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交規鼓勵公眾參與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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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於3月25日起施行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積極鼓勵社會公眾參與交通管理。條例第63條明確規定:社會公眾發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社會公眾提供的視聽資料等證據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後,可以對違法車輛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對駕駛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上海:新交規鼓勵公眾參與交通管理

上海:新交規鼓勵公眾參與交通管理

“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是一項長期工作”

調研期間,韓正在黃浦和靜安分別召開座談會,與一線公安民警、交通文明志願者、平安志願者代表面對面交流,傾聽他們對於進一步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的建議。黃浦交警三中隊隊長王健、瑞金二路派出所巡邏隊副隊長王磊說,現在越來越多的市民認同和配合交通整治,但仍有一些市民存有僥倖心理,特別是針對非機動車輛、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還缺乏有效的處罰手段,希望從法律源頭加以明確和強化。靜安交警支隊五中隊民警唐立巨集說,現在秩序比原來好很多,民警執法遇到不講理的,周圍輿論都會支援民警,加大力度“立規矩”十分重要。文明交通志願者孔曉峰、社群平安志願者盛新華說,這次大整治,真正是把動員做到每家每戶,公安是主力軍,我們要做好助力軍,希望全社會人人蔘與,營造更好輿論氛圍。

“雖然違反交通法規的只是少數人,但損害的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平正義,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的'意義十分重大。”韓正說,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是一項長期工作,只要堅持下去,交通違法現象一定會越來越少,大都市的城市文明程度會越來越高,市民的法治意識會越來越強。這項常態長效工作面大量廣,關鍵是要有一部可執行的法律,《上海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修訂勢在必行。

四方面做法值得長期堅持

在市公安局,韓正聽取了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白少康關於全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工作推進情況的彙報。韓正向工作在一線的廣大公安幹警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謝。他說,一個月以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初顯成效,市委、市政府對於公安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有四方面做法值得長期堅持下去。

一是公安部門聚焦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整治,指導思想明確、工作方法科學,引發了社會的強烈共鳴,獲得了市民的廣泛支援。

二是公安隊伍不迴避問題和矛盾,敢於擔當,敢於直面尖銳的問題,哪裡群眾反映的問題集中尖銳,就集中力量整治哪裡。對於學校、醫院、機場等重點區域,採取整治和疏導相結合,既嚴格執法又滿足群眾的實際需求,各方共管共治,重點工作一項一項抓落實。

三是一切工作聚焦現場,堅持體制機制創新,全警種綜合執法,充分發揮公安各支隊伍的作用,在實踐中磨鍊了隊伍、增強了戰鬥力,為全面深化公安體制改革積累了經驗。

四是形成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全市媒體新聞宣傳有力有序,通過加大正面引導和違法案例曝光力度,在全社會推動形成尊法守法的共識。

“要加快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市民共同尊法守法,是城市文明的充分體現,是市民文明素質的充分體現,是上海軟實力和城市綜合競爭力的充分體現。”韓正強調,要進一步形成全市合力,堅定不移加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各項工作,保持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工作方法,直至尊法守法成為廣大市民的自覺行動。

要特別關心工作在一線的公安幹警,通過體制機制保障,努力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輿論氛圍。要不斷加強完善資訊化技術手段,大膽使用成熟技術,及時複製推廣,使之成為執法的依據,更好地提升執法效率。

要加快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更好地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提供強大的法律依據。修訂地方法規的過程,就是社會參與、社會動員、統一認識的過程,要開門修法、廣泛徵求意見,修訂之後要大力宣傳、人人皆知,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守法的氛圍。

全市各新聞媒體要繼續跟蹤報道,為全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交通出行事關每一個人,全社會要共同參與,各區縣、各部門都要從自身職能職責出發,最大程度支援公安部門的整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