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養老問題,多元社會養老體系是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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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社會養老體系是發展方向

解決養老問題,多元社會養老體系是發展方向

養老問題是所有社會現代化程序中必然會遇到的普遍問題,該問題並非一個孤立的社會問題,而是牽涉到一系列社會問題,若解決不好,必將成為制約今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

養老問題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單靠一方面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堅持多措並舉。

矛盾凸顯,養老話題引發熱議

近年來,中國老年人口基數大,增長速度快,老齡化程度正日漸加深,養老問題也日益突出。《有你才幸福》《老有所依》等熱播的家庭倫理劇真實再現了中國社會養老面臨的養老政策、精神養老、老漂現象以及老年人情感生活等現實問題,引發了公眾共鳴。人們如此關注養老問題,是因為近在眼前且無法逃避的嚴峻現實。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中國老年人口數量已達到2億,佔總人口的14.8%,獨居和空巢老人超過50%。中國人口老齡化程序快於經濟發展水平,使得社會對人口老齡化的承受能力顯得較為脆弱。“空巢老人”“留守老人”“老漂一族”“失獨老人”等這些伴隨著社會轉型、城鎮化程序和計劃生育政策凸顯出來的養老問題亟待解決。與此同時,將“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房養老”“消費養老”“放開二胎”“延遲退休”等新措頻頻觸動社會敏感神經,媒體對養老金入不敷出、公辦養老院爆滿、獨居老人猝死家中等問題的不斷報道,無一例外地持續引發熱議,足見公眾對於未來養老的恐慌與擔憂。養老問題是所有社會現代化程序中必然會遇到的普遍問題,該問題並非一個孤立的社會問題,而是牽涉到一系列社會問題的複雜問題,若解決不好,必將成為制約今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

現實羈絆,家庭養老陷入困局

目前,家庭養老是中國傳統的養老模式,體現著中國厚重的孝道文化。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這意味著,在我國家庭養老是道義和法律上的雙重規定。古人云:“百善孝為先。”讓老人們老有所依,給他們一個幸福的晚年是每個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事實上,老人們的期望並不高,就圖全家能團團圓圓,享受親情的溫暖。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加上人口的大規模流動,人口結構、家庭結構和生活方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在人口日趨老齡化、“4-2-1家庭結構”壯大、父母與子女分居普遍化等情況下,傳統家庭養老模式遭到嚴峻挑戰。受工作競爭壓力大、有假無休、路途遙遠、生活成本急劇飆升等時間、空間、精力、金錢諸多現實羈絆,漂泊在外的遊子對“常回家看看”往往有心無力。即使在同一城市,照顧父母也讓多數家庭分身乏術,還有一些子女獨立生活的能力不強,孝道意識淡薄,非但不願孝老,甚至還要啃老。

政策配套,完善家庭養老功能

中國是一個未富先老的世界人口大國,面臨老年人口多、養老資源少,“錢緊”的挑戰,雖說現在“養兒防老”的傳統養老觀念已受到衝擊,但是,傳統的孝親文化根深蒂固。對老人來說,家是他們最眷戀的精神港灣,子女是他們全部的精神寄託,什麼都不如親情重要,要徹底轉變人們的養老觀念,接受在養老院頤養天年尚需一個過程。這就決定了在現階段乃至今後很長一段時期內,我國的養老模式還會以傳統的家庭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孝敬老人不能因為家庭結構的外在變化而動搖,有必要繼續大力弘揚傳統孝道美德,鼓勵並支援家庭養老作用的發揮,尤其是發揮其他個人和組織無法替代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功能。將“常回家看看”入法可以約束逃避義務的不孝子女,對子女是種提醒,對老人是種保護。老年人不僅需要物質上的保障,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兒女不能總以各種藉口為由而忽略父母,多抽出點時間回家陪伴父母,遠比單純地給予父母物質關懷更為重要。通過法律條款倡導傳統孝親美德有必要,但還遠遠不夠,孝親作為道德層面的問題,最終仍需從道德上求解,完全依靠法律條文來強制不可行。不能小覷道德層面的批判和輿論譴責的巨大力量,政府可以設定一些道德監管機構,通過宣傳教化,對不孝子女施加道德壓力,促使孝道迴歸。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原因之一在於社會福利制度的缺失,長期未能建立規範、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鑑於此,在養老問題日益嚴峻的情況下,要繼續發揮好家庭的養老功能,除了需要依靠道德和法律的雙重約束外,還需要相關社會制度的保障。政府要在完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體制方面下大力氣,還必須從限制年輕人回家的薪酬制度、假日設定、勞動保護等方面發力,特別是要在教育、住房、出行等成本上為國民大幅減負。

頂層設計,構建多元養老體系

一直以來,我國將贍養老人視為子女義務,而不是政府責任。隨著家庭養老功能的逐漸弱化,將解決養老問題的希望完全寄託在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上已不再現實,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養老體系迫在眉睫。目前,正在進行“以房養老”“消費養老”“放開二胎”“延遲退休”等養老模式的探索,情況不容樂觀,人們對其可行性持謹慎、觀望態度。“消費養老”陷入促銷陷阱,“以房養老”遭遇無人問津的尷尬局面,“放開二胎”帶來新一輪的生育高峰,“延遲退休”推行舉步維艱。這些養老新措或許會給社會養老帶來良好契機,可是,究竟能為未來減輕多少養老壓力仍是一個未知數。無論養老形式再怎麼改變,政府的職責不能有絲毫削減。特別是在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的情境下,又同時面臨著家庭養老功能弱化,機構養老服務供需緊張、服務水平不高,城鄉之間、不同群體之間養老保險制度差異較大,養老金缺口、空賬及保值升值等系列難題,作為社會保障體系主要責任者的政府理應在破解種種養老困境方面發揮更大作用。然而,政府在制度、政策和財力方面都沒有作好準備。人口老齡化的巨大壓力考驗著政府養老規劃的能力,各級政府均應高度重視養老問題,但完全依靠政府力量解決養老問題也不太可能。國家亟須將養老問題納入社會統籌和政府職責範圍,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機制;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集中財力加大對城鄉社群養老機構和設施的投入和建設力度;鼓勵吸引社會力量投資興辦不同檔次的養老服務機構。2013年9月13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群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這是應對人口老齡化、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進行的有益探索。通過這些合理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健全社會養老體系,逐步推進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向現代社會養老模式轉變。

總之,養老問題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單靠一方面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堅持多措並舉,努力促使全社會形成尊老敬老的氛圍,政府成為養老體系的政策和資源供給者,社群成為老年人社會生活的主要載體,家庭成為養老責任的主要承擔者,同時合理引入其他社會力量,一起構建共同參與、多元合作的養老保障模式。這是未來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發展方向。唯有社會、政府、社群、家庭齊發力,方能為老年人提供充分的養老保障,真正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切實緩解已步入老齡化的中國社會對於養老問題的全民焦慮。今年的重陽節恰逢國慶長假,長期在外工作的子女可以趁假期回家探望父母,只要大家一起行動起來,自覺從點滴小事做起,相信一定能營造全社會尊老、愛老、敬老、助老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