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查三代”是權利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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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及學歷要求:正規全日制‘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要求本科‘985工程’高校畢業”……時下,正值大學畢業生應聘的高峰期,筆者在採訪中發現,類似的招聘啟事屢見不鮮,給眾多非“211”“985”高校的畢業生們當頭一棒。一名研究生抱怨說:“本科畢業的時候,理想的崗位都需要研究生學歷,現在,我研究生畢業了,他們又要求我第一學歷必須是211高校畢業。否則,連簡歷都不收,這簡直是赤裸裸的歧視。”

學歷“查三代”是權利歧視

近年來,從追逐高學歷到院校歧視、發展到現在的第一學歷歧視,這些“就業歧視”可謂愈演愈烈。民意中國網和網易新聞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57.5%的人感覺目前招聘中存在學歷“查三代”(查博士、碩士、本科畢業學校)現象。

據教育部統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不含獨立學院)就有2101所,其中,獨立設定民辦普通高等學校386所。而211高校全國只有112所,985高校更是隻有39所。依據院校排名,將大學生分為三六九等,一經入學,就決定了出身,貼上了標籤。一些用人單位由於沒有能力或懶得測試求職者的綜合素質,用 “非211不要”當做人才鑑定的法寶,是極其簡單粗暴的行為。

讓所有具有實際水平和能力的求職者都有機會角逐一些相關的職業和職位,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平等權利,這種權利不容隨意剝奪。學歷歧視不僅影響社會對於人才的評價,不利於人力資源的合理運用,更挫傷了人的奮鬥精神,損害公民平等就業和參與社會事務的'權利。

這種歧視所隱含的,是人才的“高消費”。取消限制,才能廣開“才”路。學歷崇拜不僅將擋住畢業生向上流動,也擋住了用人單位吸引人才的通道。這種以學歷甚至第一學歷為擇人標準的等級論,一旦演變成為社會潛規則的時候,就會顛覆人才觀念。

為保護就業者公平競爭的權益,消除學歷歧視應儘快寫進法律中去。當然,要想徹底根除學歷歧視的思想,還應提高人們“不拘一格用人才”的意識,維護公平的人才競爭秩序,政府部門及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更應該起到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