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公租房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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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申請公租房流程是怎麼樣的?要經歷哪些步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秀山公租房申請流程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秀山公租房申請流程

申請城鎮低收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一)申請。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如實提交以下材料:

1、城鎮低收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

2、家庭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

3、家庭成員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等婚姻狀況證明;

4、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自申請之日起近6個月保障金上卡銀行流水記錄,或者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證明;

5、戶籍地居委會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住房困難情況證明等。

(二)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委託社群居民委員會對轄區內的申請人家庭戶籍與人口、住房、收入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組織召開社群民主聽證會議,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示,公示期限為5日。群眾無異議的,由社群居民委員會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

(三)複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20日內,組織國土所、民政辦、派出所等對申請人家庭戶籍與人口、住房、收入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入戶複核,召開專題會議集體審查,提出複審意見並張榜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無異議或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報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四)終審。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複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會同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住房公積金秀山分中心等單位,按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職責,開展多部門資料核查比對,完成申請人家庭住房和收入認定,提出終審意見。

經稽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在縣國土房管局公示欄、公眾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公示無異議或者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城鎮低收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

申請條件

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可申請城鎮低收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一)家庭成員具有秀山縣城鎮常住居民戶口且在戶籍地實際居住生活的;

(二)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係;

(三)家庭成員在規定的行政區域內無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家庭;

(四)屬於縣民政局認定的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含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線標準以市政府定期公佈的城鎮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線標準為準。

二、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其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一)具有秀山縣城區常住居民戶口且實際居住生活,在秀山縣城區無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家庭;

(二)在秀山縣城區無住房且常住、有穩定工作的人員

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秀山縣城區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