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會計監督職能的思考

才智咖 人氣:1.13W

會計要真正地發揮監督作用,必須依靠單位制度、會計人員、政府監督、審計監督等多管齊下,前面提出的措施難免有些狹隘,但是隻要有萬分之一的可能能夠加強會計監督,能夠保證法律法規的尊嚴,能夠使市場環境和經濟活動有所改觀,能夠維護其和諧、穩定、有序、高效地持續發展,那麼我們就應該毫不猶豫地為之奮鬥。

對於會計監督職能的思考

一、會計監督的法制化和現狀簡述

隨著市場經濟的改革深化和各類經濟活動活躍,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應運而生。特別是自2000年7月1日起新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明確界定了會計監督的範圍和種類,詳細規定了會計監督的核心內容。監督是會計的重要基本職能之一。特別是在經濟領域中會計資訊失真、造假等現象已是不可否認的現象。這種會計監督的不到位以及功能弱化,嚴重限制了經濟活動的有序、健康進行,破壞了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性。會計監督是在複雜的經濟環境和激烈的競爭中能夠鞭策、引領經濟活動合法開展、提升企業的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是會計材料真實、完整、提高企業決策準確性、有效性的重要保證,是提高生產質量、提升服務信用、維護市場秩序的關鍵手段。因此,我國會計監督存在的不足是一個亟待思考和反思的問題,而探討克服這些不足和加強會計監督的對策是一項重要而關鍵的工程。

二、我國會計監督體系在履行監督職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會計監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設有待加強。我國的會計監督相關法律、規範性檔案等有一定的侷限性,因為配套的管理細則和說明都沒能跟上,“新制度,老方法”現象屢見不鮮;另外,法律法規等有著一定的限制,不可能面面俱到,加之現行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弊端以及企業“內部控制人”等原因,使得他們的監督權弱化。比如現行的《會計法》,就忽視了所有者和債權人的監督;再者,會計工作的不夠完善使得相關法律約束力弱化。有法不依、有法不從的現象突出,比如會計造假、會計失真,各經營、會計工作者明知道法律禁止,但還是發生越權違法行為。在2008年審計署對1290家國有控股公司開展了審計,結果發現,接近70%的企業會計報表存在非常嚴重的失真、造假行為,違法行為牽涉的金額超過1000多億元。2.部分企業高管著眼於短期利益而不重視會計工作。首先,會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企業,一切以企業的利益為首,所以單位、企業的高層管理者總是從企業利益的角度出發並始終圍繞這個核心來決定會計人員的任用、選拔、上位等,會計人員要執行會計監督職能就不會那麼順利和有保障。唯命是從,聽命於某些高管而偏離正軌;再者,單位、企業高層管理員對會計的認識不夠,對會計監督的性質和作用不深刻,對企業的定位不準確,只看重眼前而不注重企業的長足發展,作為企業的重要經營者,不但缺乏監督意識,而且越權下發指令,以對“企業發展”的理由,卻不乏存在為己、小團體牟私、粉飾、誇大業績等;同時,企業的內部稽核制度缺乏執行力,對於上述的會計造假、失真情況,沒有人檢舉、約束,有些會計崗位設定不合理,一人多崗、職責不明確現象不乏企業存在。種種原因導致企業對外的會計公開資訊存在很多的水分,國有、財政收入流失慘重。3.會計工作者專業素養缺失,對會計監督職能認識不深。企業的會計資訊基本上都是依賴於會計工作者進行整理加工而成,因此會計工作者的專業操守是否堅定在發揮會計監督職能時遠遠要大於會計專業技能。當前,我國會計市場已經非常成熟、穩定和飽滿,不乏會計工作者。但是據調查發現,我國的會計整體水平並不高,會計結構也不均勻,無證上崗現象時有發生。此外,在我國的一些縣級以上的大企業、單位中,會計人員有過半是中專以下學歷,本科和研究生所佔比例甚少。會計工作的常態化、程式化,讓很多的會計工作者誤以為會計就是簡單、反覆地記賬、算賬、報賬,而對於自身的要求不高,不能自主學習風險管理、預算等會計工作,使得整體的會計水平普遍停滯不前。部分會計從業者在工作過程中不能做到恪守盡職,不能工作地執行會計監督職能,當然,這裡面的原因主觀、客觀都存在,比如會計工作者為自己的私利,貪贓枉法,也有是來自於上級的壓制和指令,但筆者覺得主觀原因應該負主要責任。作為一個會計人員,必須懂法、用法,必須用足夠的專業技能在強權下不妥協,以正當渠道維護自己的權利、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等。

