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服務價格升藥品費用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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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今天公佈了《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明確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今後,我國將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以下是有關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服務價格升,藥品費用降相關訊息!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服務價格升藥品費用降

據國家發改委訊息,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衛計委、人社部、財政部發出《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通知》規定,要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分類管理,其中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和其他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落實市場調節價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圍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統籌考慮取消藥品加成及當地政府補償政策,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在此基礎上,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要改革醫療服務專案管理和定價方式,國家負責制定醫療服務專案技術規範,指導醫療機構規範開展服務,地方確定醫療服務收費的具體專案,逐步減少按專案收費數量,擴大按病種、按服務單元收費範圍。要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監管和醫藥費用控制,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規收費行為,確保區域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通知》強調有關部門和各地都要切實履行責任,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工作。要堅持協同配套,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形成政策合力。要堅持統籌兼顧,統籌考慮各方面利益,確保醫療機構良性執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要堅持穩步推進,分步實施,確保改革平穩實施,防止價格異常波動、誘發社會不穩定因素。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協同推進改革、出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時,同時公佈醫保支付和醫療控費等措施。

【拓展閱讀】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印發了《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經國務院同意。

【點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醫改的重要任務,對推動醫療機構建立科學合理補償機制,促進醫藥衛生事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是醫改進行到今天,醫療服務價格尚未理順。此次意見提出“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統籌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並與醫保支付、醫療控費政策同步實施,確保群眾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意見中指出,要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分類管理。1.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主要要體現出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2.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及其他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嚴格控制特需醫療服務規模,提供特需醫療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3.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落實市場調節價政策。圍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統籌考慮取消藥品加成及當地政府補償政策,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裝置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總體來看,在“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指導下,診療費、手術費、康復、中醫等費用會提高,與此同時,醫院要逐步降低藥佔比和耗材價格,做到價格的有升有降。意見中指出,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由醫保經辦機構綜合考慮醫療服務成本以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價格合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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