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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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怎麼辦理呢?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範本及辦理流程,供大家參考借鑑,歡迎瀏覽!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______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本人 (姓名)是 (所在單位)職工,身份證號 。現因 (提取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請按有關規定給予辦理。

特此申請。

  單位稽核意見:

  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蓋章) (本人簽字)

【延伸閱讀】

上海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一、提取申請。繳存人具備以下條件的,可按規定提取本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其中1-3、8和12類提取,如繳存人餘額不足的,其配偶和同一戶口的父母(或子女)也可提取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但必須另提供戶口簿和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各一份。

繳存人辦理提取,須出示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和《居民身份證》,並附提取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各一份,提取類別和證明材料如下: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買賣合同》(已辦產權登記的,可用《房屋所有權證》代替)和》(或《契稅完稅憑證》)。

2、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遷協議》和拆遷專用收款票據。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建設許可證》。

4、離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也可提供《居民身份證》。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市(縣)、區級勞動鑑定機構出具的1-4級殘疾證明和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6、出市定居的,原為本地戶口的,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未遷戶口的'需提供與蘇州市外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須經當地勞動人事部門鑑證);原為蘇州市外戶口的,提供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和《暫住證》(或外地《戶籍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本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登出證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證(境外身份證)》。

8、償還普通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普通住房貸款還貸證明》。屬商業性貸款的,首次提取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所購住房《房屋所有權證》。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證明》)和代領人《居民身份證》。

10、低保物件且賬戶封存半年以上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濟(補助)金領取證》。

11、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下崗失業且賬戶封存二年以上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下崗失業證明材料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12、職工(含配偶)租賃一處普通自住住房且支付房租超出本市上年職均工資10%以上的,提供租賃協議和租金。

【提取限額】

下列提取類別有提取限額規定:

1、購買和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金額不超過繳存人相應付款票據或許可證出具之日的賬戶餘額,且不超過購建房投資總額。

2、償還普通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提取金額不超過截止提取當日繳存人賬戶餘額減去1000元后的餘額,且不超過提取當日貸款本息餘額。

3、租賃普通自住住房提取的,提取金額不超過“年租金-(上年職均工資×家庭在職人數×10%)”。(2004年我市職均工資為20226元)

【提取時效】

下列提取類別有提取時效規定:

1、購買和建造自住住房提取的,不超過提取付款票據(許可證)出具之日後一年。

2、償還普通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的,一年不超過一次,在還貸期間辦理。

3、租賃普通自住住房提取的,一年不超過一次,在租賃期間辦理。

四、提取代辦。如知曉繳存人所設密碼,繳存人的直系親屬,持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以及繳存人《住房公積金卡》和《居民身份證》,可代辦提取;其他人員,持繳存人《住房公積金卡》和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證》,也可代辦提取。

【提取材料】

【本市購房提取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2)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款20%的購房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發證之日六個月內有效)、經濟適用住房預(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異地購房提取材料】

所需材料:提取申請人身份證(上海戶口職工需提供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影印件、購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發票(個人購房交款憑證)、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1)先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

(2)提取證明開好攜帶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區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提取業務。

注:購房二手房的可以用契稅完稅憑證代替購房發票。

溫馨提示:根據目前上海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如果購買的是外地自住產權房,那麼個人公積金帳戶餘額自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的半年(六個月)內可以提取一次(一套房屋只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提取的金額為個人房地產權證發證當月您公積金帳戶餘額,且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房屋總價。

【租房提取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3)需提取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的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能夠證明相互之間關係的證明資料。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提供由區(縣)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配租通知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議、廉租住房租賃合同;

(2)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租賃房等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由市或區(縣)住房保障部門認定的配租審批件、住房租賃合同、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相關單位租賃補貼證明;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提供住房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付款憑證、家庭月工資收入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