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陷阱多新人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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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畢業在即,各地大學生都在提前發出自己的簡歷,想要謀求一份比較好的工作。但是現實職場中招聘的陷阱十分的多,識別招聘陷阱需要畢業生格外的注意。現在正值求職旺季,心急火燎找工作的大學生開始四處奔波。儘管“先實習後簽約”已成必經之路,可有些企業在招聘時,並不明確告知試用期,當試用期即將結束時,又以各種理由炒求職者的“魷魚”。這種招聘讓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很容易一不留神鑽進了用人單位設計的圈套,不但白白給用人單位貢獻了自己的腦力和體力,喪失了其他的就業機會,而且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對此,有關職業顧問與法律專家提醒廣大應屆畢業生,在找工作的時候要調整好心態,謹慎入職,同時要保留證據以備今後維權所用。  ●案例重現:公開招聘走形式,騙取免費勞動力才是真  北京某學校自2012年10月開始在各大招聘網站上釋出資訊,徵集檔案管理員、行政管理員等文職崗位,吸引了很多應屆生躍躍欲試。該中學稱要先考核後擇優,讓應聘者分別實習兩週,據瞭解當初被錄用實習的學生最後全部被辭退了。  筆者後來調查得知,其實該校早已有內定人選,公開招聘只是走個形式,加之好多雜務沒人做,校方就瞄準了讓大學生當免費“苦力”。一位“受害”的同學向筆者抱怨說:“當時我去學校面試,對方讓我先實習,把學校庫房的雜物清理乾淨,然後又整理積攢了幾年的檔案。為了得到這份工作我非常賣力,每天早出晚歸,不敢出一絲差錯,整整幹了一個多月,最後校方以大學聯考成績低為藉口把我攆走了。一直以為,像學校這麼好的事業單位招聘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等欺騙行為,真沒想到也這麼做!”  據瞭解,除了名為招聘、實為內定的現象外,還有一些單位藉著招聘名義,實際上是在騙取免費的勞動力。像所謂的調適員、助理、文祕等工作,其實幹的.卻是雜務重工的活兒,沒有任何專業技術可言。  職場陷阱遭曝光  發社保補助 逃社保責任  還有一種隱蔽性較強的勞動違法行為,就是通過在勞動合同中設定所謂的“員工自行繳納社會保險”、“因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員工自行解決”等條款,來規避法律。一些企業為逃避繳費或少繳費,強迫員工簽訂自行繳納社會保險的同意書,還在工資構成中加上“社保補助”一項。一旦發生爭議,就主張單位已經按月支付給勞動者自行繳納社保的補助,不應再賠償損失。法官說法:這種辯解聽似有理,實際上補助遠遠不能彌補員工的損失。員工自己繳納社保,就是按自由職業者對待,將來享受的社保待遇就低,單位的這種做法無形中減輕了自己的經濟負擔,卻損害了員工的權益。法官同時提醒勞動者,千萬不要貪圖眼前利益,接受單位支付的現金形式的社會保險補助,使自己將來享有的養老保險待遇被減少。兩個子公司 輪流籤合同  某地產集團建立了滑雪俱樂部、戶外公司兩家單位。柳某從2006年入職滑雪俱樂部,幾年來卻輪番和滑雪俱樂部、戶外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糾紛後,滑雪俱樂部只承認和柳某有最後1年的勞動合同,而柳某則指出,滑雪俱樂部與戶外公司是一家單位,只是兩塊牌子而已,勞動補償金應當從2006年入職開始計算。一中院審理後,通過多種證據,確認柳某與滑雪俱樂部一直存在連續的勞動關係。  法官說法:目前有的企業用“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方式規避法律規定,讓下屬公司輪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幾家公司相互借調勞動者等。表面上看,員工每年都受到勞動合同保障,實際上員工的多項權利被嚴重侵害。一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被破壞,員工無法證明其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或連續兩次訂立勞動合同;二是解除合同後的經濟補償金計算年限被人為縮短,輪流籤合同的方式導致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只能以最後一份勞動合同的存續期間為標準。  