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慶工傷保險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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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工傷保險新規定:不參保不發施工許可證,具體內容本站小編收集如下:

2015重慶工傷保險新規定

為維護建築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障利益,昨天,市人社局出臺了《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實施意見》,針對建築行業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等特點,明確了工傷保險的參保方式、工傷保險的保費來源和繳費費率。該《實施意見》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農民工參保 可以建設專案為單位

按照《實施意見》,針對建築行業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等特點,明確了建築施工企業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實行五險統徵;對因流動性大等原因無法隨用人單位參保的建設專案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可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承建專案所在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以建設專案為單位的工傷保險參保手續。

據瞭解,以專案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覆蓋人員包括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及勘察設計單位等專案建設各方在該施工專案的從業人員。

不參保,不發施工許可證

值得注意的是,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於專案開工前完成工傷保險參保相關工作,並取得建設專案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建設專案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凡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專案,各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以建設專案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工傷保險費不納入競標資金範圍

《實施意見》明確建設單位應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納入競標資金範圍,並在建設專案開工前將工傷保險費撥付給建設專案總承包單位,專項用於繳納職工工傷保險費。在繳費費率方面,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以專案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按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而是按建設專案工程總造價的0.1%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這種繳費方式更加符合建築業的`特點。

15日內社保部門將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參保後的工傷認定及待遇支付如何施行呢?重慶時報記者瞭解到,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此外,以建設專案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被認定為工傷的,工傷待遇與其他企業職工同等。

值得注意的是,對專案竣工時尚未完成工傷認定或勞動能力鑑定的,所在單位要繼續保證工傷醫療救治和停工留薪期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後,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加強施工現場用工管理。凡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分包單位,將建設工程(業務)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該組織或個人招用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