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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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將圍繞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堅持調放結合,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價格形成的機制。對於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強的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要及時放開價格,促進競爭,更好地滿足百姓需求,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那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影響是什麼?平民百姓也要關注一下!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影響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影響一

長期以來,受“以藥補醫”機制未從根本上破除、醫療機構用藥和診療行為還不規範、醫保基金支付水平難以相應提高等因素制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難以調整合理,診療、護理、手術等醫療服務勞務技術價格偏低。

為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促進醫療機構建立科學的補償機制,近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正式印發。它將帶來怎樣的變化?

說到現行醫療服務價格無法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有其歷史背景,建國初期,國家將醫療衛生作為福利事業,醫療服務定價時的原則是“按照不含工資的成本核算”,也就是醫務人員的工資當時預設由國家財政負擔。隨後醫療事業的發展,卻使得僅靠財政遠遠不夠,藥品加成成為新的彌補方式。

業內人士解釋,為什麼會有以藥補醫呢?八十年代我國財力吃緊,公立醫院可以通過藥品加成收入,來補償財政投入的不足,讓醫院能正常運轉和發展。這個政策到了今天,藥品的購銷領域就出現了一些問題,我們醫務人員勞動技術價值卻一直被低估,那就需要取消以藥補醫。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就是要改變這一局面。《意見》提出,要按“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實現改革目標。而在《意見》下發以前,江蘇、浙江、安徽、福建、上海、山東等六個省級行政區已經全面推開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試點。什麼叫“結構調整、有升有降”?記者在試點省份江蘇的南京市江寧區中醫院呼吸內科,遇到了一位門兒清的患者老張。

老張告訴記者:“醫療價格比青菜的價,對我來說都更敏感。我長期肺氣腫,去年我就住了十一次院。你說我這種老病人對什麼最敏感,就是對自己的費用。每次回去我都把明細仔細看的。公立醫院藥品零差價,斯利華原來五百多,一下子降了一百多,減輕了我很大的負擔。另外,B超、CT、檢查費也下去了。”

取消藥品加成、降低檢查檢驗費用,這就是所謂的“降“,那麼,所謂的.“升”指的又是什麼呢?這家醫院呼吸內科的護士們對此感受則更加明顯。“護理費、診療費有一定上升。改革以前我們一級護理就是7塊錢,一二三級都是幾塊錢,現在是28一天,提高我們的勞動價值,提升之後我們幸福指數就比較高了,按照三級甲等醫院,護士的離職率控制是5%,我們醫院0.3%。”

與此同時適當提高護理費等醫療服務價格,就是所謂“升”。但這一升一降當中,醫藥費用的總體水平真的可以保證“總量不變”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真的不會出現價格飆漲麼?對此,《意見》提出,要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相關負責人表示,換句話說就是,雖然部分醫療服務費用低是事實,但玩兒命上漲也是不可能的,先要用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挪出足夠的空間才行。此外,現階段基本醫療服務仍然實行政府指導價。而對於公共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服務,雖然實行市場調節價,但也要嚴格控制比例不得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但需要注意的是,總量不變確定,每個人的感受可能也會有所區別。

江蘇省人社廳處長張自嶺舉例稱,“比如說那種以拿藥為主的病人,藥品加成取消了那他的感受肯定就是減輕。但如果說是以服務為主,比如說他要進行一個複雜的手術,那手術的費用本身可能就提高了,但耗材的費用也是下降的。 ”

也許你會問,改革後會不會由過去的多開藥品和檢查,變成多開理療、住院呢?對此,《通知》明確,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和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制定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公立醫療機構總費用、日均(床日)費用、檢查檢驗收入佔比、藥佔比、門診和住院人次等指標定期通報制度,江蘇省物價局副局長孔祥平表示,這此消彼長之下,對於醫院的影響卻很深遠。從醫院的角度上來講,改變了它的收入結構,原來是靠賣藥、醫療服務和政府補助,但以後賣藥就不再掙錢了。通過這樣的一種改革,讓醫院由賣藥,轉向更多的創新醫療技術,提高醫療服務水平,改善醫療服務質量。

根據《意見》,到2017年,將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結合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要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積極探索通過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原所長劉樹傑表示,醫保控費依然是醫改的關鍵環節,按病種付費是一個方向,但這些,包括醫療服務價格的改革,藥品價格的改革,都要發揮醫保控費的作用,這是個關鍵。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影響二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6日)公佈了《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明確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今後,我國將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在改革過程中,要遵循醫院收入不降,公眾總體負擔不增,醫保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力爭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初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一問: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改什麼?