發工資避稅 離職吃大虧  華某在和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後,向法庭提交工資發放明細表及錄音,用以證明其月工資標準為1萬元。但是,單位卻指出,根據該工資發放明細表,華某的月工資僅為4000元。法院經審理查明,華某同時領取案外人張某、馮某名下工資6000元,其實際月工資為1萬元。法官說法:目前普遍存在的狀況是,單位將工資結構設定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在計算加班費及繳存社會保險時只按照基本工資計算繳納,實質上降低了應當支付的加班費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更為嚴重的是,有些單位以避稅為目的,將工資發放至其親屬或其他多人銀行卡賬號下。當發生勞動爭議時,員工很難證明自己工資的實際數額,因而在經濟補償金計算、雙倍工資計算、加班費計算、各類社會保險的繳存基數計算上都處於舉證劣勢,面臨較大經濟損失。沒經過清算 企業關了張  還有一些小企業,在和員工發生勞動爭議後,就向工商部門申請登出。等員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才發現企業已經登出了,案款無法得到執行,勝訴判決變為一紙空文。  法官說法:對此種行為,考慮到對勞動者合法權利的保護,並不會簡單以企業登出為由裁定駁回員工訴訟請求,而要根據實際情形以主管部門、開辦單位、清算組為當事人,找到責任的實際承擔者。同時,法官建議工商部門審慎審查企業登出登記提交的工資清償完結的證明,有效避免勞動者討薪無門的情形出現。  職場陷阱重重  招聘陷阱  比較低階的有“招工陷阱”。現在許多企業的招聘都是外包的,於是幾個人成立一家人才中介公司,號稱服務於甲方。當甲方有職位開放的時候,人才中介公司就把這個職位長期掛在招聘網站上。每天自然有人通過Email投遞簡歷。  拿到簡歷後,一個電話把求職者叫過來,對他們說,“我們是獵頭,能幫助你找工作,請先和我們簽署一份人才中介服務合同,並付若干資料登記費,我們今後將不斷地向你提供面試的機會。若幫助你應聘成功,請將第一個月工資的60%給我們。”絕大多數急於找工作的人都會答應的,乖乖地掏錢。  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手頭上沒有這麼多開放的職位,於是當求職者交完資料登記費後,他們就故作樣子打幾個電話,然後說,對不起,你來得不巧,這個職位昨天被其他公司推薦的人應聘成功,不過不要緊,我們會繼續向你推薦其他職位這些人才中介公司可能還有許多戰略伙伴,他們會讓合作伙伴安排他們去面試。之後,這些“用工單位”便以種種理由稱面試者不合格,不能錄用。入職陷阱  有的公司在員工入職後會以試工試用的方式來降低用人成本。試用期工資設定極低,“錄用”後待遇誘人,不過他們絕不會正式錄用,不是在試用期內找個理由開除,就是試用期滿解聘,讓求職者有苦說不出。其次,勞動合同上也可能存在陷阱。比如在合同上模糊崗位名稱一律寫“管理”崗位,那麼管1000人也是管理崗位,廁所保潔管理員也是管理崗位在勞動合同上挖的陷阱其實為其今後效益下滑時的減薪埋下伏筆。  成長陷阱  不想做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兵,可每個老闆都頭疼太想做將軍的士兵,於是就有了成長的陷阱。成長的陷阱一方面會來自“辦公室裡的老人”,辦公室的老人會表面和你友好,卻在暗地裡打你小報告。因為新人給了老人壓力,老人將竭盡所能,在老闆面前體現出自己的價值。等新人犯了錯誤,或者被逼離開,老人們會說,看,還是我對公司忠心耿耿!這種情況似乎在國企比較多。在外企,許多不能晉升到經理層的老人被解僱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講,他們或許更急不可待地要在領導面前表現出自己的價值。  成長陷阱的另一個來源則是“上司”,上司的用人原則是永遠要利己的,因此下屬的能力絕不是他首先考慮的因素。但不幸的是有些新人鋒芒太露,讓老闆感到威脅,這樣老闆會竭盡所能壓制他,不給他出頭的機會。甚至直接把他打入角落,因為這個人“給他點陽光就燦爛”。  有些時候,老闆對有些事情自己也沒把握,他會讓新人直接處理,這時候就有陷阱了。做得好就是老闆的功勞,做得不好,就是新人的罪過。新人們要明白,職場上沒有絕對的公正可言,許多事情不需要整個明白,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一定要擔待下來,這樣將來還有翻身的機會;否則的話,就會“死”得很難看。有時候新人甚至可以化被動為主動,犯錯後主動承認,而且要讓全公司都知道。這樣老闆就覺得這個人是個能用之材,反而會出面保他下來。總結一下,與老闆有關的職場陷阱有:“爭做出頭鳥,讓老闆不爽”“讓上司靠邊站,直接越級彙報”。

招聘陷阱多新人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