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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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倡導厲行節約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管理,根據《襄陽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結合局機關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物件

按照“三個不接待”的原則,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務活動不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接待”,嚴格規範接待行為,具體接待物件主要為四類:

(一)上級領導機關到我市檢查指導工作人員;

(二)外地市教育部門來我市考察學習人員;

(三)縣(市)區來我局聯絡工作的黨政領導;

(四)縣(市)區教育(教體)局來我局彙報工作的科室及以上負責人。

二、用餐地點、招待標準及陪餐人數

根據招待物件和實際情況,分招待餐、工作餐、會議用餐三種類型進行安排。

(一)用餐地點:根據來客的遠近、級次,確定不同的接待地點進行定點接待。接待點要相對固定,同時考慮優質優價原則。

(二)招待標準:按照市財政局規定的招待餐、工作餐、會議用餐統一標準嚴格執行。

(三)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物件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物件人數的1/3。

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為主,不得提供鮑魚、燕窩、魚翅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所有接待餐一般安排本地中低檔酒水,不得提供香菸。中午接待一律不安排酒水。

三、接待程式

公務接待實行經費預算審批制度,按照“科室申請,辦公室初審,分管領導審批”的程式,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行為。

招待餐和工作餐報批程式:

(一)各科室需安排公務招待,必須先到辦公室領取《襄陽市教育局公務接待經費預算審批單》,由科室指定經辦人寫明招待物件及人數、招待事由、陪客領導和人員,並需經科室負責人簽名同意;

(二)各科室填好審批單後連同派出單位公函一併交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確定招待地點和標準;

(三)承辦科室持審批單到指定就餐地點按標準進行安排。

會議用餐報批程式:

1.會議承辦科室寫出會議經費預算報告(大型會議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2.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3.辦公室簽署意見;

4.局分管機關及分管財務的領導依次簽署審批意見;

5.辦公室負責安排會議就餐地點,承辦科室具體負責落實。

公務活動結束後,接待科室應在一週內如實填寫接待清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交辦公室稽核後再按財務程式核報。接待清單包括接待物件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專案、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

四、加強公務招待管理

(一)公務招待管理採取統分結合的方式,上級領導部門 、外地教育部門、縣(市)黨政領導以及綜合性會議的招待工作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對口科室參與;其它招待活動由辦公室統籌安排,各科室對口具體承辦。

(二)嚴格執行審批地點和標準。承辦科室要嚴格按照審批地點和標準安排用餐。在審批地點外安排用餐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超出審批金額的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

(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各科室應嚴格執行公務接待預算審批制度,嚴禁無單自行招待或先招待後補單的行為,凡未按程式審批的招待,一律視為私人行為,費用由個人負擔。

(四)嚴格進行考評。各科室招待費開支必須比上一年度只減不增,納入局對各科室工作目標考評。

五、實行公務招待用餐公示制度

招待費支出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稽核結算,財務科按程式負責審批報帳。辦公室要按照市統一要求,定期公佈招待費開支情況,接受監督。