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3)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4)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可以提交用人單位、相關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已有的證明材料。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新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係的證明。
申請工傷認定有哪些程式?
工傷認定的基本程式是,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調查核實。
(5)當事人舉證。
(6)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7)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雙方當事人,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