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市試點醫保生育保險合併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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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計劃於今年6月底前在12個試點地區啟動兩險合併工作,試點期限為1年左右。屆時將按照兩個險種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繳費費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兩項保險合併實施,不會導致參保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降低。隨著基金共濟能力的提高,還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12市試點醫保生育保險合併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12城市包括邯鄲珠海等

12個試點城市為: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瀋陽、江蘇泰州、安徽合肥、山東威海、河南鄭州、湖南嶽陽、廣東珠海、重慶市、四川內江、雲南昆明。未納入試點地區不得自行開展試點工作。

試點地區將開展兩險的統一參保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試點方案明確提出,“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推進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這位負責人說,之所以提出這一總體思路,主要是考慮兩項保險在執行操作層面具有合併實施的條件,且時機是成熟的:醫療服務專案上有共同之處,特別是在醫療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

同時,管理服務基本一致, 執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執行統一的藥品、診療專案和服務設施範圍,使用同一資訊系統平臺。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此外,地方有實踐基礎。近年來,部分地區按照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協同推進的工作思路,實行兩項險種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徵繳費用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這位負責人強調,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相比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還有保留的必要:一是生育保險具有維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益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獨特功能;二是體現僱主責任,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三是待遇上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實報實銷,同時還有生育津貼。

因此,這次合併實施試點不是簡單地將兩項保險在制度層面合併,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政策的調整,而是在管理執行層面合併實施,目的是通過整合兩項保險基金及管理資源,強化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綜合效能,降低管理執行成本。

這位負責人說,試點方案明確的試點內容概括起來就是“四統一”、“一不變”。即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資訊服務,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專家釋疑

五險一金中的“生育保險”,顧名思義就是保障女性生育的險種。有了這個保險,女性在孕期產檢、分娩過程以及產假中可享受一系列的報銷和補貼。為何要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五險”變“四險”呢?

五險變四險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此前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對此作說明時表示,兩種保險制度在醫療服務專案上有共同之處,執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制度,統一的藥品、診療專案和服務設施範圍,使用同一資訊系統平臺。將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有利於提升社會保險基金互濟能力,提高行政和經辦服務管理效能,降低執行成本。

通常情況下,女性參保人生育過程中的檢查、手術、住院以及部分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生育險範圍而被醫保覆蓋的,則要到醫保視窗報銷。但使用的,都是同一張“社保卡”。

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表示,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對參保人來說會簡化報銷過程;對社保經辦機構來說,則會降低運作成本。

“生育裡面重要的待遇就是住院待遇,和醫療保險的性質是一致的。但由於是兩個基金,在支付過程中就涉及這個醫藥費用應該是醫保支付,還是應該生育險支付?這就要算賬。存在交叉,有不明晰。合併實施就降低運作成本,減少環節,也減少一些經費支出。”褚福靈說。

合併不是取消 待遇可能會提高

截至目前,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了超過6.9億人口,而參保生育險的僅有1.8億人,不足前者的三分之一;有觀點認為,二者合併實施,所以只要參加了醫保,自然就獲得了生育險的相關保障。褚福靈解釋說,這是一種誤讀。

褚福靈說:“有人理解合併實施就是把生育險種取消,這個是不全面。合併實施,險種保留,待遇應該說還是按照原待遇執行。這就包括產假以及住院期間的醫療待遇。報銷就很簡單,無論是生育還是任何住院,都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

清華大學就業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則認為,合併後生育險參照醫保報銷標準,報銷額度還可能會增加。

有助於鼓勵生育二孩

楊燕綏說:“現在孕產醫療支付比例還比較低,跟醫療保險合併後可能會提高待遇,因為現在有的地方醫院住院費用已經報到85%、90%了,可是孕產費用很多地方還沒有到這個比例,才70%。”

“當前生育保險存在覆蓋面小、地方各行其政等問題顯然難以適應全面二孩時代的需要。兩險合併實施可以通過連線醫療保險這個大平臺來強化生育保險的.管理和服務。”楊燕綏說。

生育津貼可能將拆分發放

其實,除了生孩子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還承擔著一項重要功能,就是發放生育津貼,也就是產婦產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楊燕綏說:“生育保險跟醫療不同的是,它還有一部分發放孕產期的病假工資,從我們做的案例分析看到,發放孕產津貼佔到基金比例是超過65%的。”

此次兩險合併,“生育津貼”會不會被取消,就成了關注焦點。按照試點草案的說法,必須保證合併後生育險的作用能夠完全實現。但一直以來,生育津貼都是以現金的形式發放,而醫保基金還暫時不具備這個功能。因此專家分析,相關機構將對以往生育險的運作情況測算、並進行拆分,部分參與醫保基金的互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