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場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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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基礎,既是重要的資源,也是重要的資產,還是政府調控經濟的重要槓桿。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隨著各級黨委政府對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斷加強,我國的土地市場建設獲得了較大發展,土地資本運營已成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課題。xx是一個較為貧困落後的山區縣,人多地少,耕地後備資源不足,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國有土地資本運營顯得尤為重要。20xx年下半年實施縣鄉機構改革,新組建xx縣國土資源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援下,我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提高土地對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為目標,堅持資源保護與資產管理並重,建立健全土地收購儲備各項制度,加大國有土地儲備交易工作力度,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規定,土地市場的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土地市場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一、xx土地市場建設的現狀

近年來,我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不斷深化,如何盤活土地,抓好土地儲備交易工作成為經營城市的一大課題。為此,我們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改造舊城、開發新城工作中,為實現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在完善土地儲備交易制度方面結合縣情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

(一)成立機構 建章立制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產生是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調控土地二級市場的內在需求,也是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結果。由於我縣城鎮規模較小,佈局分散,城區基礎設施不完善,城市建設資金短缺,過去長期實行無償、無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部分存量國有土地以劃撥方式進行轉讓,非法入市現象嚴重,應徵土地出讓金隨意減免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大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政府難以發揮巨集觀調控的作用,也為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瘟床。針對這一情況,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和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等檔案精神,依法規範土地市場,確保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高度壟斷。20xx年8月,我縣成立了土地儲備交易中心,隸屬xx縣國土資源局,定編5人,主要從事土地徵收徵用、土地收購、土地儲備、國有建設用地出讓等工作。

確定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接受縣政府委託實施國有土地資本運營工作的法定機構,代表縣政府對城鎮國有土地實行統一徵收、儲備、經營和管理,做到“一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同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了《xx縣國有土地收儲運營管理暫行辦法》、《xx縣國有土地收儲運營程式》和《xx縣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為規範有序地實施土地儲備交易提供了保障。

(二)清理整治土地市場,優化土地儲備交易環境

20xx年2月20日,國土資源部召開土地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下發相關通知,針對一些地方土地管理鬆馳,制度不健全,土地市場混亂問題,決定在全國範圍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為優化土地儲備交易環境,我縣以進一步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為契機,抓好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促進土地市場建設,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明確劃撥供地範圍,切實抓好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自20xx年以來,我縣就完善土地儲備交易機制,加大土地市場配置力度,連續推出了一系列舉措。結合我縣實際,下發了《xx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堅持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統一出讓的土地管理“五統一”的原則;根據土地市場的變化,及時修改我縣的城鎮規劃區基準地價,並就土地儲備範圍、土地儲備工作程式、儲備土地的處置程式等內容進一步明細化、規範化;相繼出臺《關於加強城鎮規劃區內土地管理的通告》、《關於加強土地市場秩序管理、嚴禁非法買賣土地轉讓土地的通告》,堅決凍結縣城區內建設用地的供應和審批,查處非法買賣、轉讓土地。一系列檔案的出臺,為搞好土地收購儲備和規範土地市場提供了法律法規支援。

(三)多形式並舉,廣泛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

為使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我縣在宣傳力度上花了很大的力氣,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來,我們始終把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土地國情、國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採用書寫張貼懸掛標語、出動宣傳車、利用網路、廣播電視、舉辦專欄板報、演講比賽、印發資料、召開座談會等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土地管理特別是耕地保護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通過每年開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宣傳活動,使全縣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到我縣國土資源保護與利用的現狀及所面臨的嚴峻形勢,明白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以此增強土地憂患意識,全面提高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自覺性。這樣,使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更加深入人心,幹部、群眾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提高,也為我縣推進土地儲備工交易工作和規範土地市場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四)認真履行職責,實施土地交易“陽光工程

招拍掛出讓國有建設用地是《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公開土地出讓的方式。法律規定,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拍掛”。近年來,我縣不斷完善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出讓制度,著力於掛牌出讓精心打造土地交易“陽光工程”。全縣經營性用地掛牌出讓一律實行市場化運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採取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並通過《中國土地網》、廣播電視等媒體和張貼公告等形式對外發布公告,實施陽光交易。參加競買土地者有縣內、縣外,州內、州外,也有省內、省外的投資商、開發商。每宗地掛牌出讓公告期滿後,有兩家以上要求現場競價,均由縣政府牽頭組織新區建設指揮部、國土資源、建設、紀檢監察、財政等部門聯合舉行現場競價會,在媒體上釋出交易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規定對國有土地實行統一徵用、儲備、經營和管理,依法按程式對全縣經營性用地實施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自土地儲備交易成立至今的`5、6年時間,xx縣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在xx縣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以盤活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合理流轉土地資源為工作出發點,供應國有建設用地32.4840公頃,其中劃撥21.39公頃,出讓11.0940公頃,收取土地出讓金5054.2625萬元,為xx縣城新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提供了必要的資金保障,解決了72個黨政機關及社會團體單位的辦公用地問題,為xx縣城特別是縣城新區的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二、xx土地市場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的土地市場建設正處於發育起步階段,經過五年多的培育和規範,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