明確提出最終的選擇意見。
本規定自20xx年01月01日開始實施,公司原有的關於裝置調研的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