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警惕十大求職陷阱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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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中會有一些陷阱,我們在求職的時候要注意咯,本站小編整理盤點了相關的內容,快來閱讀看看吧。

大學生警惕十大求職陷阱2016

警方提醒大學生警惕十大“求職陷阱

我們將這些陷阱歸納為以下十類:

一是名曰培訓,實為騙錢。比如一些招聘單位條件誘人,不收任何抵押金、帶薪培訓等等,但一旦上崗後卻要求求職者購買本公司產品,提出"象徵性"地收取費用。

對此,警方提醒大學生,一旦招聘人員數量極大,入職過程也極為簡單,就要提高警惕。因為這樣的招聘主要目的很可能是騙取學生的錢財。

二是先洗腦,再騙錢。某保險公司招聘,考試後一名男子站在十幾名求職者面前開始演講。一番煽動性的演講加培訓後,各位求職者基本已被洗腦,心甘情願地交出集資款。

警方提醒大學生,如果你所接受的培訓內容跟從業技巧毫不相干,全都是企業的大好形勢,那麼你就該想想退出了。

三是跨省招工行騙,再行"打劫"。一些大學生通過網路或其他形式在外地發現適合自己的工作,與對方聯絡後,前往企業所在地面試。結果前來接站的人常常會以借用電話或其他事由騙取求職者財物,更有甚者將求職者帶到偏僻的地方直接行搶。

警方提醒大學生,按照勞動法規,跨省招生必須出具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勞動力市場主管部門的證明。異地求職時,求職者首先應該確認用人單位的真實性,並儘量避免一個人前往。

四是先交押金,後被開除。在第一個月工作結束後,企業只付給求職者工資的一半,並稱另一半為抵押金,說離職的時候退還。此後就以沒完成工作量或其他藉口將求職者開除,並扣下抵押金。

警方提醒,求職者在正式上崗前就應該和用人單位談好條件,拒絕押工資作為抵押金的非法行為。

五是給一份錢,幹多份活。一些私人企業在招聘時打出一份職務,上崗工作時一個人要幹幾份活,而工資只開一份。比如某雜誌社在招聘時寫著文字總監,用人時文字總監既要採訪寫稿,又要編輯版面,既要拉廣告業務,又要送雜誌搞發行,卻只有一份工資。

警方提醒,求職者與用人單位是平等的,在面試時應與用人單位談好自己的工作範圍。對於工作範圍外的內容,應堅決予以拒絕。

六是籤合同,捆住腿。用人單位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了不少日後可能發生爭議情況的處理辦法,這些處理辦法對於求職者的權利沒有保護,卻在懲罰員工方面規定嚴格。

警方提醒大學生,簽訂合同時,千萬不要抱著大事已成的迫切心理,應注意看合同裡的條款是否公正客觀。一旦發現不合理的約定一定要在簽字以前提出。

七是名義招聘,實則誘人犯罪。如果招聘者誇誇其談,反覆強調招聘職位輕鬆、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傳銷、色情及其他非法機構。

警方提醒大學生,對這種騙術,只要動腦稍加思考,尤其是與我國現行法律和社會道德體系相違背的"高薪職位",就應有所懷疑。大學生應聘時,如果被騙子威脅恐嚇,要想辦法脫身,然後撥打110報警。

八是"境外就業",實則被奴役。部分人力資源公司、商務諮詢公司等中介機構釋出"境外"招聘資訊,求職者應向勞動保障部門求證這些招聘資訊的真實性。

警方提醒,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機構利用"境外就業"的美麗謊言矇蔽雙眼,應聘時應格外留心,要確定資訊釋出機構是否具有"境外就業中介經營"的相關資質,簽訂勞務合同時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九是招聘勞務工,"合同制"作門面。在釋出招聘資訊時註明工作性質為合同制,不少求職者由此感到合同制較為正規,單位能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欣然前往應聘。但在面試時卻被單位告知該崗位只招勞務工(即協保人員等不需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人員)。由此造成了求職者徒勞往返應聘。

警方提醒大學生,在應聘過程中要和單位就某些關鍵事宜(諸如工作性質、薪資、相關福利待遇等)一一核實,並在簽訂合同時要求單位一一列明。對於單位在招聘資訊中出現不誠信行為的,可撥打勞動保障服務熱線12333進行舉報。

十是借招聘之名儲備人才。目前有不少企業單位或人才資訊公司,短時間內在網上釋出招聘資訊近千條,均為中介資訊,並在每條資訊的崗位描述中留下郵箱和公司的網址,要求求職者將個人簡歷直接傳送公司郵箱或登入公司網站應聘。

警方提醒,這些有問題的招聘資訊往往學歷要求低,但報酬高,與市場規律不符,但很具有誘惑力。大學生可權當一次鍛鍊和競爭,切不可對結果抱太大希望。

附:負面情緒會讓人陷入思維陷阱

幾乎每週總能讀到有人因過分激動失去理智而鑄成大錯的新聞,比如激情犯罪,有的犯錯看起來還毫無技術含量。為什麼面對同樣的問題,有的人頓時失去理智不顧一切,有的人則會正確應對呢?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阿倫·馬丁·克蘭認為,上述現象的'根本原因原本不在於智商高低,而是因為人們做一件事情的動機品格往往決定了這件事情的結果。為此,克蘭提出了正向思維訓練的三個層面:如何去進行思考,如何停止對某一特定事件的思考,以及如何將原先的思想替換為另外一種思想。

越是感情衝動之時,越會覺得自己千真萬確

在《避開思維陷阱》(中文版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一書中,克蘭把那些影響人們判斷的思想統稱為“不和諧的思想”。那些錯誤思想雖然並非存有道德層面的“先天的惡”,但往往會“激發”人們的思維奔向錯誤的方向。克蘭認為這些不和諧的思想包括很多負面情緒,比如憤怒、仇恨、貪婪、好色、羨慕、嫉妒,還有悲傷、悔恨與失意、恐懼、疑惑、不確定以及缺乏責任感、不安、焦慮與絕望,甚至還包括自我譴責、自我意識、自我貶低、羞恥與懊悔等。

俗話說,說事容易做事難。說放下“不和諧的思想”容易,但真正做到太難。越是感情衝動之時,我們越會覺得自己千真萬確,找不到第二種可以替代的選擇。比如說,儘管有時我們陷入憤怒或者嫉妒泥潭,但內心並不願意承認這些事實,哪怕是被別人指出來。所以,在放下“不和諧的思想”方面,最有用的方式是學會“放下”。

正確選擇永遠應優於利益最大化

克蘭提供了三種解決方案,表面看,物件都是主觀個體,實際上真正突出的是思考的客觀化。現實中,我們在思考一些問題時,常常被利益最大化矇蔽了雙眼,忘記了什麼才是最適合自己的。對於每一個個體而言,正確選擇永遠應優於利益最大化。

其實,克蘭這裡說的避免“不和諧的思想”所造成的思維陷阱,在我們的日常“俚語”中並非一片空白。我們常說遇事要冷靜、換位思考、三思而後行,而關鍵在於,我們如何準確拿捏情感與冷靜的時機還有分寸———別指望輕鬆拿到鑰匙一勞永逸,否則人生就會變成鐵板一塊,了無生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