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青島職工工傷認定標準及需要提交材料

才智咖 人氣:2.86W

青島如何申報工傷,都需要準備什麼材料?本站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本文將詳解企業青島員工工傷如何認定,瞭解青島工傷認定的流程,寫好青島工傷認定申請表有助於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最新青島職工工傷認定標準及需要提交材料

青島職工工傷認定標準、需要提交材料大全

青島工傷保險認定攜帶材料:

1、《青島市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初診病歷或醫療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原件及影印件

4、兩名以上證人證言(按手印)及證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5、受傷害職工及證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6、非參保單位或個人申報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

7、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⑴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相關法律文書;

⑵屬於機動車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

⑶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證明或其他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認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⑷再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再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⑸屬於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交有限證明;

⑹屬於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複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⑺其他特殊情況,提交認定工傷所需的證明材料。

青島工傷保險辦事程式:

1.受理:

⑴對單位申報工傷認定申請,符合受理範圍且資料齊全的,視窗工作人員為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及《接收資料清單》;對資料不全的,工作人員為申請人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

⑵對個人申報工傷認定申請,符合受理範圍且資料齊全的,視窗工作人員為申請人出具《接收資料清單》;對資料不全的,工作人員為申請人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

2.審查:工傷認定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調查終結後將最終結論返回政務大廳視窗。

3.決定的送達:視窗工作人員負責將認定結論送達企業或當事人,並按規定填寫送達回執。

青島工傷保險浮動費率

青島市出臺了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實施辦法,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工傷發生多、工傷保險費使用多的單位將執行較高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增加生產成本。相反,工傷發生少、工傷保險費使用少的單位將執行較低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大大提高這些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的積極性,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費率浮動的.範圍級檔次

用人單位屬於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實行費率浮動,一年浮動一次。

對於符合費率浮動條件的用人單位,在行業基準費率的基礎上,費率上浮的分為兩檔:第一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20%,第二檔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150%;費率下浮的定為一檔:下浮到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

浮動後工傷保險實際繳費費率細化為三類九檔。實施浮動費率後,全市參保單位費率將由現在的三個行業基準費率(一類0.7%,二類1.2%,三類1.9%)細化為三類九檔(一類0.7%,二類0.96%、1.2%、1.44%、1.8%,三類1.52%、1.9%、2.28%、2.85%)。

費率與工傷及工傷保險費掛鉤

根據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實施辦法,費率與用人單位工傷發生及工傷保險費使用掛鉤。

對沒有新工傷發生的用人單位,支繳率小於等於120%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按所屬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的80%執行;支繳率大於120%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執行所屬行業基準費率。對有新工傷發生的用人單位,支繳率小於等於120%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執行所屬行業基準費率;支繳率大於120%、小於等於300%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按所屬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的120%執行;支繳率大於300%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按所屬行業基準費率標準的150%執行。

工傷發生多工傷保險繳費費率高

該辦法實施後將充分發揮工傷保險費率的槓桿作用,提高用人單位工傷預防意識,降低工傷發生率,從根本上保障職工生命安全,防範基金風險。

工傷發生多、工傷保險費使用多的單位將執行較高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增加生產成本。工傷發生少、工傷保險費使用少的單位將執行較低的工傷保險繳費費率,這將大大提高這些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的積極性,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降低生產成本。用人單位在上一年度內出現欠繳工傷保險費、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瞞報工資總額或職工人數等其中之一的,一律不實行費率下浮。

兩種範圍不計入浮動費率計算範圍

另外,辦法還規定了兩種不計入浮動費率計算範圍的情形,分別是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既充分考慮了用人單位的權益,也有利於調動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