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高峰期警惕“招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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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薪陷阱、巧立名目收取費用、頻繁更換崗位延長試用期等等,某些不法、不誠信的用人單位設定的“招聘陷阱”可謂花樣百出。如今正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高峰期,就業指導專家提醒畢業生,努力找工作的同時需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避免上當受騙。

就業高峰期警惕“招聘陷阱”

     ■ 權益受損學生無奈選擇沉默

     學電子資訊工程專業的大四學生小馮到國內某知名通訊技術公司試用時,被告知需要接受為期兩週的免費培訓,但出於培訓需要,公司會為每位試用者配備一臺二手膝上型電腦,需要收取每人2000元押金。然而交過了押金,通過了培訓,小馮卻又被告知工作地點不在北京,而是改在千里之外的某地級市的分公司。小馮提出辭職,要求退還押金,該公司卻以機器損耗、人事變動等理由多次拒絕,最終也只答應三個月後退還部分押金。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處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同以往一樣,今年春節過後,畢業生遭遇“招聘陷阱”而投訴的案例很少。但這並不意味著畢業生權利被侵犯的現狀已大為改觀,很多時候是因為畢業生無法掌握對自身有利的證據,某些不誠信企業的行為儘管損害了求職者的利益,但卻不能立案予以處理。

     有遭遇“招聘陷阱”的畢業生無奈地表示:“求職者相對於用人單位毫無疑問是弱勢群體”。他們普遍表示,如果訴諸法律將浪費自己大量時間和精力,錯失更多就業機會。“吃一塹長一智”,不少人只能藉此自我安慰。


     ■ 高校需加強就業安全指導

     就業指導專家指出,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之前,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主要以確立就業單位和報酬範圍、服務年限等內容為主,一般不太具體、詳盡。只有在拿到畢業證後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中間幾個月的過渡期就存在比較大的變數。

     據瞭解,鑑於今年的就業形勢,北京各高校主動出擊,與地方人事、組織部門及行業協會聯絡,在本學校舉辦地區、行業專場招聘會,促進畢業生就業的同時,也有效提升了就業的安全係數。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王化深表示,學校需要負起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用人單位資質與信譽的考查力度,同時通過開辦講座等形式加強針對畢業生的就業安全指導教育。

     王化深提示,為避免上當受騙,畢業生找工作要注意做到以下幾點:一,通過學校及其他正規部門組織的招聘活動求職;二,對於不熟悉的'用人單位可通過網路查詢、實地考查等方法鑑別其資質及信譽;三,發動各方面的社會資源,通過校友及其他親友等人脈關係的幫助,更好地識破“招聘陷阱”。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招生就業處處長張嚴:招聘監管機制需完善

     如何識別和避免“招聘陷阱”是畢業生求職時比較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是學校就業指導工作的重點之一。學校指導學生如何識別陷阱,避免權益受損是一方面,對用人單位的招聘行為加強監管才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治本之道。

     某些用人單位明目張膽地違約,屬於違法行為,另外一些則有意鑽法律的空子,在現行法律體系下只能算作不誠信行為。由於用人單位的相對強勢地位, 其違法或不誠信行為付出的代價很低,監管的不足顯然是一大症結。

     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和媒體應加強監管和監督職能,比如可以通過對用人單位信譽進行評比、公示等方式,既給用人單位施壓,使其增強社會責任感和誠信意識,又能為畢業生提供直接而有用的參考。

     ◆ 北京市亞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魏勝:籤合同“四點注意”

     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畢業生應注意以下幾點:一,試用期不得超過法律規定;試用期內員工可以無理由辭職,而單位只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才能解除勞動合同;二,工資約定要明確、崗位要具體,不能表述成“按規定發放”及“職員”等不確定內容;三,注意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是否過於嚴格;四,勞動合同簽訂後,勞動者應索要一份自己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