那麼,什麼是醫療服務價格?這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改得是什麼呢?

醫療服務價格是醫療機構對患者服務的醫療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包括門診、住院、各項檢查、治療、檢驗、手術等專案的價格。在改革啟動前,醫療服務收入、財政補助、藥品加成是公立醫院收入的主要渠道。受“以藥補醫”機制等因素制約,之前我國醫療服務價格總體偏低,公立醫院需要靠藥品加成來維持正常執行,有些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收入甚至佔到了整個收入的四成。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醫藥處副處長 朱德政:藥品收入在整個公立醫院的收入當中佔的比例是比較高的,可能會出現一些用藥行為的不規範,甚至出現一些多開藥的情況。

而在原有醫療服務價格體系中,醫療服務專案間的比價也不合理,診療、護理、手術等價格偏低,大型裝置檢查、檢驗、治療等價格偏高。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醫藥處副處長 朱德政:這一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主要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將原來的三個補償渠道變成兩個補償渠道,就是通過我們的醫療服務收入和財政補助讓醫療機構不要再通過藥品的收入來維持運營。第二個就是通過改革,使醫療服務價格的內部結構更加合理。

二問: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如何改?

以藥補醫機制的破除,意味著公立醫院原先最重要的收入渠道沒有了,如何為公立醫院找到合理的補償機制成為這次改革成敗的關鍵,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一方面關係到公眾就醫費用支出,一方面關係到醫療機構、醫保基金的正常運轉,那麼,這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到底是如何改的呢?

按照這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的總體要求,目前,安徽、江蘇、浙江、福建等4個省市試點的城市公立醫院已經把藥品加成從醫院收入中剔除,實現藥品零差率銷售。通過這部分價格空間,提高了之前偏低的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時降低之前偏高的CT、核磁共振、高壓氧倉等大型醫療裝置的檢查、治療費用。在確保患者總體就醫費用不增加的前提下,實現醫療服務價格的結構調整,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醫藥處副處長 朱德政: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一個非常關鍵的地方就是要綜合改革,第一個就是要確保我們的醫療機構能夠持續的執行;第二個,要保障我們的醫保基金能夠承受,我們要求調整後的醫療服務價格都要按照規定納入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確保我們的患者的費用總體上不增加。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和醫療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工作,降低虛高價格。規範醫生診療行為,合理使用藥品和耗材。

江蘇物價局副局長 孔祥平:通過現在這個改革,對於醫院來講,改變了它的收入制度,更深層次改變了醫院未來經營、管理和發展的理念,由過去擴大經營規模,多賣藥,多開藥,而專項去創新醫療服務技術,提高醫療服務能力,這個改善醫療服務質量,那麼同時改善醫院自身的這個經營管理。

三問:未來醫療服務價格如何管?

這次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特別強調有升有降,降的是藥品加成和檢查檢驗的費用,升的是診療、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專案價格。那麼如何確保該降的費用降下去?未來醫療服務價格將如何監管呢?

記者瞭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要建立一個評估機制,要跟蹤瞭解改革的進展情況。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醫藥處副處長 朱德政:評估機制很重要一點就是評估我們在改革過程中這些政策的執行情況,政策效果,包括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要落實到位,提高哪些專案價格,降低哪些專案價格要落實到位。

此外,在價格監管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也要求各地要加強藥價的監管。對於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醫藥價格的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醫藥處副處長 朱德政:現在國家發改委實際上建立了一個 12358的價格監管平臺,通過這樣的平臺及時的迴應老百姓的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