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等幅上調 到底公平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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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等幅上調 到底公平不公平?

人社部出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都按照6.5%的幅度調整。此次調整不僅是“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首次上調,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首次按照統一的辦法調整待遇。

人社部認為,同步調整消除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但是,本來養老金基數就有差別,按照相同幅度調整,不同人群的退休待遇差距不會越來越大嗎?

三類群體將明顯受益

在實際調整中,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從多省往年調整實施方案來看,定額調整是每人每月統一標準增加同等金額;掛鉤調整主要根據繳費年限相應增加養老金;適當傾斜則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

因此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

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

高齡退休職工

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臺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調整養老金,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嗎?

企業退休人員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差別一直以來都備受關注。2014年10月啟動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實現了機關事業人員和企業職工施行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和企業職工一樣自己出錢交養老保險。

為了縮減兩者之間的差距,更多的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從2005年到2015年期間連續11年上調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到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達到2200多元,與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長率12%左右。

人社部並沒有公佈全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數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不為外界所知曉,這種資訊上的不透明就帶來了一些猜想和疑惑。

過去,我國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養老金還是以財政負擔為主,而隨著擬退休人員數量的增長,財政負擔壓力將會顯著提升。

有網友質疑:“現在雖然企業機關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金,但會不會因起點不同、基數不同,退休待遇差距反而越來越大?”

自古以來,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待遇的不公平一直是人們的一塊心病。但是,絕對的平均主義肯定是行不通的,不可能人人享有平均的財富。縮小差距並不意味著取消差距,公正平等並不是平均相等,這個社會上應該有一些有才華、有技術、做出更大貢獻的人,享有合理的高於普通者的收入和退休金,這樣,才能既體現了公平,也體現了差異,而不僅僅是因為他們退休時所處的位置。

對於老年人來說,養老金上調不容分說,是件好事,生活狀況又有了新的提升。但如果不能改變別人,那就改變自己。在年輕力壯時多積攢一些資本,等到老年了也會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