三、強化會計監督職能的措施

1.完善會計監督的制度和法律,提高執法力度。隨著我國法制社會的發展和成熟,會計監督體系也不斷地完善。各類法律、規範性檔案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政府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企業會計制度》、《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等等,對經濟活動的內容和範圍不斷擴大和完善,但是為了提高這些法律的效力,筆者認為必須應該至少完善兩點:其一,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特別是對與一些灰色地帶,地方、企業能夠自主把握的度是怎樣,都要有明確的`指示,避免有不法之徒“鑽空子”,玩“擦邊球”;其二,必須正式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讓法律成為企業經濟活動的最高準則。任何單位、我企業、個人不得以任何不合法理由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這類不法分子,必須嚴格追究責任,給以法律懲罰。2.完善會計內部監督機制,保證會計工作對應的獨立性。首先,作為企業的財會領導人,企業必須要嚴格“掃盲”,對於不懂會計的人絕不能擔當主管一個企業的命脈,其一是為企業的長足發展考慮,其二是避免這樣的“財盲”作為“一把手”干擾會計工作,根據自己的意願亂指揮瞎指令,擾亂公正、公平交易等,而發生問題之後,避免以“不懂會計”為由推諉自己的重責;其次,為了保證會計工作對應的獨立性,在實踐中,務必要堅守不相容職務不得兼職,禁止重要崗位一人多崗,對於《會計法》規定的崗位也必須嚴格設定和安排職工,對於參與經濟活動的重要參與者,企業要形成一種崗職相互牽制、約束的態勢,包括個人和個人之間,個人與部門之間,部門和部門之間等,發揮內部監督的作用;同時,對於所有的經濟活動,無論大小,都要按章辦事,切記財務無小事,防患於未然,儘量降低人為原因擾亂會計質量。3.建立有勝任會計工作能力的會計隊伍,提高會計監督質量。會計隊伍的建設,可以從以下幾點去努力:其一,提高整體會計隊伍質量,必須提高會計從業的門檻,持證入職是基礎,同時,企業在聘用會計人員時,必須首先調查和評估任用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思想品德以及法律知識,懂會計、懂法、有道德的隊伍才是合格的會計隊伍。其二,對企業的會計隊伍要有系統的培訓體系,注重會計人員的知識更新和培養他們對新問題的敏感性和判斷力,提高他們的風險意識;其三,企業本身應該組織或者聘請第三方制定一套有針對性的會計人員業績考核方案,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鼓勵員工之間的相互監督、檢舉,提高會計人員的會計監督效能。4.加快成本、核算會計向管理會計轉型的步伐,拓展會計監督職能。會計的作用往往是通過記錄、核算經濟活動的資金運動才反映出來,所以傳統會計都非常注重會計核算人員來專業地進行記賬、算賬,成本會計就是一種重要的方法論。但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和日新月異,對人才的要求更高更苛刻,頭腦風暴一度展開,擁有管理型的思維和思想躋身為嶄露頭角的資本。對於會計人員也是,特別是財會的主管和主要負責人,擁有一技之長並不能完全地適應經濟環境翻天覆地的變化,必須要有敏銳的市場感知、機智靈活的應變能力、擁有領導、管理人才的伯樂精神和資本等。因此,企業不能僅僅侷限於成本、核算會計,必須建立管理會計體系,加快管理會計轉型的步伐,拓展會計監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