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同學在備考建築工程合同法規的相關知識,下面各位整理了建築工程合同法規的一些知識考點,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建築工程合同法規
(一)合同的訂立原則
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合法原則等。
(二)合同的分類
1 | 根據法律是否明文規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稱 | 有名合同 | 指法律上確定了名稱及具體規則的合同。如建設工程合同等。 |
無名合同 | 指法律上尚未確定名稱與規則的合同。 | ||
2 | 當事人雙方是否互相負有給付義務 | 雙務合同 | 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 |
單務合同 | 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負有義務,而他方不負擔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合同、借用合同 | ||
3 | 根據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標準 | 諾成合同 | 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
實踐合同 | 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還須實際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 ||
4 | 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 要式合同 | 指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 |
非要式合同 | 並不需要採取特定的形式的合同,可以口頭,也可以書面形式。 | ||
5 | 根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否存在對價關係 | 有償合同 | 當事人取得合同利益,必須為此支付相應代價的合同。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等 |
無償合同 | 當事人一方享有合同權益,無須支付任何代價的合同。如贈與合同、借用合同 | ||
6 | 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係 | 主合同 | 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 |
(三)建設工程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實質上是一種特殊的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可分為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