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養老金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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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下面我們來關注一下關於江蘇養老金上調的訊息吧!

江蘇養老金上調

  

全省58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全省方案出臺後,各地將很快制定並出臺當地的調整辦法,併力爭4月底前到位,補發今年前3個月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

據介紹,國家明確提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水平仍為10%,但這10%包括適當傾斜等因素在內。往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水平即達到10%,加上適當傾斜因素,調整總水平實際達到11%—12%左右。省人社廳養老處處長朱華說,“由於今年內涵要求不同,調整的總水平與往年實際會有變化,但除了一些特殊個案情況外,今年調整總水平的實際變化帶來的影響並不大。”

具體為:

1、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3、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調0.5個百分點。這一部分主要體現多繳多得,因為繳得越多,基本養老金水平越高,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也越多。

舉例退休人員王老先生,65週歲,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朱華說,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例1退休人員張老先生,75週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例2退休人員李老先生,70週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

有條件的企業應建企業年金制度

朱華介紹,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支柱組成。作為補充層面的企業年金,則起著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了企業年金,其中既有工資水平相對比較高的企業,也有工資水平處於社會平均工資左右的企業。“我們呼籲並歡迎更多具備條件的企業,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支援政策,從早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為他們的老有所養提供更好的保障,這也是一個負責任企業應有的作為。”

拓展閱讀:

南京全市68.15萬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退休職工人均月養老金增資262元,並於4月30日前將1-4月份增加的養老金補發到位。

根據部省有關檔案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南京市從2017年1月1日起,對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按11.76%增幅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此次養老金調整採取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通調整包括四個部分:

一是所有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定期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

四是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過240元。

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於以下水平的,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在普通調整基礎上,高齡退休人員另外再增發養老金。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70元。

此次調整後,全市68.15萬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增加262元,月養老金調整後達2489元,為全省最高。1-4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在4月30日前發放到位。

另外,對於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7年7月1日起,參照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週歲的高齡人員,比照本文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2017年7月1日起補差。 內容來源:江蘇南京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