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病醫療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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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病醫療保險範圍是怎樣的?下面為大家提供具體詳細的內容,歡迎閱讀!

1、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參保人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已享受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金額做相應扣減)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納入大病保險報銷範圍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包括:

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

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③檢查、治療專案中使用大型醫用裝置及單項費用在200元(含)以上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④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專案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中的乙類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⑤《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中的乙類藥品應當由個人先行負擔的醫療費用;

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參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規定可納入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以及符合③、④、⑤的醫療費用。

2、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範圍:

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範圍如下:

①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③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④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⑤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⑥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⑦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⑧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3、大病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大病保險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50%,超過5萬元(不含)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60%,上不封頂;大病保險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結算一次。

4、參保人需社群首診持卡就醫

大病醫保依據醫保資訊系統資料進行報銷,就醫時請參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醫,以確保就醫報銷資料完整,報銷費用準確。同時,參保居民要堅持社群首診制度,合理就醫。

在社保卡丟失補換期間,參保居民需留好就醫單據,手工報銷時,醫療費用也將通過資訊系統上傳。

如參保居民需查詢就醫報銷明細,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詢個人醫療費用報銷情況。

北京大病醫保二次報銷政策

大病保險的保障物件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居民個人繳費負擔。

城鎮居民大病險資金實行全市統籌,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當年籌資標準5%的額度劃撥;農村的大病險資金則由新農合基金按照5%劃撥。

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額費用,農村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高額費用(以下簡稱起付金額,具體金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釋出),納入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大病保險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城鄉居民發生起付金額以上、5萬元(含)以內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50%;超過5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報銷60%。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結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