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心切連鎖“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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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鼠墊

求職心切連鎖“合同陷阱”

    批發價:12、13元

    禮品公司批發價:198元

    零售價:298元

    求職者須交款:200元

    一個普通的鋼化玻璃工藝滑鼠墊,批發價不過12、13元,卻被一家禮品公司開出198元的批發價,298元的零售價,然後讓來應聘的年輕人交200元錢後拿一隻去推銷,凡銷售6只者就會被錄用。如果你不想賣了,對不起,你沒有履行合同,200元不能返還。 


    小黃拿合同來報社投訴

    22歲的小黃沒想到自己第一次闖天下,就遇到了這麼一個麻煩事。上週五,高高瘦瘦、文靜靦腆的小黃拿著合同和滑鼠墊來到報社後,才第一次讀明白了這個合同的含義。而此前,他去這家公司時,根本沒人跟他提過這個合同的內容,他所聽到的只是去做市場調查,然後交一份關於滑鼠墊的調查報道。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日前這種以“合同陷阱”的形式矇騙年輕人,騙勸不大不斜的產品費用的情況呈上升趨勢。時值求職高峰,找工作已經成為很多年輕人迫切的任務,利用年輕人求職心切,社會經驗不豐富的弱點進行“圈錢”的行為,值得引起市民的警惕。

    第一次要錢被拒絕

    22歲的小黃今年10月從一份報紙的招聘廣告中,發現了一條門檻很低的招聘資訊:一家叫上海×××禮品有限公司的普陀分公司招聘客戶專員等,戶籍不限,30歲以下。與其它公司招聘廣告不一樣的是,它無需投寄簡歷或預約面試時間,帶著個人簡歷直接到公司面試就行。

    正在找工作的小黃覺得自己還有點客戶服務經驗,而且可以帶簡歷面試,省去很多等待時間。於是,他便帶著廣告直接到了這家位於普陀區金沙江路某弄的商住兩用樓的公司。

    小黃完成遞交簡歷、驗證身份證等手續後,對方讓他交200元錢,簽署了一份《關於合作推廣“工藝滑鼠墊”業務實習的合同書》,告訴他拿著一隻滑鼠墊去徐家彙等市中心做市場調研,一週後交調研報告,決定是否被錄用。

    這時,公司沒有告訴小黃合同上關於滑鼠墊合作推廣的內容,只是說看看市場反映,而急著要找工作的小黃當時也沒有仔細讀這份合同的內容。

    小黃依言行事,自己做了調研問卷,在數碼廣場等處做了市場調研。一週後,他拿著滑鼠墊和調研報告趕到公司時,接待人看了看說他不合格,不予錄用。小黃便索要200元錢,但對方說:這不可能,你看看合同去。

    小黃再去時,對方說,這是總公司的規定。小黃提出要跟總公司的`人士接觸。對方稱,總公司的人不是隨便可以見到的。小黃憤憤不平地離開公司,在電梯間碰到了另外一名來要錢的年輕人,一問才知道和他一樣,被拒絕退錢。

    第二次要錢發生毆鬥

    上週一,小黃和兩個朋友再次來到這家公司,希望要回自己的200元錢。

    但是這次雙方發生了不愉快的爭鬥。小黃稱,這家公司的徐經理和人事主管與小黃幾個拳腳相加,最後公司還叫來了幫手。結果是小黃被要求拿出1500元錢賠償對方的受傷以及損壞的桌椅物品。小黃擔心朋友,於是拿來了錢,還被迫簽下一張協議,說明小黃是對“合作合同有異議”而發生爭執,自願賠償,不得再做責任追究。

    小黃覺得自己受點損失不算什麼,但當他想起當時看到的桌子上那麼厚的簡歷,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被騙了時,他就決定向本報投訴,希望能讓更多的人注意這一問題。

    記者上週也以應聘者來到這家公司。樓下大門口的保安直接問記者是不是來面試的,如果是要登記。記者前去登記時,發現前面已經有5、6個登記的名字,去的地點都是這家公司。

    記者乘電梯來到27樓的這家公司時發現,連上接待小姐,只有3個辦公人員。對方表示除非拿簡歷和身份證來應聘才能看公司介紹,她簡略說公司是做水晶禮品等生意的。記者詢問實習是否要交押金,對方予以否認。接待小姐對記者的詢問表示疑慮,說明除非來應聘否則不願意再交談。

    後來該公司一位負責“送行”的先生在電梯裡對記者說,200元是應聘資費,後來又說是拿一個產品做調研,將來如果沒應聘成功,200元可以返還。

    剖析合同:連環套陷阱

    當小黃向記者出示了這份合同後,這份合作推廣的實習合同設計得很“嚴密”,但是稍微仔細讀一遍,就會發現這當中有一個怪圈———只要你交了200元錢,錢就拿不回去了。

    首先合同稱,乙方自行承擔實習資料費及“工藝滑鼠墊”樣品費200元,樣品自領取之日起,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產品只能用於演示之用,為保證外觀整潔以及防止客戶異議,不便再以商品出售,故不予退還。既然不退還滑鼠墊,怎麼可能退還錢?

    合同又稱,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中途退出,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00元。就是說,只要你中途想不幹了,就得給對方200元錢。

    合同中的錄用條件是,如果乙方在實習中,實現6盒滑鼠的成交量,或表現出適應甲方行業需要的能力,可被正式錄用,樣品費由甲方返還,乙方拿15%提成。那麼實現6盒成交量的可能性有多大?

    按照小黃拿到公司提供的價目表,這張滑鼠墊批發價是198元,零售價是298元。

    記者按照包裝盒上廠家地址詢問過去,廠家銷售人員稱,這種滑鼠墊出廠價12、13元,市場零售在30多元左右。可想而知,人們花300元買一個滑鼠墊的機率有多大。

    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周菁華看了這份合同後稱,這是份設計得很“巧妙”的合同。打業務實習旗號是打擦邊球,合同一開始就稱甲乙非勞動關係,而它的條款非常接近勞動關係。這份合同用實習的名義表達了一種勞動試用關係,但卻沒有寫明試用期間確切的報酬條款。

    公司說法:我們看情況返還

    記者撥通了公司電話,負責人徐經理告訴記者,簽署的合同是有關合作推廣,不是所有不被錄用的人都不返還200元,而是根據情況進行返還的。比如家庭經濟困難的實習人員,無親無故的外地人,或者樣品損害不是很嚴重的,都會適當返還一定金額,一般退還原則是以50元到180元金額不等。

    徐經理稱,目前公司也就有15個人來應聘,現在拒絕了7、8個人,已經返還了4個人。記者詢問是否有那4個人的返還收據憑證。徐經理稱,那不一定。他幾次表示,這些事情他不經手,都不是很清楚。

    至於其餘人為什麼沒有退還,徐經理沒有做具體解釋。對於小黃的情況,他先表示自己不清楚,後來說自己當時不在場,後來又說自己是爭執後期才來的,是小黃自己大吵大鬧,拒絕好好談。至於是否還能返還小黃的200元,要看小黃的態度,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