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租房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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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想了解青島市最新的關於公租房申請的標準嗎?想了解相關的公租房申請條件、材料和流程嗎?下面小編為你帶來最新的關於青島市申請公租房的相關辦理指南。詳情請閱讀下文。

青島公租房申請流程

青島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或年滿35週歲單身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2016標準:根據青島市統計局2013年公佈的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額為2936元,即不超過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

(4)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備註:

家庭是以夫妻和單身子女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離異(或喪偶)帶子女家庭;單身人員指未婚及離婚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青島公租房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身份證;

3、戶口本;

4、婚姻證明,例如結婚證;

5、收入證明;

6、房產證明;

7、其它相關資料。

青島公租房申請流程:

1、申請家庭或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進行資料審查;

3、稽核合格後保區住房保障機構;

4、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人房屋狀況進行稽核;

5、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家庭,由區住房保障機構將初審資料轉至區民政部門。經申請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權,區民政部門進行稽核;

6、區民政部門根據相關部門的核對、評估情況,對申請人的收入、財產等狀況進行稽核,並將稽核意見和資料轉至區住房保障機構;

7、區住房保障機構應當對經稽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

8、市住房保障機構應當自收到複審資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稽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並書面通知區住房保障機構予以登記,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發給申請人准予登記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機構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青島公租房申請地點

市南區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瞿塘峽路24甲

電話:82780305

市北區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平定路15

電話:8383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