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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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HR和用人部門在人才選擇上出現不同意見時,究竟聽誰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招聘,誰說了算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幫到各位讀者,更多內容請瀏覽(本站)。

招聘,誰說了算

這段時間屬於招聘旺季,不少HR都碰到了這樣的情況:面試通過的人才推薦給用人部門卻遭否決,而在面試中淘汰的反而被用人部門找回並錄用……當HR和用人部門在人才選擇上出現不同意見時,究竟聽誰的?

畢竟面試是人力配置的前端環節,這一環沒有處理好,後續的人才“安置”問題也就無從談起了。

李娜要瘋了。最近,她一直在忙著幫業務部門招一名專案主管,已經面試了21個人。李娜覺得其中3個候選人可以達到錄用條件,但業務部門的老大就是覺得不行,讓她繼續招。這不,她正坐在那裡垂頭喪氣地檢視各種簡歷,希望能趕緊搞定這事。

跟李娜境遇差不多的王雪也鬱悶至極。王雪面試覺得還不錯的人,業務部門說不行。最讓人惱火的是,她否決的人,業務部門又從簡歷中找回來,通知安排面試,並且有的還被錄用了。王雪怒了,索性專門約人,然後簡單聊幾句,就交給業務部門面試,可是業務部門又來投訴說來的人都太差了,人力資源部門根本沒有篩選……

怎麼辦?

HR1

這體現出招聘需求分析的重要性。在實際招聘工作中,招聘需求一般有四種情況:

1、因業務發展,需要增設崗位,招聘人員

2、因崗位空缺,需招聘人員補充

3、因現有人員工作態度問題或技術能力不足,需要招聘新鮮血液進行刺激

4、因複雜人際關係,產生的招聘需求(公司內耗)

前兩種情況,可以認定為正常招聘需求,可正常開展招聘工作。第三種情況,有時其他部門確實想招聘新人對老員工進行刺激,或想慢慢替換掉老員工;有時這些部門只是想通過招聘資訊的釋出,刺激現有員工改變工作態度、改進工作能力,如果現有員工有改變,此次招聘就可以取消。第四種情況,是最複雜的。因部門間或領導間的人際關係爭鬥,有時會產生假辭職、假招聘的狀況。因各種需要通融的後門,也會產生類似案例中的尷尬局面。遇到以上的情況,就需要HR不僅要有火眼金睛,還要有上層的訊息渠道,不然累死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權利爭鬥的工具。

HR2

面試了21人,王雪覺得有3個合適的,推薦給業務部門的比例近15%,王雪別崩潰,其實這個比例不算低了。這裡有兩種解決辦法,看是否有借鑑意義:

1、按照業務部門的要求,繼續招

選擇這個處理方式的前提是:業務部門的要求是合理的,並且該部門主管很清楚崗位需求,問題出現王雪身上,沒有提前跟業務部門主管溝通好,還是以之前的用人標準在招人。

 王雪此時可以這樣做:

1)和業務部門主管進一步溝通,瞭解他們的崗位要求是否有變化,假設業務部門主管對這個崗位的素質要求有三項:技術能力、溝通能力、組織能力,每項能力的滿分是10分,要求候選人必須每項都達到6分才可以考慮錄用。那麼王雪需要了解每一項素質的具體衡量標準。衡量標準一定要溝通清楚。

2)和業務部門主管一起參與後續的面試,看他們是如何考察應聘者的,在面試後也要及時瞭解他們對應聘者的表現是怎麼打分的,和自己的看法是否不一致,問題出在哪裡。

3)瞭解業務部門主管的特殊用人需求,由於某些不能說的原因,業務部門主管可能不會給王雪說自己為什麼不要這個人,王雪要通過和在崗人員及業務部門主管的上級領導,側面去了解其在用人方面有哪些偏好和特殊需求。

4)繼續擴大招聘渠道,儘快把人招到,用結果說話。

2、說服業務部門主管聽自己的,錄用現在的候選人

選擇這個處理方式的前提是:王雪非常清楚業務部門主管的用人需求,推薦的候選人也是合適的,只是業務部門主管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人,或者沒有標準,完全憑主觀感覺。

王雪可以這樣做:

1)把之前自己覺得合適的3個候選人簡歷擺出來,說明自己為什麼覺得他們合適,是根據哪些崗位要求和麵試考評得出來的,打消業務部門主管的疑慮,說服其接受。

2)把之前自己篩選掉沒有給業務部門主管過目的人的條件擺出來,說明按照公司現有的薪資標準和條件等,現在市場上合適的人非常難找,或者是即使找到,也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可能會影響工作,希望業務部門主管考慮先挑選一兩個人用用看,磨合磨合,是否可以適當降低要求。

3)和業務部門主管商量,讓其上級領導再作把關,看看人是否合適。

4)繼續招,如果後面的人明顯比現在的人條件差,到時再找時機說服業務部門主管接受現在已經有的候選人。

最後不排除這樣一個可能,就是業務部門其實不缺人,這次做招聘有內情:例如,為了約競爭對手的員工瞭解情況;為了打探行業機密,等等。這些內情可能業務部門主管不會給HR部門說。如果是這個原因,那招聘繼續做,目的達到後就可以收工了。

HR3

首先我要說的是,沒有最好的辦法,只有最合適的辦法!

每個公司都存在一種潛規則,這種潛規則就是處理事情的方式,這與老闆的理念、公司的風氣有關。

1、用人部門說了算,如何解決?

這應該是最普遍的現象,HR部門只有建議權,如果用人部門看不上,還是得繼續招人!

A.、先收簡歷,把簡歷給用人部門看後,再通知面試

B.、拉上用人部門主管直接到現場去參與招聘,讓他自己挑

C、讓複試的人寫好複試測評表,將淘汰面試者的原因備註清楚,把每次面試的結果做好統計,按淘汰原因分類,拿資料說話,最後自然就知道他們喜歡招聘什麼樣的人了。就算不知道,至少鬧到領導那裡去,你也有鬧的資本。

2、HR部門說了算

這個就沒得話說了,老闆都站在你這邊了,再不強勢點都對不起自己。百分之百達到招聘要求的人幾乎不存在,就算在職人員,也沒幾個能百分百達到職位要求。

A.、按照崗位說明書,以及用人部門提交申請時的要求去招聘,如果面試了很多人,還沒有通過,就可以對用人部門主管施加壓力。有公司是這樣規定的:面試超過10人還未錄取的,扣用人部門主管績效。

面試評價標準不統一

如果沒有面試標準,選人憑直覺及經驗。那麼,因為面試官挑選人的水平不一樣,求職者能不能錄用基本靠運氣。比如有的面試官,今天事情多,面試就隨便提幾個問題,面試十幾分鍾甚至幾分鐘搞定。如果事情少,就對面試者進行深入詳細的面試,一談就是幾個小時。今天學了一個新方法就用來測試下求職者,明天想到一個新主意又來試一試。

HR和業務部門看人的角度不同。HR往往關注求職者是否有用,而業務部門重點關注的是求職者是否能用。

要解決面試靠緣份的問題,就需要公司有用人標準,而且HR和業務部門對標準的理解和運用要統一。對每一位求職者用的標準也要統一。HR要和用人部門商量好,結合企業的戰略,從任職資格、勝任素質等角度提煉出各崗位統一明確的面試評價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