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應知道的跳槽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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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繁跳槽的三大危害

職場人應知道的跳槽利害關係

一,被劃入HR的誠信“黑名單”

公司在招聘時都很注重人才的誠信記錄,沒有什麼公司會喜歡那些缺乏忠誠度的員工。所有公司都很防備,萬一員工在接觸和掌握了企業的核心機密之後,卻利用這些知識離職自立門戶或加入競爭對手陣營,成為原企業的直接競爭對手怎麼辦?因此,企業決不會喜歡那些跳槽成性的員工,因為他們很可能背叛公公司。那些由於跳槽慣性而在行業中“臭名遠揚”的人,很可能被記入HR的“黑名單”,即使很有才華也可能不再受歡迎。

二,職業含金量縮水

如果一個人頻繁跳槽的話,那麼他的職業含金量就可能會縮水。因為他一定不可能在一個職位上做很長一段時間,因此也不可能積累經驗。只有在某個職位上經歷一段時間,才能夠讓你有足夠的經驗,深入瞭解某個行業和職業,職業含金量才能上升,並在行業中培育起好的口碑。顯而易見,一個跳槽成性的人職業含金量只會縮水。

三,成就感降低,危機感增加

一個人如果總是想跳槽,無法安下心來好好工作,業績一定好不到哪兒去,因此也就不會有什麼成就感了。也許有人會認為工作之是為了養活自己,有沒有成就感無所謂,其實不然,人對工作的滿意度除了物質上,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如果你在一個行業中做出一番事業,對自我的認可度就會提高。頻繁跳槽的人除了職業成就感不強,更會伴隨強烈的`危機感,接下來又被這種危機感所影響,使自己對跳槽所來的崗位沒有信心,然後又進行新的跳槽,就彷彿得了強迫症,陷入了惡性迴圈。

三種人越跳越糟 兩種人越跳越高

第一種 盲目“奔著高薪跳”。

許多人一聽到比自己目前崗位薪酬高很多的崗位,就開始心動,而不管自己能不能勝任,是不是有助於自己今後生涯的發展。其實,若是新的崗位開出的薪水比你目前的薪水高出2到3倍,這時的跳槽風險是很高的。若對方開出的薪水很高,說明企業對這個崗位的職責要求也很高,跳槽者一定要慎重,權衡自己過去之後能不能勝任。

第二種 盲目“奔著高職跳”

職位晉升,是許多職場人的跳槽心願。然而,高職位背後往往有很多問題,有的公司的招聘職位對外介紹得很高,比如總監、副總經理等等。然而實際崗位職責還不如其它公司部門經理的職責範圍廣;有的則是為了解決內部難以解決的矛盾,比如裁員等問題,而聘請外面的“空降兵”來扮演“黑臉”;還有的崗位實際上是“寡頭職位”,在公司裡已處於邊緣崗位或將被分離的業務。若是出現上面幾種情況,高職位背後的一切都是空的,因為對個人成長而言,並沒有任何幫助。

第三種 盲目“奔著名企跳”

公司並不是越大越好,越知名越有挑戰。許多大的跨國公司或是500強企業,名聲在外,但在中國的業務發展並不是很順利,在中國的效益並不好,未來幾年肯定會進行戰略上的調整,有些業務可能面臨被“砍掉”的境遇,若不小心跳進這樣的“機會”,一兩年就將面臨裁員的風險,對跳槽者而言就不是發展機會。

成熟的職場人,跳槽時首先要清楚自己的發展方向,根據走專業和管理兩種不同的發展路線,選擇不同的職場機會。

走專業道路的跳槽者,往往看重兩點,一是看企業的專業技術是否位居行業前沿。看這個企業是否是一個注重專業的公司,是否是一個技術人才集聚的地方,他們所研發的產品,是不是引領整個行業發展的前沿。

8個跳槽細節,你不能不知道

一、不要讓現在工作的公司知道你想跳槽:公司知道你想跳槽,對你會有所提防,一般不會再委以重任,晉升加薪的機會自然也就沒有了。

二、不要辭職找工作:找工作中的很多因素都不是自己能控制的,沒有人可以確保自己一定能在某個期限內找到合適的工作。辭職後長時間找不到工作,會影響心情,打擊自信,說不定就隨便接受一個還不如原來的工作。

三、找工作期間儘量不要影響現有的工作:不要新的工作沒找到,又丟了舊的工作。

四、在沒有拿到新單位書面的錄用通知之前,不要辭職:世事難料,口頭的承諾不保險,白紙黑字的東西比較可靠。

五、在遞交辭職信之前處理好所有的物品、檔案與信件:有些公司,你交了辭職信後,就會禁止你再使用公司的電腦和檔案。

六、一定要通過電子郵件或寄掛號信的方式遞交書面辭職信:萬一離職發生糾紛,有據可查。

七、商談離職日期、賠款等問題時,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只要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報告,無論公司同意與否,你都可以離職;現在很多公司與員工簽署了行業禁止協議,實際上這個合同要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必須支付給你鉅額費用。換句話說,如果公司不付給你“損失費”,他們就肯定沒有權利禁止你去同行業的公司。

八、遞交辭職信後,做好並順利交接現有的工作:這是任何一個職場人士基本的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